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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闪回(1 / 2)

 第三纪33年2月,艾莫斯,埃拉西亚

报社外面又隐隐约约传来街头艺人长笛的慢板,悠扬又悲戚的笛声穿过寒冷潮湿的空气,让空荡荡的报社显得更加静寂。我竖了竖衣领,走出报社的大门。又是漫天的大雾。我踩着门外湿漉漉的石板路向第二大街走去。我讨厌艾莫斯的天气,即使在深冬这里也不会下雪,但是又冷又湿,每走一步都要给自己找一个落脚的地方而不至于滑倒。但街上依然有很多行人,一个戴着格子扁帽的报童在街角喊着:“本埠最大的新闻哟!新政施行,工党权力扩大。新政施行,工党权力扩大。”

我看着头版上的字笑了笑。我觉得标题的字还可以再大一点,毕竟这是几年来最大的一个新闻了。虽然不够完美,但是我的《象牙塔》依然是全首都最早发行的报纸,艾莫斯一天的新闻和社论总是能在第一时间送到市民的报箱里。

冷风让我的胸口又疼了起来。几年前一场诡异的遭遇给我添了这个消不去的顽疾,现在我的胸口每隔几周都要痛一阵子。“真是糟透了。”我赶忙吞下一片救心药,揉着胸口,踩着艾莫斯湿漉漉的街道,穿过路两旁迷迷朦朦的灰色高楼,向第二大街走去。

“佩奇爵士,尼尔.佩奇爵士。”有人叫住我。我身后匆匆走来一位他身材矮胖,身穿大衣雨鞋的绅士。他是我的同行——平特报社的总编——戴维斯。他依然是往常那样开心快活的表情,他那架金丝单边眼镜变得雾蒙蒙,让他看上去更像个喜剧演员。“嗨,佩奇爵士。你为什么总是最快得到新闻的,你的报纸发刊比我们的早了足足四个小时。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恨不得雇个杀手给你胸口来一枪。”戴维斯翻着一份《象牙塔》说:“有关新政的新闻、照片,还有三篇社论!你的编辑和记者们真是了不起!现在我只能靠报纸上的黄段子来赚钱了。”

“看来我应该给汉密尔顿夫人[1]开辟一个专栏,《象牙塔》的销量还能翻一番。”我苦笑着回答,一边摸了摸胸口。“但千万不要浪费子弹,亲爱的戴维斯。我这条命不值得。”

“又痛起来了?你看过医生了吗,我记得我叫你去瞧瞧詹姆……”

“艾莫斯的医生我都找遍了,没有人能治疗我的心脏,我想我活不了多久了。”我惨然笑笑。“相信我,我可不是没来由的泡病号。”

“别这么悲观,伙计。”戴维斯好意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但如果詹姆斯医生也无能为力,那恐怕我也没有什么好意见了。嘿,所以你更应该好好享受生活,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不是吗?”

我苦笑着摇摇头。我不想告诉他我的心事,我并不害怕病痛和死亡。我怀念在赫森斯廷的日子,我怀念我的朋友们:杰夫、艾玛、乔纳森。还有那个一个不知所踪的金发女子。我很想念她,我还保存着她曾经送给我的两根金色的长发,就藏在我怀表的盒盖里。我真希望能重新见到她,哪怕只有一面。

然而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幻想罢了,她已经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我甚至拜访过艾莫斯郊外那栋黑屋子的主人——菲勒西斯教授,但那里也一样人去楼空,仅有一条未卜先知似的的字条留给我。上面写着:“给亲爱尼尔,天空变成血红色之时就向南走。”但字条的内容让我感到莫名其妙。那张字条已经在我的保险柜里面放了将近一年零八个月,但天空还是阴阴沉沉的灰色。有时候我真的特别想念艾伦戴尔,虽然那是个安静得过头的地方,但此刻我只想找个借口远离城市的喧嚣。因为,我并不喜欢这个有着两年多年历史的王城。虽然抬头便能仰望到特莱瓦隆王宫和艾莫斯白塔,但围绕在你身边的总是阴湿的街道和街道上匆忙路过的行人。他们总是穿着黑色的衣帽,仿佛整个城市的人都在赶往葬礼一般。除此之外,便是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无业者:小丑、乞丐、流浪汉、罪犯……这些人遍布街头,让埃拉西亚的首都显得更加狰狞。

这是王国的惆怅。我摇摇头,告别戴维斯,拿出准备好的半个令尼,递给蜷缩在第二大街公园一角的乞丐,从他手里换来一小包谷粒。这是我每天唯一的娱乐活动,花园四周总是聚集着不少饥饿的鸽子,它们会成群地飞到我的身边,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人生多了一点生机。

“谢谢您,佩奇爵士。”乞丐哆哆嗦嗦地站起身,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一瘸一拐地向公园对面的小酒馆走去。“你最好少喝点,厄尼。”我看着他的背影大声说。

“唉,可是没有酒我要怎么活啊……这几天冻得要命……”厄尼小声嘟哝着,推开了酒馆的门。

厄尼曾经是个士兵,他在一次任务中弄断了腿,但依然坚持着完成了任务。但由于救治不及,他的腿也彻底瘸了。战争结束后他试图在皇家炮兵团找个营生,但未能如愿。国王埃德蒙德三世的发疯让酝酿已久的大赦泡了汤,国教分离法案通过之后,政治界变成了中产阶级的舞台。因此,战争结束后的这三十年对于厄尼这样的人来说,是最不幸的三十年。这些年来他四处碰壁,最后只能在这个公园的角落里安家。但他一直拒绝别人的施舍,他前几年还算健康的时候会做些小东西贩卖,后来靠给人讲故事赚些零钱。但从去年开始,他的健康一落千丈。他总是抱怨关节的疼痛,后来还会咳血。尽管如此,他还是拖着自己的瘸腿,向卖面包的姑娘讨些谷粒,从我这里换他一天的酒钱。

我撒下最后的一把谷粒,告别饥饿的鸽子们,穿过公园向我的房子走去。这片房子是皇家研究院所建,是艾莫斯著名学者居住的地方。几排暗红色的二层砖房整齐地排在公园对面。墙上装饰着雕花的玄铁栅栏,挂着一面面蓝色的竖旗,金字白边,绣着皇家研究院的徽标。银色树枝金色果实,象征赫忒主神中的艾德和艾丝。每栋房子都有两扇雕花的铁门相邻而立,我家的那扇门在左边,上面挂着一面淡黄色的牌子,写着:“敏特街7号。”

我从邮箱中拿出邮件,看了看隔壁的铁门。住在门后的是格林茂德教授,在研究院研究化学。他有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儿安妮。她相貌并不出众,但她有着聪明的头脑和温柔纤细的性格,是个很有教养的姑娘。她刚好从市场的方向回来,双手提着很多东西:面包、奶酪、莴苣、生牛肉。

看到我,她笑着小跑过来,故意耸了耸肩。“嗨!佩奇爵士,您真是我的救星。可以麻烦您帮我开门吗?”

“得了吧,安妮,就算你叫我‘佩奇殿下’我也不会高兴的。”我苦笑着摇了摇头,从她家门口仙人掌的花盆中找到钥匙打开了门。“教授不在家吗?”我从她手里接过一个篮子,同时问。

“他还在睡觉呢。最近他迷上天文了,所以他的钟点一团糟。做好晚饭我就叫他起来。”安妮笑着说,“今晚我们吃蛋黄酱牛排和莴苣,你要来吗?”

“听上去真不错。但其实我对教授的酒窖更感兴趣,我记得他藏着三瓶五年的费德亚德,很美的年份。”我跟着安妮来到厨房,放下篮子,逐一浏览着信件。一封淡黄色信封的邮件很快引起了我的注意,不论是信封还是封蜡都让人非常熟悉。寄信人一栏中写着“赫森斯廷公学”。

“这可真新鲜。”我把信封翻到背面,看着熟悉的校徽说。

“赫—森—斯—廷—”安妮拼读着学校的名字,有些好奇地问道,“挺难读的名字,这是你的母校吗?”

“你没听说过赫森斯廷公学吗?”我皱了皱眉,“你还是埃拉西亚人吗?”

“我没告诉你吗?我爸爸是塞利亚人,战后我们全家才搬过来的。”安妮故意装出生气的样子回答,“再说我又没上过学,都是爸爸教我读书的。”

“啊——原来你是玫瑰之国的姑娘!”我拆开信封说,“难怪你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安妮没好气地摇了摇头,把食材从篮子里一一拣出来。我则展开厚实信纸默读道:

“亲爱的先生/小姐们:

“我是副校长海琳娜.吉尔森。相信你们还记得陪伴你们长大的副校长阿格尼丝夫人,下个月的十号就是她七十岁的生日,也是她离开赫森斯廷的一周年。在一次探望她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很希望能再次见见毕业的学生们。所以我就自作主张从校友录中找到了你们的家人和你们的联系方式。我真希望你们能够在阿格尼丝夫人生日的那天回到康奈弗德来,给她一个惊喜。你们的成长对她来说一定是最好的生日礼物了。

“诚挚的,海琳娜.吉尔森。”

“信上写什么?”安妮一边忙活一边问。

“学校邀请赫森斯廷毕业的学生们参加前任副校长阿格尼丝夫人的生日晚会,也算是个同学聚会吧。”我仔细地看着油印的字母说,“其实毕业之后我几乎没和老朋友们见过面,就只有杰夫当上上议员的时候匆匆和他喝了一杯午茶,这真是个见面的好机会。真不知道哪些同学们都变成什么样子了。”我勉强笑了笑,却不禁想起了赛琳,想起她那瀑布般光滑的金发。我希望能再次见到她,虽然我知道这希望很渺茫,但我并没有放弃希望。

“你一定是个很重友情的人,尼尔。”安妮故意捂着嘴笑道。

“怎么突然这么说?”

“因为提到朋友的时候你就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我从来没看到你这么开心过。”安妮说,“你平常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总是把药片当糖豆吃,整天阴沉沉的。”

“我怎么给你留下这样一个印象?”我收起信纸嘟哝道,但我知道我的反问一点底气都没有,因为她说得一点也不错。

“你应该去。”她说,“如果有什么能让你开心的事情,你就不应该老把自己锁在门里。”

“我还要照顾我的报社,你知道的……”我有些尴尬地笑道,“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一直很想与朋友见面,但在机会面前,我总会感到很害怕。”

“你在害怕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我太久没有和朋友们来往……也许……”我吞了吞嗓子,继续说,“安妮,如果我邀请你陪我回去,你会答应我吗?”

安妮没有说话,她盯着我的眼睛微笑着,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好吧,我答应你。如果我爸爸也同意的话。”她刚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跑上了楼,然后传来一阵紧促的敲门声,“乔治,如果你打算用睡觉来接待客人的话,你这糟糕的生活规律明天就会出现在《象牙塔》上,用不了多久全艾莫斯的人都会笑话你的。”

我摇头苦笑。我想安妮平常并不是这样叫他父亲起床的。她的语气显得有些慌乱,也许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兴奋和紧张。我何尝不是这样呢?我几乎已经有五年时间没有见到麦尔河两旁的油草地了。

我为这次旅行准备了两天,仿佛有什么人在我的鼻子前面挂了一根胡萝卜一样驱使着我离开艾莫斯。我很惊讶我竟然能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安排好报社的事物。我甚至记不清这两天我见了多少投资人和广告商,我只知道我连续两天中午都与人吃了三顿正餐。我的胃又涨又痛,我的行程本也是密密麻麻,比原来乱十倍。当安妮在第三天早晨敲开我房门的时候,我把所有事物都装入信封寄到了报社,另一封信寄给了我的同行戴维斯,里面装着厚厚一沓商人的名片。但事实上,尽管报社的事物让我手忙脚乱,但我早就整理好了我的行装,还租了一部新汽车。而且最奇妙的是——这两天里,我的胸口一次也没有疼过。

安妮为这次旅行穿上了她最好的衣服。我记得是赛利亚红玫瑰的颜色。她的打扮显得有些花哨,甚至还专门用丝绸束起了她褐色的卷发。她一路上都在兴奋地说着话,但我现在都记不清她说过什么了。我开着车,看着艾莫斯大街两边灰色的建筑物在视野中不断掠过。而后这些灰色的砂岩和混凝土渐渐被墨绿色的松柏所取代。我开的很快,我想甚至能够赶上列车的速度了。这算不算讽刺呢?我的父亲曾是一个极度保守的法官,我从小到大对机械都不敢抱什么期待,但现在我开着同年级的阿尔弗雷德·福特的汽车。就在他的新车上市那天,我还记得他曾自豪地告诉我:“这次我可以挺起胸膛说,这部汽车是百分之百帝国人的骄傲,和矮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安妮问我为什么笑,但我沉浸在回忆中,完全忘记了身边的一切。时间过得很快,我感到握着方向盘的手也有些冰凉。那片松柏林也从我的眼前消失了。中途我们在希瓦弗镇过了一夜。希瓦弗著名的大瀑布已经彻底冻结,眼下整片瀑布变成了由无数个倒立的冰锥组成墙壁。夏日里那悦耳的流水声再也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冬日的寂静。我们歇脚的小旅店非常温暖,老板在楼下的矮脚椅上悠闲地坐着抽着烟,他的费德亚德爱犬则卧在他的脚边,在壁炉噼叭的火焰声中打着盹。我正坐在餐厅的一角,试图透过结着霜的玻璃打量小镇的夜,但我只能在斑斓复杂霜痕中看到有些失落的自己。安妮坐在我的对面拨弄着面前的布丁。

“你在想什么?”安妮突然问。

这问题让我非常意外,有一瞬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又怎么能够在她面前提起赛琳呢。“我在想……朋友们都变成了什么样子……”我说谎,但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所以一直盯着窗外。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赛琳的身影。她穿着白色带着花边的长裙,在小镇的街道中踱步。我急忙放下手中的刀叉,跑出门外。但她的身影消失了,街道上空无一人。我在冰冷的小镇中愣着,寒风刺骨,胸口再度疼痛起来。是安妮把我拉回了旅店。但我可以肯定,我看到的绝不是幻觉。她就在那里,还是学生时代的样子。金色的长发白色的长裙,光着脚丫,在冰雪中量步而行,与这个季节格格不入。然而到了第二天,在我醒来之后,我已经无法分辨这是真实还是我的一场梦了。

我暖好车子,并新加了油。怀着忐忑的心情离开西瓦弗,顺着布雷顿的石子路进入康郡,向艾伦戴尔驶去。路边丘陵上的麦田格子已经变得雪白,麦田中有三三两两的大树,在晨光中变成橘红色,非常美丽。安妮强烈要求我把窗户摇下来,因为她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雪景。她说塞利亚几乎十年才能见到一次落雪,但从没有积这么厚。虽然她在艾莫斯也见过下雪,但那些雪花落到街道上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湿漉漉的泥浆。

在安妮有些大惊小怪的赞叹中,我们很快就路过了格林威尔、达瓦纳和查尔斯顿。查尔斯顿的老橡树依然在路边向旅客们招手。这棵老橡树甚至比我父亲的年纪还要大。它枝叶茂盛,但仿佛被风吹过似的弯向一边。为路上的旅人留出了足够的视野。有一家农户就住在路边,这棵橡树的对面,一直照顾着他们的麦田和这棵橡树,如今已经过了三代人。他们的小儿子正在门口扎着草人,这些草人会在来年帮助他们赶走偷吃麦子的鸟儿。下午三点,我们终于看到了艾伦戴尔的火车站。它还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一切都变老了。原来站台上的白色砂岩石砖现在多添了很多的黑斑。车站旁的鹿头旅店和其他的两家酒店也不再是印象中的白墙黑瓦。如今黑瓦还是乌黑平整,但旅店的白墙却变得斑驳不堪。“看这是谁!”守在鹿头酒店门口的詹姆老爹向我挥了挥手,“前几天席德阁下还跟我提起您来着,他猜得一点也没错。他说您不论多忙多会赶回来的。”

杰夫.席德,原来是一个高个子小眼睛的男生。如今他的一切都在变大,除了他的小眼睛。前几年在艾莫斯的时候我们曾经一起喝下午茶,他的骨头终于贴上了点肥肉,让他看上去不再那么干瘦,但他变圆的脸把他的眼睛挤得更小了。他是工业家庭出身,却当上了上议员。他在贵族圈子和工党人之间来回奔波,拟定了很多草案,为两边都赢得了不少的好处。他把自己的努力称为“仿佛一条流浪狗般在贵族老爷们面前摇着尾巴,乞求他们对流浪狗的理解。”不难看出他和他同僚们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也正是因为他们,埃拉西亚才没有发生类似洛德王国革命的惨剧。

“受国王接见的时候感觉如何?”我曾这样问过他。

“埃拉西亚所有人都强过他。”他回答,“我可不会忘记他还是尼尔斯王子的时候做的那些蠢事。”他耸耸肩,“你呢?佩奇爵士,你受接见的时候感觉如何?”

我忍不住笑了笑。那是一段很值得回忆的记忆。尼尔斯王子,哦不——国王赐予我勋章是因为我在报纸上给他支持。他非常高兴的接受了我对他的夸耀。但我记得那篇社论明明是通篇的反讽。人们说他是个傻子,看来还真是空穴来风。当看到他本人的时候,我想任何人都会感叹爱尔弗伯格皇室的凋零。

我放慢了速度,和安妮就闲聊着,穿过车站,拐了一个弯,顺着路旁只有树枝的灌木丛向西边驶去。我永远也无法忘记这排灌木,因为灌木后面的林子吊死过一位洛德的男爵,也毁了我一位朋友的一生。我忍不住踩下油门,灌木丛在我们身边匆匆掠过,路边的油草地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雪,但雪地中却铲出一排小路连接到大路上,眼前是一座铁桥。铁桥下的麦尔河河面已经冻得硬梆梆,有几个孩子踩着冰鞋在河面上相互追逐着,看上去非常快乐。

“从这边走下去就是我的母校。”我说。

“赫森斯廷?我没读错吧。”

“没错。我在这里度过了整整八年的学生生活呢。”我把车停在路边,走下车来欣赏着记忆中的旧景,虽然一切看上去都没什么改变,但总给我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现在想来,我应该留级几年的。”

“因为一个低年级的女孩吗?”安妮嬉笑着问。

“愿天父保佑她。”我耸耸肩回答。同时指了指面前的铁桥。“这座桥很有年头了,是战后重建的。人们叫它圣德蒙特,是为了纪念在一个艾伦戴尔战争中死去的牧师。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叫它乔妮娅。它原来是一座白色的石桥,据说它曾是精灵留下的,既结实又漂亮。但它在战争中被炮火炸碎了,所以人们建了这座新桥。”我轻轻抚摸着玄铁的桥梁说。这么多年之后,这座桥还是老样子。它看上去已经完全没有了精灵石桥的风姿,剩下的,是人们对战火的留念。我总是试图让自己换个心情去看这座桥,但到了今天,我还是觉得它阴森可怕。当列车通过的时候,一切都吵闹起来,让人无比烦躁;但现在看去,却显得那么寂寥。我看着桥梁钢筋上的那些锈迹,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

我的桥精灵如今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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