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肉刑,反对逼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2、实行公开审判、审判合议及陪审制度;
3、回避制度;
4、采用辩护、上诉和复核制度;
5、马锡五审判方式。
三、人民调解制度
1、调解范围:①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以民事纠纷为限;②抗战时期扩大到轻微的刑事案件。
2、调解形式:①民间自行调解;②群众团体调解;③政府调解;④法院调解。
3、调解原则:①双方当事人自愿;②遵守政策法令,适合善良风俗;③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4、评价:加强了法制教育,增强了法制观念,促进了人民群众的团结,使司法机关得以集中主要力量处
四、解放区司法原则的确立
《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新中国法制的发展
自新中国成立至1999年这50年时间里,新中国的法制经历了一条的发展道路。概述
一、新中国法制的初创(1949-1953)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法制的发展与挫折(1954-1976)
三、改革开放与法制的复兴(1977-1991)
四、社会转型时期法制的新发展(1992-1999)
宪法制度
一、《共同纲领》与新中国的建立
1、关于新中国国体的规定
2、关于新中国政体的规定
3、关于人民权利和国民义务的规定
4、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5、关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政策的规定
二、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三、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
四、现行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一、建国初期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三、改革开放以来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刑事法律制度
一、建国初期的《自治反革命条例》与刑事立法
二、刑法典的起草与停顿
三、“文化大革命”中的《公安六条》
四、刑法典的制定与修订
行政法律制度
一、建国初期行政法律制度的初创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行政法律制度的曲折发展
三、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律制度的重新起步
四、市场经济与行政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
诉讼法律制度
一、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三、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