榉木桌前,黑发黑瞳的俊秀青年揉了揉眼睛,放下羽毛笔伸了个懒腰,微微偏头盯着桌角即将燃尽的油灯,目光略有些呆滞。
干了一整晚啊……
青年在心里叹了口气,踉跄起身,理了理自己身上皱褶遍布的亚麻布上衣,顺带拧了自己短裤下的光溜溜的大腿一下,试图迅速恢复清醒。
然后,他开始收拾着桌子上散乱的笔记,把它们整齐地夹进一本深褐色皮封的厚书里,那的正面是用拉蒂纳语书写的“罗曼诗歌”几个字。
即便很客气的说,也要承认这是一本烂大街的书。
你可以在贵族宅邸的壁炉上找到它,也可以在商人家庭的橱柜里看见,甚至偶尔还可以在酒馆听见平民男子大声将其朗诵以彰显自己不多的文学素养。
但话说回来,烂大街并不意味着不好,恰恰相反,《罗曼诗歌》是本很棒的书。
书里大多是讴歌爱情的诗歌,搜集自许多不同国家的诗人,普遍用词通俗易懂,但又有着雅俗共赏的美感,所以许多年来一直广受欢迎。
是啊,爱情,除了它,还有什么是能让贵族平民都能一同欣赏的高雅情趣呢?
“爱情……嗯,我们当然应该讴歌爱情。”
青年看着书封上的文字,自言自语着微微一笑,然后双手举起那,像是整理文件一样不轻不重往桌子上磕了一下。
咚!
安静的房间内立刻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衣衫不整的侍女神色惊惶地抱着衣服从床上爬起来。
她走了两步,又停在原地连忙弯腰施礼,低头瞟着青年的视线里满是不安,完全没在意自己胸前露出的雪白。
“对不起,大人,我……”
“没事,你出去吧。”
“是……”
目送侍女匆忙离开后,青年将视线从对方圆润的屁股上收了回来,开始慢吞吞地穿起衣服。
穿上马裤,踩进带马刺的长靴,然后穿软甲,笼上锁子甲,套上绣有黑鹰家徽的纹章罩衣,将肩甲扣上,再戴好前臂铠、上臂铠、皮手套,最后将轻型腿甲与胫甲的皮扣拉紧,拿起手半剑,全副武装。
战场上的骑士会穿连铁甲鞋一起成套的腿甲,上身外层还要穿戴厚重的板甲,当然,还有那又沉又影响视线的罩面盔。
不过那身装备没有扈从帮忙,一个人要穿上困难程度是很大的,战场上姑且不论,平日里穿那身实在是自讨苦吃。
青年理了理褶皱的纹章罩衣,刚好这时门外也传来了催促声。
“诺艾尔——!你还没醒吗!”
一开门,青年就撞见了正在叫嚣的某位子爵大人……的不肖公子。
诺艾尔看了眼穿着和自己差不多,但一头杂乱金发明显还没来得及梳理的友人,然后抬手啪的一声拍了一下对方的额头。
“别叫了,理理你的头发,费利克斯。”
“哦。”
金发青年费利克斯很听话地抓了两把头发,然后一边撇嘴一边说道:
“这乡下地方的澡堂女工质量真是一言难尽,你昨天那个怎么样?”
“还行。”
“哦对了,你没忘了今天布卢瓦公爵大人邀请你参加的骑士比武吧。”
“没有,但说实话,我现在腿有点软。”
费利克斯挑了挑眉毛,看着身边并行的友人,对方的脸上还是一如既往没有太多的情绪表露。
但照自己对他的了解,这位同样出身王廷贵族家庭的诺艾尔少爷基本上不会在这种时候开玩笑。
“真软啦?”
“嗯。”
“那比武……”
“你以为那个混蛋公爵安的什么好心?”
“那不是会输?”
“废话。”
诺艾尔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了费利克斯一眼。
自己和他两个王都出身的贵族少爷,连战场都没有亲眼见过一次,平日里尽干些吃喝玩乐的事情,这个蠢货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认为自己能和那些尸山血海里淌过来的真正的骑士过两招?
“那你昨晚还跟我出来……”
“在骑士比武的前一天晚上,被品行不堪的朋友带到城外不正经的澡堂里,导致第二天腿软所以输掉了比武,这很合理。”
“啊?”
“我是说,这样别人就只会认为我是一个花花公子,而不会认为柏兰特黎家的武名是名不副实。”
听到这番说辞,费利克斯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身边好友,半天才嘟囔着说了一句:
“你真够拼的啊……”
“今天即便我被人打落马背摔断了腿,我父亲也会以我为傲的。”
说着,诺艾尔表情轻松地哼着小曲儿走进了马厩,留下费利克斯一脸困惑地看着他的背影。
柏兰特黎家……有过什么武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