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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姐家的时候,姐正在厨房里做饭,满屋子的香气。
姐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一本小说,是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他抬起头来,问我看不看,并且大发感叹。
我从没听他说过脏话,但今天我听到了,他说,这世界真他妈无赖。
我摇摇头。我心乱得很,哪有心思看书。更何况,那本书我早看过。书里提到的万年场,玉林路,青羊宫,九眼桥哪个地方我不比自己的手掌还熟悉。.只是,我那时和成都的那个女人就住在海椒市,离水碾河不远,却从没听说过水碾河有个俱乐部。
我更是不忍看,书里那一串串熟悉的地名,总会勾起我痛苦的回忆。那些地方,我都曾和成都那个女人一起在众人艳羡的眼光里牵手走过。我曾一度以为,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幸福,那就是朝朝暮暮,那就是天长地久,那就是天涯海角有尽时,此爱绵绵无绝期。
但我没想到,有一次我出差在路上,忽然记起忘掉了一件东西,转身回去时,会把她和另一个男人捉奸在床。.我更没想到,只经过短暂的惊慌,她就和那个男人一起对着我笑,笑得那么轻蔑那么恶毒那么夸张还笑出了眼泪。她对我道:“你以为我真爱你吗?你以为他真是我表哥吗?告诉你,他其实是我老公,我和你在一起不过是想骗你的钱用。”
是的,她和他一直是以表兄妹相称的。我从不曾怀疑,就是偶尔发现他们有点亲热,我也觉得那很正常。毕竟时代不同,男女之间用不着像旧时的人那么拘束。
如果不是把她和他捉奸在床,我不知道还会被她朦在鼓里到什么时候。.但也许也不会至于太久,她不是说了吗?她和我在一起,就是为了骗我的钱用。我那时的钱已几乎被她挥霍一空。剩下的那么少许也早就存在了她自己的银行帐户里。
如果不是把她和他捉奸在床,我今天也不会怀疑凌眉。我还会像当初那么天真,以为李浪从我和凌眉的住处出来也不过是像朋友一样来关心了她一场。毕竟不是旧社会,男女也可以是朋友,不是一对男女关起门来就一定会做见不得人的事。.
那天,对着床上那对摆着让我恶心的姿势交配却被我打扰了的公猪母狗,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转身,飞奔下楼。我买了两件雪花啤酒,一个人坐在合江亭,喝到天黑,又喝到天亮。那些喝空的酒瓶,都被我发疯似的扔进了俯南河里,就差没将自己纵身河水,葬身鱼腑了。
那是我第一次喝醉,痛苦,绝望,甚至失态。
姐这时从厨房出来,连问了我两声凌眉怎么没来,我都没回答。直到第三声,我才从痛苦的回忆里走出来,慌乱的点头道,她有事。.
姐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时,在一旁看电视的贝贝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舅舅的直叫,要我陪他出去,给他买《奥特曼》的牒子。
姐凶他道,不是给你买了好几本了吗?
他便撅着小嘴说你们买的早就看了七八百遍了,背都会背了。我要看后面的。
七八百遍了,你能数到七八百去吗?数给我听听。姐冲他道。
小家伙怕数数,转身就跑回电视机前的沙发上坐着,虽然依旧撅着小嘴,却不吭声了。.
电视里正在放《奥特曼》,可能就是姐给他买的,他自称已看过七八百遍,都会背了的牒片。
姐忽然对着我的脸,心疼的问:“弟,你的脸怎么了,红红的,好像还有点肿?”
我极不自然,别过脸去看窗外。
贝贝却在那边嘟噜道:“哼,肯定是在街上打美女的望,被树子撞了的。”
搞得我和姐,还有姐夫,三个大人都忍俊不禁破口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