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朗接过白芍手中的笺奏,看了一眼,顿时变了脸色。他捏紧了纸片,心口酸热,竟连气息也有些凌乱了。
“现下如何?”
白芍瞥了瞥御阶底下一触即发的刀兵,没有答话,只是死死盯住荀朗,一瞬不瞬。
荀朗明白了她的顾虑,识相地压低了声音。
“可是……起了热症?”
“你如何得知?”白芍没有想到,她眼中的半吊子巫医竟能有这样的见识。
“果然……”荀朗双眉拧紧,竟不顾礼仪,赶上了一步,因为急于入殿,甚至还推了白芍一记,“快领我去,迟则生变!”
那口气凶恶粗鲁,全没有半点风雅。
二人正要入内,却听远处,一人自羽林阵中跑出,高声喝道:“丞相不可!”
众人定睛看去,是个年方而立的青年文士,白面无须,青色官袍,眉眼柔和,原来是相府长史薛公琰。
金吾兵知道这薛大人手无缚鸡之力,从来只是一副嘻嘻哈哈的佞臣嘴脸,不想他会出现在这种要命的地方,便有些惊诧,竟也忘了拦阻,由着他跑到了御阶上。
荀朗不曾想到,连自己手下的这支笔杆子也同羽林郎们一起,干犯宫禁,跨过宣政门,逼进了后宫。看来崖州众人确实是孤注一掷了。
事情紧迫,荀朗不想理会,仍自顾往前去。文弱的薛长史此刻竟陡然长了英雄气概,赶上前去,一把抓住了荀朗的胳膊,急切道:“丞相难道忘了和鸣殿故事?”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表情复杂。
荀朗望了望鸿煦手里的飞龙剑,心中一凛。
百年前的仲春时节,末代帝俊宇文恪正是以天子暴病,需要侍疾的借口,矫诏,将当时的承恩公沈钦诓进丹穴山夏宫,加以诛杀。
薛公琰的比方很好,百年前的沈钦与今日的荀朗多少有些相似。
沈钦家道中落,沦为庶族,祖祖辈辈都在南疆耕读。他不似那些炙手可热的世家子弟,可以躺在祖辈的功劳簿上大吃地皮,偏又怀有奇志,不肯屈就。所以在客卿幕僚的职位上,头破血流地奋斗至二十五六岁,辅佐了两任刺史,却依旧家未成,业未立,落魄潦倒。
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日子终究是难熬的。正当他茫然无措时,偏遇上了难得的机会——宇文恪行新政,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原来举荐拔擢的基础上,加设了科考。沈钦自恃才高,日夜兼程赶到京城应试,却名落孙山。直到看见了考中的名单,发现个个俱是长安世家公子,这才明白,科考也不过是朝廷扔给庶族学子们一根没有肉的骨头,由他们争先恐后地啃掉牙。
于是大彻大悟,不再奢求功名,依着神话中张羽煮海的典故,取了个“煮海生”的别号,放浪形骸于诗酒欢场,最后竟凭着高亢悲凉的文风,误打误撞在诗词歌赋上闯出了名堂。
也是机缘凑巧,天子在一次元夕饮宴上听了宫娥演唱的沈钦诗词,觉得有趣,便下令召见,想要问一问这沈煮海——“能不能煮死天龙,抢出龙女?”
这本是天子的一句戏言,可是,就像所有话本里的风月故事一样,戏言引出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姻缘。
情感战胜了门第,穷酸书生以其卓然风姿赢得了惠帝凤宁的专宠,被破格拔擢入了后宫。
那个年代,后宫干政的危险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各位男宠仍有辅政的职责和机会。所以沈侍君歪打正着,竟就此一路平步青云,甚至……入阁拜相。
可惜,史册不是话本,这段风月佳话并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宇文恪深恨自己一招行错,自毁长城,便想要修正错误,除掉这个混进内廷的庶族蝼蚁。
那沈钦恩宠正盛,志得意满,接了侍疾诏命也未曾怀疑,仍是同往常一样,只身入了惠帝的寝室和鸣殿,就此落入宇文恪的圈套。
沈侍君被埋伏其中的刀斧手捆缚于天子驾前。宇文恪给他定了谋反的罪名,并向惠帝请旨,要求赐死。
照理说,沈钦不过是个没根没底的寒门,天子羲和不可能为了这么个角色得罪皇夫帝俊,可是偏偏这一回,无能了一辈子的昏君凤宁,却一反常态地显示出了人君骨气,抵死不从。
这实在出乎宇文恪的意料,他早就习惯了妻子的乖顺,受不得这突如其来的悖逆,恼羞成怒之下,竟当着凤宁的面,亲自将沈钦枭首。侍君的一腔热血溅到了天子的寝衣上,生生在素白罗裙上染出了殷红桃花。那件寝衣本是天子为了讨好帝俊而特意换上的,那是他们新婚之夜时,她所着的衣衫,只穿过两次,这,是第二次。
惠帝受此打击,性情大变,表面曲意逢迎,暗地里却决意废君,想要重夺权柄。
宇文恪不是酒囊饭袋,早已发现危机,抢先一步,发动宫变。
暮春四月,百花凋零,京城布防严密,屠杀就此开始,整整三天,刀光剑影,血流成河,除了嫡皇女和因私通侍君而被流放西北的汉王凤仪外,所有侍君、皇子、帝姬都死在了宇文恪手下。
屠杀结束之日,宇文恪把天子请到了
“凤冢”前头,请她为这次“清君侧”的行动正名。面对冢中尸骨不全的儿女与男宠,惠帝万念俱灰,不悲不戚,只是面含冰霜,声声诅咒。言明此生唯有一愿,便是要宇文恪不见天日,活埋入土,中寿而亡。
她甚至发下诏命,无论庶民贵族,凡诛杀“宇文国妖”者皆可承袭大统。
羲和的顽固终于彻底激怒了帝俊。杀红了眼的宇文恪用飞龙剑结果了妻子的性命。
在收拾残局时,宇文恪才发现,天子竟一直都穿着那件染了沈君鲜血的“桃花寝衣”,直至生命终结。
她心心念念的究竟是那件衣裳,还是衣裳上的“桃花”?这问题困扰了景朝史官整整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