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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遗诏(1 / 2)

 按照历史古籍整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於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乎,苟安目前,且渐习汉俗,於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惟圣母皇太后慈育是依,大恩罔极,高厚莫酬,惟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不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皇考宾天时,朕止六岁,不能衰经行三年丧,终天抱恨,帷事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廑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宗皇诸王贝勒等,皆系太祖、太宗子孙,为国藩翰,理应优遇,以示展亲。朕於诸王贝勒等,晋接既正東,恩惠复鲜,以致情谊睽隔,友爱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

满洲诸臣,或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宣加倚托,尽厥猷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反委任汉官,即部院印信,间亦令汉官掌管,以致满臣无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

朕夙性好高,不能虚己延纳,於用人之际,务求其德於己相侔,未能随材器使,以致每叹乏人。若舍短录长,则人有微技,亦获见用,岂遂至於举世无材,是朕之罪一也。

设官分职,惟德是用,进退黜陟不可忽视,朕於廷臣中,有明知其不肖,刀不即行罢斥,仍复优容姑息,如刘正宗者,偏私躁忌,朕已洞悉於心,乃容其久任政地,诚可谓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是朕之罪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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