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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扎什小镇(2 / 2)

这人随身带了三把长剑,虽然有些突兀,但也不算太过不同寻常,反倒证实此人应该算不上什么高手。

“穿了这么身黑披风走雪山,想找死吗?”

哥迪斯皱起了眉头,有些生硬地说道:

“你得换件外套!否则的话,我可不想队伍里带着个偌大的麻烦,招来雪山上的金雕。”

来人只是微微一笑,似是不在意哥迪斯的语气:

“我这件披风是灰黑色,没这么显眼的;雪山上的金雕眼光何等锐利,雪地上的小小雪兔也休想瞒过它的眼睛。这么大队人马的上山,想要避开金雕的耳目,本来就不太可能吧?”

出乎那个叫阿休的瘦高个汉子的意料,哥迪斯闻言并未动怒,只是上下再打量了来人几眼:

“单身客人的惯例,二十五枚银胡子。钱先付了,明日一早上山。”

竟是允许了此人的搭伙。

来人正是艾。

当日离开京城之后,艾一路上并未停留,也未再遇上什么羁绊,以他的脚程,很快地回到了边陲小城利昂,并取回了当初寄存在这里工会里的,夺自流光剑圣文森特的流光剑。

他原本计划再往北,通过铁壁关,径直到那塞外浩瀚的天暮草原及再之后都暴风沙漠去走一遭。

一是暂避下圣骑士团的追捕,二也是领略下草原风情,看草原上的‘达者’比之大陆上的圣域,有何异同。同时也正好再次见识下那头暴风魔龙的无双气概。

但正值冬季严寒,大雪封路,找不到带路的向导或是商队的话,要在偌大的草原上独自行动的话,只怕不是个好主意。

在利昂呆了三天,艾突然意动,决定改朝西行,去见识见识那传说中,四季如春的云奚国;以及居于其中的,当世三大传奇中,他唯一尚未谋面的,那个自然之子的风采。

据说云奚国里遍地都是奇珍异宝,尤其出产大陆上难得一见的珍惜灵药;封锁云奚国入口的迷雾只有在严冬中才会减退,因此每年的这一时节,都会有不少小型的私人商队或是冒险者朝此汇聚而来。

扎什镇,正是靠着这些个私人商队和冒险者繁荣起来的小镇。

每年越是严寒,这里的人气便越是旺盛。

虽然通往云奚的雪山不似北方的圣山般险峻,阻绝人迹,但路途也是极为艰难,加上严寒和沿途出没的猛禽凶兽,据传每年前往云奚的,只有一半人能活着回来。便是换成居住在雪山附近,熟悉环境的本地人,也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埋骨雪山之巅。

所以即便是本地人,不是不得已的情况,绝不会踏上登山之路。

哥迪斯和他的老搭档,那个黑黑的乐武老头,却是唯一的例外。

尤其是那个乐武,在这一带也算是传奇式的人物了。据说他十四岁便孤身入山,之后每隔两三年,必定会入山一次,到现在已经是第十九次了,虽然每次都是危险重重,但最终都得以安然返回。

凭着十来次入山的经验,乐武在这一带被称为雪山的活地图,远方来的冒险团伙,若是真的想深入雪山无人区,试试自己寻宝运气的,最好的方法,便是请乐武做向导。

不过,请他做向导的价格不菲,若是散客的话甚至要超过一个金盾,运气不好,找不到什么宝贝的话,就算能顺利保住小命出得雪山,也会大大蚀本;因此,除了孤注一掷的寻宝客和有备而来的冒险团伙,多数人还是自己独自或搭伙踏上进入茫茫雪山之路,赌一赌自己的运气。

至于哥迪斯,虽然不如乐武般经常出入雪山,但身手和手段都颇高明,在扎什是黑老大级的人物,凭着和乐武的交情,两人多年来搭档经营着扎什镇入山向导的业务。

艾如数支付了二十五枚银胡子,又按约定,扔了枚银盾给带路的阿休,便径自走到角落里的一张空桌坐下,默默饮着桌上铁壶里的粗制麦酒。

酒味苦涩而浓烈,但烫的滚热,用来暖暖身体正好。

抬眼扫过四周,像他这样的单身冒险者只有两三个的样子,剩下那几个棕色熊皮袄的应该都是一伙的;朝艾看过来的眼神虽然不善,但却没有人说话。

又过了片刻,一壶酒将要见底的时候,厚厚的帘门猛地被掀开,涌进来一群大汉,登时将小小的内进塞得满满的。

一行共十个人,装束各异,但身形都彪悍的很,身背各式兵器。

最引人注目的,是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巨汉,手提柄斧刃如磨盘大小的青铜战斧,站在那里,仿佛一抬头便顶到了屋顶;这么严寒的天气里,他上身却只是穿了件镶着铜钉的皮背心,裸露出粗壮无比的双臂,以及宛如古铜般的鼓涨肌肉。

领头的是个三十来岁,肤色焦黄的矮壮汉子,在一个本地人服饰的男子的带领下走到哥迪斯的桌前,那个本地汉子恭谨地开口道:

“哥老大,这就是我和你说过的,坎德城冒险团的领队斯巴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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