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么时候是最佳的攻击时机?”
“你来的很巧,李将军,就在今晚,太阳下山之后。”
李翰拱手道:“我愿意做将军的马前卒,还请允许我出战。”
韩金世,露出一个浅笑,却并不答话,揭开紫砂壶盖,一股水汽冒起,打开小罐,捡了一块莲子,放入水中。不一会儿,一股悠悠的香气,带着几分苦涩,飘荡开来。
他举起精致的白瓷杯,到李翰面前:“我为何要给你这个机会?”
李翰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样的疑问。确实,为何,本来这就是韩金世眼前的胜利了,他只需要看准时机,拿下对方大本营,就可以逼退羌笛人。这样一个功劳,说出去,也是引人羡慕的。
“不为何。凡事不一定有因,但是一定要去做。我李翰为你韩金世打下手,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收。我不是礼物,不是筹码,不是工具。你看着办吧!”
韩金世微微一怔,李翰已经接过了白瓷杯,一口饮尽,递还给韩金世。
“确实没错,我以越阳城来让你们帮我打,这本就是一笔很好的生意。你为我打下手,也是很应当的,不是吗?”
李翰差点被他气死,原来他引以为的对手,真的超出了他的想象,很无耻。
最后一缕阳光,抽离云层之时,整片大地上白色的帐篷已经全部收起,浩浩荡荡的大军,以小队打乱行进。化整为零,不易引起对方注意,尽量靠近对手,再把他吃掉,为战争的精髓。
大概三个时辰,天已经完全的黑了,现在是午夜。即便是这样的夜里人也应该睡着了,可在这荒漠中,这不过是各种生命开始活动的时间。蛇虫鼠蚁,已经悄然出洞。
羌笛人的大本营设在一处绿洲上,隐蔽在一座沙谷之中。周围的风沙撞击到厚厚的沙墙,减去了动力,停留在此,以至于这片绿洲,远远望去就像是一片荒漠。
震荡的打击声,隐隐从里面流露出来,羌笛人的城堡内,竟然是欢愉震天。当猎物放松警惕的时候,就是猎人的陷阱启动的时候。李翰带着长平军的人冲到了前列,一柄长矛,直接挑断了埋伏的敌兵脖子。趴在地上再次前进,不一会儿已经距离火光燎亮处不远了。这些人依旧光着膀子,大声叫喊,双手搭在舞娘,纤细的腰肢上,嘴边挂着一层牛羊肉剩余的肥肉,双眼挂在舞娘裸露的肚脐往上,油光锃亮的肌肤上。
李翰的长矛轻轻一送,一名壮硕的汉子即刻冒出一股鲜血,喷溅出好远。人却没有断气,抓起长刀想要拼命,李翰的矛头已经贯穿了他的喉咙。蛮夷人似乎不知疼痛。伴随着一声号令,所有的长平军人马,飞一般地冲入战场。原本安逸的羌笛人,立即反应过来,一个个拿起手边的武器,奋力反抗。一刀,两刀,三刀,砍在手臂,肩膀,大腿上,这些亡命之徒,依旧站立不倒,第二名,第三名长平军补刀,才能真正将其杀死。对付这样的野蛮人,韩金世的命令,只有一个,全部灭口,一个不留。
外围的人手已经铺开了,将这里团团围住,战争似乎经历了,很久,直到最后一组羌笛人,在西北方撕开了一条口子,战火才渐渐趋于平静。
韩金世的银甲依旧滴血未沾,只是他的方天画戟已经凝结了一层乌黑的血。李翰抖了抖长矛上的红缨,道:“你放他们走了?”
“我没有放他们走,是他们自己走的。至少他们以为如此。”
老奸巨猾,李翰心中冒出这么一个词来。韩金世不愧为当时的战神,确实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耍阴招这一方面。使得李翰不禁猜想,如果越阳一战,韩金世不是故意放水,那双方的损失能够达到怎样的程度。
“我们立即追击,找到对方的羌笛王,然后歼灭主力军。”
韩金世转向李翰,道:“你现在应该回去带着李家军的人马过来。我要杀羌笛王,死的也不应该全是我长平军。你一个人出力,并不能帮到我几分。”
“你这算盘打得精细,只是我怎么找到,与你汇合?”
韩金世丢给他一团活物,李翰呀呀只叫,看清之后,立即抛了出去。只见这只小耗子,三两下就爬到了韩金世的手中。吓得李翰哇哇大叫,这人什么癖好,养老鼠,就不能养点猎狗,豺狼,带出去也有点威吓力。
“你有病呀!养这玩意儿。”
韩金世冷冷一笑,道:“这世界能比得上这小东西活得好的,我至今未见到过。好比沧海的浮萍,虽然不值一提,却能长久的存在。而天上的太阳,若是一朝陨灭,便再无重生之时。这个道理,想必你也懂。”
“你细细说,我不妨当个乖学生。”
“若是擒到羌笛王,瓦解蛮夷,北胡的联军,我定与你痛饮一番,好好聊聊这些长短。只是,你这学费不能少了。我在羌笛王帐等你,就看你能不能赶上这颗人头了。”
哈哈大笑几声,已经扬长离去。李翰策马,朝着邯蝉城的方向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