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已经在荒原上转了两圈了,这片洼地里只有零星的水泽,等到正午又成了一片荒地。太阳很毒,没有遮阳的树荫,一行人紧紧地裹在棉布战衣和僵硬的盔甲之中。快要倒了,李翰想着,不敢抬头看天,只佝偻着腰,盯着影子,不至于被太阳在荒地上的反光灼伤眼睛。若是说羌笛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样的大地之上,那荣城简直就是天堂,难怪这些蛮夷人做梦都想入主中原。
他想着,已经和孙虎分开好久,太阳升了两次,又落了两次,他的疲惫感也逐渐累积,几乎都要将仅存的一点希望吞没。向北走,一直向北走,他曾经看到那边的天空出现过一团阴影,也许不远处就有一块绿地。
刚爬上一个山丘,才看清眼前的竟然是一阵风暴,再要躲已经来不及了。李翰浑身滚成一团,从山坡上滚了下去。以后怕是见不到他们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翰从梦中醒来,不敢睁开眼,他伸手感受这黑暗,原来这就是死亡吗?如果他没有算错,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孙虎不会为了引开敌人而与他分开,他也不会沦落到现在的境地。触手可及的是柔软的布料,他突然睁开眼,望见帐篷顶,和微微的光亮。他还活着?那其他人呢?孙豹呢,还有宁柏是不是已经来救他了。或者这里是羌笛王的地界,他已经被俘虏了。
李翰走到外面,撞见几名士兵正在打趣。衣着不是李家的军队,说话带着几分乡音,却是能明白的,不是外族人,会是谁呢?放眼望去,这样的帐篷绵延了好远,白花花的一片,竟然同周围的色彩融在了一起。
有人察觉到他,连忙跑过来:“你醒了,快随我去见将军。”
将军?李翰有些茫然,不知他说的是谁?
走了一会儿,依旧是同款的帐篷,撩开帘子,一股清香,悠悠似田间荷塘,沁人心脾。帐篷里燃着一缕香,冉冉升起一丝轻烟,案几上摆着一卷书,一壶茶,一盏精致玲珑的瓷杯。案几之后,坐着一位银甲红衣的少年,一头乌黑长发,高高挽起,露出光洁的额头,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掩盖了眼中的光辉。
一见李翰进来,起身相迎,相互作揖,倒是弄得李翰有些措手,略微尴尬地还礼。
“李将军,多日不见,可还好?”
这真是一句不怎么好的开场白,他现在可谓是刚刚受了欺负,怎么算得上好。难道流浪狗就算好,不由得苦笑:“韩将军,好久不见。”
韩金世面露悦色,邀他坐下,稍挥手,那看不见的长袖,似乎卷起一阵风将李翰卷倒。
“实在是巧得很,我率军潜伏在此,恰逢将军从天而降,所以救了,还不知将军何以沦落至此?”
李翰脸颊微微泛红,却又自我安慰,胜败乃兵家常事,缘何不能说,便道:“被羌笛诓骗了一场,折损了几千人马,落到此地,实在是无颜见人。感谢韩将军救命之恩。”
“那很好。恰好我军也捉住了几个细作,想要诓骗我军进入荒原之地,不过被我杀了。话太多的人,容易早死。”
“你抓住的细作,是否是呼和家的人,言及呼和家主被杀,全族被灭?”
“我想了想,呼和家主是一匹老狼,羌笛王是一只老虎。山林之大,也不过养一只老虎,老狼也不过是老虎的食物。老虎吃了狼,还能让狼崽子活着?”
“你当场斩杀了细作?”
“不,我刚刚才杀了他们。”
“为何?”
“老虎以为吃了猎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安享胜利,这也许就是为何猎人为人,老虎为猎物的原因了。我丢了一只小卒出去,让老虎好好吃了一口,决定在他们庆祝的时候,将他们全部吃掉。”
“你是说,你派人进入了他们的陷阱。那些人呢?”
“弃车保帅,不过是一策计谋而已。”
李翰忽然想起了回凤渠遭围困的时刻,韩金世也是以人为饵,将他诓骗入内,再一同杀死。他如今是让战士为饵,以钓羌笛王这条大鱼。
“李某不才,请教一下韩将军的计谋。”
韩金世泯一口莲子茶,微微皱眉,道:“我派了五百人马,跟随细作去到了陷阱。羌笛人向来是不会留下活口,所以他们是死士,即便是身陷危境,也会将敌人狠狠撕出一条口子。于是我便能找到羌笛王的所在,好好绸缪,切记打草惊蛇。再一次,聚集人马,以雷霆之势,将所有的羌笛人,全部杀死,以阻拦北进。”
“你如何能找到羌笛王的大本营?”
“简单。羌笛人住在塞外荒野之地,来往不便,极重牲口。于是我让这五百人带了五百匹马,临死之际,一定要杀马。我送的是好马,羌笛人自然奋命争夺,抢下来的,自然要好好地带回去,加以驯化。我只要在马身上做一点小手脚,跟着痕迹就能找到敌人的大本营。只需要时机就可以进攻。这个时机,只需要看到羌笛人再次带着战利品进入大本营就可以了。”
妙,真是绝妙,以如此少量的兵马,就能得到最大的利益。等到羌笛人再次抢到猎物,就会大肆庆祝,连败两方人马,只会助长他们无知无畏的精神,于是就能和好突破,将困难降低到最小化。只是作为这第二次的猎物,李翰却是高兴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