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几天看看吧,而且古昱也需要人照看,等他醒了再说。”
白君扬说话的时候,目光始终温柔而专注地看着项依依,我不想打扰他,就回房间去了。
项依依在药水里泡了那么久,肯定会留些后遗症,也是我急着救人走得仓促,没探听出清言真人制作药人的用途,否则没准能顺藤摸瓜找出项依依的症结所在。
出了白君扬的房间,我在走廊遇上晨练回来的爸妈,他们老两口多年来从没放弃过体育锻炼,正是这个好习惯让他们在末世多了几分生存的机会。
老妈一见我就提起手中的东西晃了晃,“看,我今天特幸运,在酒店外边跑圈的时候抓到一只兔子!”
老爸非常不给面子地揭穿道:“什么抓,这只兔子自己撞树上昏过去了,分明是捡。”
老妈瞪他一眼,“昏过去之后它马上就醒了,从地上蹦起来那么高,你没看见呀,是我眼疾手快才抓住的!”
老爸看看我,耸肩叹气,露出一个只有我们爷俩懂的眼神,老妈说话比较爱夸张,她如果比划出两米高,那事实上恐怕只有二十厘米。
不管是抓还是捡,反正总归是有收获,老妈提着兔子去了厨房,她是我们家的超级女汉子,平时杀鸡、宰鹅从来不手软,而且下刀又快又准。
我小时候第一次看她杀鸡就吓哭了,老爸那时就说为了我的健康成长,建议她以后买现成的家禽回来煮,可老妈坚持说活的新鲜、肉嫩,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练大了我的胆子。
虽然我相信老妈的实力,但毕竟时代不同了,她手中提的兔子若不是自己撞到树上,指不定就反过来把他俩当早餐了。
我好心提醒老妈,她却回头丢给我一记鄙视的眼神,又晃了晃手中的兔子,“还用你说,为娘早把它的牙和爪子敲掉了。”
老爸跟在她身后冲我点头,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老妈的‘跟班’,老妈也愿意让他跟,还为他放弃了待遇优厚、但需要经常出差的工作。
人都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久了难免两看生厌,所以距离才会产生美,可我看他们两口子,不仅不生厌,还经常把我这个亲闺女当电灯泡排挤,我真不知该高兴还是悲哀。
眼前总有一对恩爱典范晃来晃去也是件很苦恼的事,这种时候我特别想静静,回到房间检查了一下古昱的情况,他的脸色已经好了些,心跳、脉搏等体征也都正常。
“厉害了我的昱,你比咱刚认识的那会儿皮实了~”知道古昱听不见我说话,我心里自然没有顾忌和压力,一边调侃着,还捏了捏他的脸。
但俗话说得好,人在做、天在看,我刚刚在他脸上捏出两道红印,他精亮的眼睛便猛地睁开,吓得我的屁股直接从床边滑到了地上。
古昱的眼睛亮得慑人,他盯着我看了一秒,确认是他认识的人,才收起眼中锋芒,目光变得沉静如湖。
他在两种情绪间转换自如,我的小心肝却差点被他吓裂了,他平静的脸和我狂跳不止的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的妈,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我拍着剧烈起伏的胸口,长长呼出一口气。\t
“你离得太近了,还有攻击行为。”他应该还有后半句没说,虽然没说,但他的眼神已经说明一切,他很努力地控制住了反击的动作,我该感谢他的不杀之恩!
“就轻轻摸几下也算攻击,那动刀子是什么?”
“我对攻击的定义也包括非礼。”
“我?非礼你?我这是测试。”
古昱脸上还有未消的红印,但他懒得再揭穿我,身子动了动,似乎想起来,我连忙扶住他的肩膀,帮他坐了起来,这一坐起来就更尴尬了,被子滑到他腹间,露出遍布伤痕的肌肤,昨天为了方便查看伤势,我没给他穿衣服……
古昱倒一派镇定,他可能察觉了我的小尴尬,开口道:“又不是第一次。”
我一口老血哽在喉头,但他说得没错,我根本无从反驳,上次他被丧尸咬伤时,我就已经把他脱光一回了,这时老爸的话忽然从我记忆的角落里蹿出来,不断在脑子里挥着翅膀飞来飞去——对人家好点、对人家好点!
“这、这、这男女有别。”我结巴着为我的尴尬扯了个烂借口,可古昱不买账,他斜了我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就是个笑话!
好吧,我承认,我的尴尬跟男女有别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究其根本,无非是我对他有意思,这问题就上升了一层高度,内心纠结一下怎么了?
听爸妈的意思,古昱对我也有好感,可好感不等于爱,况且我们之前闹了场不愉快,我不知道现在的场合适不适合谈我们之间的事,。
“我们的关系不一样。”古昱忽然拉住我的手,认真道:“我们要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