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翎抬眼打量。
来的这个男人手里攥着一卷帛书,年约三十五六,金冠蟒带,细鳞甲裹住的身子高大魁梧,精壮匀称。
隆鼻深目,轮廓分明。皮肤泛出古铜色的光泽,发色与瞳色则是诡异的……金黄?!
女帝咂咂嘴,蹙起眉。
这货怎么长成这种德性,到底是人是鬼?
好在,在“金眼鬼”的眉宇间,到底还是藏了几分东夷人的柔和风采。
凤翎看出了,这是一个乾国的特产——夷乌混血儿。
这个不伦不类的“杂种”还保持了金乌人的蛮荒风俗,偌大年纪,也没有蓄须。大概也是仗着自己尚有几分姿色,便还像个弱冠少年一般光着下巴。
当真是老没正经。
那些兵士,连同黑面武士见到来人,立刻跪到了地上。
男人走近了,笑眯眯看着天子。
女帝对着那双金眼珠,翻翻眼,歪着头,愣了半天,终于疑惑道:“这位大叔,请问你是做什么的?”
此言一出,一院子的金乌兵将几乎全都绝倒。
“大叔”!?
这是什么奇怪的称呼?套近乎,装可怜也要有个限度吧?
对面的“大叔”,也被天子的这种尊敬,弄得有些哭笑不得,愣了愣,方恭敬下拜道:“微臣平虏校尉夏翊参见皇帝陛下。”
“夏翊……”天子挠挠已经汗湿的脑袋,“那征西将军是……”
“是微臣的父亲。”
“哦,原来是夏公子。夏公他让你来接驾,请朕北狩?”
“是。”男人答得十分恭敬。
凤翎搀起夏翊,一指自己的屋子,气鼓鼓道:“那请问大叔。这算是什么行在!?没有美男侍寝,也没有像样饮食,现在连一个玩物都要不来。你们让我来,是来北狩,还是来苦修的?”
夏翊听了她这番没脸没皮的抱怨,到笑得越发和蔼:“陛下想要什么?”
“金鱼。”
她抬起眼望着夏校尉,在夏翊看来,天子那种无赖流ang的神情,简直跟自己那个才五岁的小女儿没有两样。
夏翊挤出一脸为难。
“朔方偏远,风物与中土不同,并没有金鱼出产。蚂蚱可不可以?或者仓鼠。也很好玩的。”
女帝一个激灵,摸摸自己的手臂,算是平复鸡皮疙瘩:“不要,不要。我最怕老鼠和虫子了。”
夏翊拿出哄小孩的耐心,拱手笑道:“那小狗呢?臣听说陛下喜欢豢养猎犬。此地的葵犬,长达四尺,矫健勇猛……”
女帝突然走近了,拽住男人的袍袖,嘟着嘴,眨眨眼,娇憨十足。
“我要金鱼。长尾巴的金鱼。大叔替我去弄来嘛。”
夏校尉低头看着小女娃的脸,竟有些窘迫:“这里实在是没有呢。”
天子气哼哼一推他的细鳞甲:“那你让我出去玩!我在这里要闷死了。”
“陛下……”夏翊笑眯眯拿起手里的帛书,“不闷,不闷,解闷的事情来了。”
夏翊与黑面司马陪着天子回了屋。
凤翎接过他呈上来的帛书,方发现,原来一共有两卷,只是其中的一卷太小,简直像个便条,所以就被一并夹在了长的那卷中。
她只看了一眼,立刻认出了下书人的笔迹。长信的字清俊健秀乃是荀朗手笔,短信的字肆意佻达分明鸿昭所为。
她已经许久未见荀朗的文字,立刻捧起。
读罢才发现,这竟是一封言辞雅致的战书。以天子王师的名义,用当朝太师的身份,致师挑战的对象正是已经屯兵幽、凉二州边境的征西将军夏伯渊。
虽然是战书,口气却从容不迫,有礼有节——“朗顿首夏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将军勇冠三军,才为世出,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以高翔!昔因机变化,立功立事,开国称孤……”
她忍住嗤笑,重看了这个开头。
把夏老头子当年的谋反窃国说成一桩保卫江山的功业,凤翎感叹荀朗的妙笔越发会颠倒黑白了。
再看后头,更是语重心长——“……仲夏六月,塞北草长,风清云淡,流萤火寒。念公见故国之旗鼓,感平生于畴日,岂不怆悢?想早励良规,自求多福。当今皇帝盛明,天下安乐……”
这是什么奇怪的东西?招降就招降,你同他说这些幽州风光是要做什么?
哦,她想起来了,夏家一门本是中土人事,塞北的风光再好终究不是故国。荀朗在用故国之思感化这群已经反出家园的白眼狼吧?
凤翎笑得更加欢愉。
子清真是有趣。同夏伯渊扯出偌大道理,竟连伤春悲秋都搬了出来。也不怕把夏老头绕晕?还是他本来就想绕这头老狼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