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HumanElement[1]
似乎来罗马每回都是游人最稀疏的时候。常常是八九月间,我要去别的地方,顺道就在罗马盘桓几日,重访一些旧游处和熟悉的画作——喜欢它们多半也是因为附着在上面的回忆。天气一般都非常炎热,留在城里的人整日沿着科尔索大街[2]来来回回逛个不停。“国家咖啡馆”[3]里那些小桌子边上都是客人,一坐就是很久,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个空的咖啡杯和一杯清水。西斯廷礼拜堂里你看到一些晒红了的金发德国人,穿着灯笼裤,衬衫领口打开着;他们之前一定背着帆布包从意大利那些尘土飞扬的街道上走来。圣彼得大教堂里常有一队一队虔诚的信徒,从遥远的国度赶来朝圣(旅行费用里当然也涵盖了其他项目);他们听令于一位教士,说着奇怪的语言。“广场酒店”比较凉爽,适合休憩,空旷的休息厅里昏暗、宁静,到了下午茶时间,只见得到一个光鲜的年轻军官和一位美目婉转的女士,坐在一起喝冰柠檬茶;他们亲密地交谈着,语调低弱,但有着意大利人的那种流畅,丝毫听不出疲倦。你回到自己房间看书、写信,两个小时之后下楼,发现他们还在聊着。除了开饭前会有几个人踱进来,大多数时候,酒吧间是空的,男招待有工夫跟你聊起他在瑞士的母亲以及自己在纽约的经历。你们就生命、爱情和高昂的酒价交换意见。
今天也是如此,仿佛整个酒店是为我一个人在营业。迎宾的酒店员工领我进了房间,告诉我酒店基本住满了;我洗完澡,换了衣服,准备再去大堂的时候,见到了操控电梯的人,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他说酒店的客人最多不过十来个。意大利正值暑热,我一路南下到了罗马,颇觉疲累,打定主意要在酒店里安安静静地吃一顿饭,早点休息。餐厅面积不小,到餐厅已经时候不早了,灯火通明,但只有三四张桌子边上坐着客人。我四下看看,心生喜悦。到了一个你并不陌生的名城,孤身一人住在一个寂寥的大酒店中,这种感觉是很惬意的,是一种甘美的自由之感。我觉得自己的心神得意地扇动了几下翅膀。我在吧台边待了十分钟,喝了杯干马提尼,又点了瓶上好的红酒。虽然四肢还很沉重,但灵魂却被食物和酒精美妙地逗引起来,只觉得分外轻盈;喝汤、吃鱼的时候,头脑中纷纷然是各种愉悦的想法。我当时正在写一个小说,任由自己兴高采烈地给其中人物安排奇妙的遭遇,而他们也断断续续地在我的脑海中对话。我在唇齿间玩味某个字词,比红酒更醇美。这时我想到,小说要如何描绘人物的形象,才能让读者见到你心里见到的那个人,这真是很困难的事,甚至在我看来,是写小说最难的部分。当你逐一描绘相貌的所有特征时,读者看到了什么呢?我怀疑他们什么都看不到。有些作家的策略是抓住某个惹眼的特色,比如一种不自然的微笑,或者闪烁的眼神之类的,并加以强调,虽然这种策略很有效,但其实是回避了问题而没有解决它。我朝周围看了看,琢磨着我会如何描绘餐厅里的这些人。正对面有个男人也是独自在用餐,我问自己这样一个人该如何处理,权当练笔。他个子偏高,瘦削,有种说法叫“四肢灵活”我想也可以用在他的身上。穿着礼服,白衬衫前胸上了浆。他算是长了一张长脸,眼珠颜色很淡,鬈发略带金色,但有些稀疏了,额角秃了之后,眉眼倒显出了贵气。他的面容没有什么可说的,嘴巴和鼻子都跟大多数人相像;胡须剃得很干净;本来是白色的皮肤,但现在被晒红了。从他长相来看,像是一个不甚出众的知识分子,可能是个律师或者学者,在高尔夫球场上还有一两下子。我想他大概品位不俗,读过不少书,在切尔西的午餐会上可能是个很好相处的宾客。可我实在无法想象如何用两三句话把他鲜活又准确地表现出来,并且吸引读者。或许只该关注他那种隐隐显露的才识,而把其他的描述都省去,毕竟他给人留下的印象之中,也只有这一点是确凿说得上来的。我看着他,心里就这样琢磨着,突然他身子往前一倾,微微向我鞠了一躬,虽然是致意但动作很僵硬。我一受到惊吓就会脸红,这个习惯很莫名其妙,但这回我确实吓了一跳,只觉得自己的脸通红:刚才一连好几分钟把他当成假模特一样观察,他一定觉得我无礼至极。我立马朝他点了点头,满脸的羞惭,把视线转开了。还好这时服务生正巧把我的菜端了上来。就我所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位先生。但我吃不准他朝我鞠躬是因为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让他以为我们在哪里见过,还是我完全忘记了我们的确有过一面之缘。我很不会记人的脸孔,而这一回还有个额外的借口是他的脸实在太过普通;挑一个晴朗的周日,这样的人你可以在伦敦的任何一个高尔夫球场上找出一打。
他比我先吃完,站了起来,但出去走到一半停在了我的桌边,伸出手来。
“你好吗?”他说。“你进来的时候我没有认出来,并非有意要装作不认识。”
他说话听着很舒服,这种口音可以在牛津培养,也被很多从来没去过牛津的人所模仿。显然他是认识我的,但同样明显的是他不知道我没有认出他来。我这时也站了起来,因为比他矮一截,所以他是俯视我的。他有种慵懒的姿态,总觉得他好像自认为做错了什么,再加上微微有些弓着身子,更让我加深了这种印象。他的态度中既有些羞怯,但也有些居高临下的感觉。
“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喝杯咖啡?”他问。“我完全是一个人。”
“当然,我很乐意。”
他离开之后,我依然丝毫想不起他是谁,在哪里见过他;但我注意到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我们交流的短短几句话之间,在我们握手的时候,以及在他点头向我告别的动作中,他的脸上连一丝微笑的影子都找不到。近距离观察之后,我发现他可算得上英俊,虽然并非所有人都会赞同;他身材修长,五官很端正,灰色的眼睛长得好看;但他的这种英俊我觉得有些无趣。一个糊涂的女士可能觉得这种长相很浪漫,会让你想到伯恩-琼斯[4]笔下的某个骑士——虽然他形象更为高大,也不像画里面那些可怜虫,看上去好像个个都得了结肠炎。他的这种模样,会让人以为他穿上古装一定风采不凡,但真的打扮起来你就知道有多滑稽了。
没过多久我也用完了晚餐,到了休息室。他坐在一张巨大的扶手椅中,看到我便喊了服务生。我坐了下来。服务生走过来之后他点了咖啡和甜酒。他的意大利语说得非常好。我一直在盘算如何才能打听出来他到底是谁,又不至于冒犯他。没被认出总会让人不舒服,他们在自己眼中都太重要了,哪里想得到别人并不这么以为。他出色的意大利语引发了我的记忆,我不但想起了他是谁,也同时想起了我不喜欢这个人。他的名字叫汉弗莱·卡洛瑟斯,之前在外交部工作,职位还不低微,但主管哪个部门我记不起了。他曾被委派到不同的大使馆,我想地道的意大利语大概就归功于在罗马的旅居吧。之前没有想到他和外交有关实在是我的蠢笨,他身上全是这个行当的印记。过于客套,是精心设计来惹恼公众的姿态;冷漠,是心里认定外交官可不同于一般人;又混合着羞怯,这是不情愿地意识到一般人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们的不凡。我认识卡洛瑟斯已经很多年了,但见面的次数不多,也就是在午餐会上我向他问个好,或者在歌剧院里他朝我冷冷地点点头。大家都认为他聪明,不可否认他也的确有些文化修养,谈吐总是恰到好处。我没有想起他来实在是不应该,因为他最近又成了一个声望颇高的短篇小说家。一开始,他的作品发表在那些好心人时不时会创办的杂志里;这类杂志为的是让有水准的读者不要错过一些好东西,不过赞助者一旦觉得赔本赔够了,它们也就消失了。虽然受制于微弱的发行量,卡洛瑟斯那些印在精致纸张上的故事还是不知不觉间引来不少关注。接着这些短篇就结集出书了,一时间好评如潮,我很少见到周报这样众口一词,其中很多都专门给它划出一栏的篇幅,《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显然没有把它当成普普通通的小说来评论,而是另外挑了一个重要位置,紧靠着一篇谈论某位卓越政治家回忆录的文章。书评人为汉弗莱·卡洛瑟斯欢呼,称他为夜幕中的一颗新星。他们夸赞他的不落俗套、他的细腻、他巧妙的反讽、他的睿智。他们夸赞他的文笔、他对美的感知、他的氛围。终于出现了这样一个作家,把短篇小说这个在英语世界里坠入深渊的体裁又提升了起来,这些都是可以让任何一个同胞感到骄傲的英国作品,把它们和芬兰、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的同类型创作放在一起也毫不逊色。
三年之后,汉弗莱·卡洛瑟斯推出了第二本书,评论家们十分欣赏两书相隔的时间——这不是一个无耻贩卖自己才华的写手!与第一本相比,因为评论家有了冷静下来的时间,或许追捧是降温了一些,但那种热忱也足以让任何一个以文为生的普通作家大感欣慰了;而他在文字世界里的光荣地位也已经无可置疑。最被推崇的那个故事叫做《剃须海绵》,所有一流评论家都点出作者是如何只用三四页的篇幅,就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剃头店帮工的悲怆灵魂。
不过他最有名的一个故事叫《周末》[5],也是篇幅最长的。第一本书就用了这个题目做书名。里面叙述的是一群人周六下午从帕丁顿火车站出发,住到塔普洛[6]的朋友家里,星期一早上又回到伦敦。因为用笔是如此优雅,以至于读来并不容易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其中一个青年男子是位协助阁员大臣的政务次官,他几乎就要向一个准男爵的千金求婚,但最后并没有。另外两三人撑篙在小舟中沿河而下;他们很多的对话都若有所指,但没有人能把话说完,想表达的都很微妙地蕴藏在那些横线和圆点中。对于园中的花卉倒是描绘了不少,还有一大段刻画雨中泰晤士河的段落,感触很是细腻。这些都是通过一位德国女家庭教师的双眼看到的,所有人都同意,卡洛瑟斯在传达这位女教师的观感时颇为风趣,耐人寻味。
汉弗莱·卡洛瑟斯的两本书我都读了。我认为了解同时代的作者在写些什么是一个创作者的本分。我很乐于学习,觉得在卡洛瑟斯的书里或许能发现一些为己所用的东西。但他让我失望了。我喜欢一个故事有开头,有中段,有结局。我也莫名偏爱那些有寓意的故事。氛围当然很好,但如果只有氛围,那就像只有画框没有画一样,没有多大的意义。或许我读不出卡洛瑟斯的好只是我自身的不足,我之前陈述他的两则短篇时意兴阑珊,或许也只是因为我的虚荣心受了打击。因为我非常明白在汉弗莱·卡洛瑟斯的眼中,我是个无足轻重的作家;我相信我的书他一个字都没有读过。仅仅因为我的畅销,已经足以让他认定不值得在我的作品上花费任何工夫。之前有一段时间,因为太过轰动,他似乎自己也要承受这样的耻辱了,但很快大家又看清楚,大众是体会不了他精微的文学造诣的。一个社会有多少知识分子很难测算,但知识界里有多少人愿意花钱资助他们珍爱的艺术却清楚明了。高雅到商业剧院不肯支持的戏剧,可以引来一万个观众;那些普罗大众理解不了的文学作品,可以卖出一千两百册。因为对于知识界来说,尽管对于美格外敏感,但他们更喜欢免费看戏,以及从图书馆借书来读。
卡洛瑟斯肯定对此并不在意。他是个艺术家。同时他还在外交部上班。作为一个小说家他的声望已然确立,不会去讨好粗俗的大众,作品卖得太好对他的创作生涯可能反而是种戕害。至于他怎么会想到要请我去喝咖啡,我也不明就里。他的确是孤单一人,但我还以为他有自己的思想作伴,定然不会寂寞;很难想象我能说出什么让他感兴趣的话来。不过我也看得出,他的确是在尽心竭力地做出亲切的样子。他提起我们上一次见面的场合,然后我们聊了一会儿伦敦共同的朋友。他问我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罗马,我解释了几句,他主动告诉我他那天早上刚从布林迪西过来。对话难以为继,我已经想好,只要不过分失礼,我会尽快找机会告辞。可没过一会儿,几乎很难说清缘由,但我的确有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正想尽一切办法不给我那样的机会。我很是惊讶,不得不凝神推敲了一番。我注意到,只要我的话一断,他就会立马提出一个新的话题。他一直在找那个会引发我兴趣的东西,想把我留下。卡洛瑟斯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让我能聊得愉快。照理说,一定不会是他觉得太过寂寞;外交界那么多朋友,找个人消磨一晚上自然很容易。我疑惑的其实是他为何没有去领事馆用餐;虽然是夏天,那里总有他认识的人。我还注意到,他从来没有笑过,言谈中急切得让人不舒服,就如同他要用自己的声音驱逐头脑中一些折磨他的念头,容不得有一秒的沉默。很奇怪。虽然我不喜欢卡洛瑟斯,也完全不在意他的祸福,而且和他相处让我莫名烦躁,但我忍不住起了些好奇之心。我认真扫了他一眼,想看出个究竟,也不知是我臆想,还是在他那双淡色的眼睛里确实被我看到了狗被追捕时的那种惊惧;虽然他的面容还是俊朗,他的表情依然得体,但神态之中总暗示着他的灵魂正经受煎熬。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脑中闪过十来个荒唐的解读。我也并非是多想排忧解难,而是如同一匹老战马,闻到硝烟自动会抖擞起来。之前我已疲惫不堪,此时却变得十分警觉;感受力突然伸出了触角,不再放过他的每个表情、每个动作。我之前想过他是不是写了个剧本,想让我提些意见,现在这个念头已经暂且抛弃。他们这些雅士很奇怪,总会着迷于舞台脚灯的光华,虽然根本不把我们这些工匠的文字功夫放在眼里,但也不介意听取一两条小心得。不过卡洛瑟斯今天不是这个意思。一个诗情画意的男子单身在罗马,是容易出事的,我心里琢磨,是不是卡洛瑟斯招惹了什么麻烦,而要从这样的麻烦中脱身万万不可在领事馆寻求帮助。理想主义者,我发现,往往在牵涉肉欲之时容易鲁莽行事。他们寻得真爱的地方,有时会被执法机关的造访唐突。我在心里窃笑了几声。一本正经的人陷在暧昧的局面中,即使天上的神仙也会发笑的。
突然卡洛瑟斯说了一句让我措手不及的话。
“我实在是太痛苦了。”他含糊着说道。
他这句话来得毫无征兆,显然又不是在说笑,而且听上去有种气提不上来的感觉,简直像在抽泣。我无法形容这句话是如何的出其不意,类似于转过一个街角,迎面而来的大风一下让你喘不过气来,站都站不稳了。我完全没料到他会说这种话。说到底,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从来不是朋友;我不喜欢他,他也看不起我。对我来说,他就不是一个生活中真实的人。一个如此自持、如此温文尔雅的人,对于社交圈待人接物的礼仪又如此熟稔,居然会突然对一个陌生人做这样的告解,真是不可思议。我天生不爱坦露心迹,不管承受怎样的痛苦,要说给另一个人听对我来说都是羞耻的事。我打了个寒颤。面前这个人的脆弱让我无法接受,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怒不可遏。他凭什么敢把灵魂中的痛楚扔给我?我几乎要吼出来:
“关我屁事!”
但我没有。卡洛瑟斯蜷缩在这张大扶手椅中,人整个垮了,脸也塌了,看起来很奇怪;本来他的面容有种高贵和威严,总让我想起维多利亚时代政治家那些大理石的雕像。我犹豫了,动摇了,方才听他说了那句话血气上涌,此刻又觉得自己脸色变得煞白。这个人太值得可怜了。
“真替你感到难过。”我说。
“你介不介意我跟你说说自己的事?”
“不介意。”
此刻我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卡洛瑟斯大概四十刚过,身材很好,有种运动健将的体魄,一举一动都透露着自信。但现在他一下老了二十岁,而且奇怪地萎缩了。我想起在战场上看到的那些殉职的士兵,死亡会让他们诡异地变得瘦小。我有些尴尬,便把视线转开了,但能感觉到他正试图与我对视,只好转回来看着他。
“你认识贝蒂·威尔顿-伯恩斯吗?”他问我。
“很多年前在伦敦有时候会碰到,最近很久没见了。”
“她现在住到罗德岛[7]上去了,你大概不知道。我刚从那里过来。最近一直住在她那里。”
“是吗。”
他犹豫了一下。
“恐怕你会觉得我跟你说这些事很奇怪,但我已经无计可施了,如果再不找个人说一说,我会发疯的。”
之前除了咖啡,他已经点过两杯白兰地,这时他又把服务生叫来,给自己添了一杯。休息厅里除了我们没有其他人。我们中间的桌上摆了盏有灯罩的小台灯。因为在公共场合,他压低了声音。这个空间很奇怪地给人一种亲密的感觉。卡洛瑟斯跟我说的话不可能完全记住,我就不逐字转述了,还是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更为方便。有时候他一些话说不出口,我只好猜他想表达什么;有些他没有明白的事情,似乎我比他看得更清楚。贝蒂·威尔顿-伯恩斯的幽默感很敏锐,他却一点幽默感也没有,所以我还听出了不少他懵然不知的弦外音。
贝蒂·威尔顿-伯恩斯我见过很多次,但对她的了解主要还是通过传言。她年轻时在伦敦那个小天地中颇引人瞩目,没有见到她之前就时常听人提起她的名字。战后是在波特兰大街的一场舞会上终于遇到了她,那也是她最为风光的时候,每次打开画报都能见到她的照片,人们的闲聊也离不了她那些荒唐的胡闹。那年她二十四岁。母亲去世了,父亲圣厄斯公爵岁数大了,也不够宽裕,一年到头大多守在康沃尔的城堡里,她就去伦敦和寡居的姑母住在一起。战争打响那年她才十八岁,去了法国,在后方的医院当护士,当司机。她跟着劳军的剧团巡演,回国在慈善性质的“活人造型”[8]表演中当模特,找些零散的物品办拍卖会,在皮卡迪利卖旗子。她所有的活动预先都有大量宣传,每个新的形象留下的照片都数不胜数。我想她当时一定也很尽兴。不过现在战争结束,她更是变本加厉地放纵自己。当时所有人都有些忘乎所以;年轻人被压抑了五年,卸下重担之后,沉溺于各种放肆的玩乐,贝蒂每样都参与其中。有时候,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的事情就出现在了报纸上,而她的名字永远被放在标题里。夜总会那时刚刚兴盛起来,你每晚都见得到她。她过的真是种马不停蹄、夜夜笙歌的日子。形容这种生活只能用这样老套的说法,因为那种欢乐本身就是老套的。英国的百姓也有意思,就爱上了这个女子,在英伦的岛屿间只要提到贝蒂女士,就知道说的是她。她参加婚礼,女人们会将她团团围住,首演时楼座里的观众会为她鼓掌,就如同她是一位大牌的演员。女孩们模仿她的发式,肥皂和面乳的生产商花钱要把她的照片印在商品上作为宣传。
不用说,沉闷无趣的人,怀念旧秩序的人,自然认为贝蒂不可取。他们讥讽她永远活在舞台的照明灯光里。他们说这个女人对自我推广有种不可理喻的迷恋。他们说她为人放荡。他们说她太爱喝酒,说她太爱抽烟。我承认当时关于她的所有传言之中,没有一项让我对这个人产生了多少好感。有些女子的确会把战争当做取乐和出名的机会,我对这样的人评价不高。报纸刊载社交名流在戛纳散步或在圣安德鲁斯[9]打高尔夫球的照片,让我感到厌烦。我一向觉得这些“光鲜的年轻人”无趣至极。这种快活的人生在旁观者眼中的确有些乏味和愚蠢,但道德家们对之言辞苛责也很不明智。看着这些年轻人会生气,就像看到一窝小狗四处瞎转、在彼此身上翻来滚去、追自己的尾巴也会恼怒一样,都很荒唐。要是它们毁了花床、打碎了瓷器,那也最好耐着性子放过它们,有些小狗不够聪明,会溺水而死,其余的那些会渐渐长成听话的好狗。眼前的不服管教只是年轻和活力罢了。
活力也是贝蒂最耀眼的特质。对生活的迫切渴望在她身上放射出光芒,让你目眩神迷。在我第一次遇到她的那个派对上,她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的。她简直就像酒神的女祭司,跳舞时的放纵让人看了简直想笑,只觉得她未免也太热爱音乐,太喜欢运动自己年轻的四肢了。头发是棕色的,因为动作投入略显凌乱,眼睛是深蓝色的,乳白色的肌肤泛出玫瑰色的红晕。她自然是个大美人,但没有美人的冷漠,总是大笑,而没有大笑的时候脸上也带着笑意,眼神飞动,里面都是生命的喜悦。如果天神们有农庄的话,她会是那里的一个挤奶女工。她既有劳苦大众的健康和体能,但举止中的那种独立、仪态中那种高贵的坦率,又很像一个贵族夫人。我说不清她给我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大致就是她虽然单纯、自然,但对于自己的身份她并不是全然不知的。我猜想若是情势需要,她也可以立刻摆出架子,变得十分端庄。每个人和她接触都如沐春风,可能就是因为她不自觉地在内心深处认为你们两人之外,其余的整个世界都无关紧要。我明白为什么伦敦东区工厂里的姑娘们都崇拜她,为什么好几十万除了照片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人,也觉得她是自己的好朋友。引见之后,她跟我聊了几分钟。她在你面前表现出那种感兴趣的样子,让人觉得特别受用;你心里也明白她见到你不可能会真的如此高兴,你说的话也没有那么有意思,但还是会倾心于她的魅力。她的天赋在于能跳过两人相识最初那几个尴尬的阶段,见面不过五分钟,你就觉得好像已经是她一辈子的朋友了。把贝蒂从我那儿抢走的是一个邀请她跳舞的人,她急切而满足地投身于那个人的双臂之中,就跟她方才坐进我身边椅子里的神态一模一样。两周之后,在一个午餐会碰到她,我很惊讶她居然完全记得在舞会上喧闹的十分钟里我们聊过些什么。这位年轻的女士在社交场上真的是无可挑剔。
我把这件小事向卡洛瑟斯提起。
“她可一点不笨,”他说,“没有几个人知道她有多聪明。她写过一些非常出色的诗。因为她太欢快了,无所顾忌,对谁都毫不在乎,大家以为这是个糊涂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聪明透顶的一个女人。你绝对想不到她读过多少书,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时间。她的这一面可能没人比我更清楚了。我们有时周末在乡下会一起散步,或者在伦敦就开车去里士满公园,一边散步,一边聊天。她最喜欢花草树木,对一切都感兴趣;她懂得很多,讲话也很有头脑,没有什么是她不能聊的。有时候我们下午散过步,晚上又在夜总会碰到,几杯香槟喝下去之后她已经完全醉了,整个派对上就只见她最热闹,这时候我忍不住会想,要是这些人知道仅仅几个小时之前我们谈得有多深刻,他们会讶异成什么样子。这种对比太不可思议了。她身上似乎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子。”
卡洛瑟斯说这些话的时候,一丝笑容也没有,语气哀伤得仿佛在谈论一位被死神从亲朋好友间生生夺走的人。他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爱她爱得神魂颠倒,求婚就不下五六次。当然我知道我一点机会都没有,我只不过是外交部一个低阶的小职员,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她的确拒绝了我,但每次都一点也不伤人,我们的友谊也丝毫没有受损。你要知道,她真的很喜欢我。我给她的东西别人给不了。我一直以为她对我是最有好感的。我真是爱她爱得发疯。”
“我觉得,应该还有其他人也这么想。”当时我不得不接话,于是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当然还有很多人。她会收到一打一打的情书,都是没见过、没听过的男人写来的,矿工、非洲的农民、加拿大的警察。各种各样的人都向她求婚。只要她愿意,想嫁给谁都可以。”
“据说,甚至可以是皇室。”
“是的,她说她受不了那样的生活。然后她嫁给了杰米·威尔顿-伯恩斯。”
“大家都吃了一惊是吧?”
“你见过他吗?”
“应该没有,有可能遇到过,但我对他没有印象。”
“他不会给你留下印象。人类史上还没有像他这样无足轻重的一个人。他的父亲在北方有家大工厂,战争期间赚了不少钱,买了个准男爵的爵位。我知道他这一辈子都没发过H这个音[10]。杰米跟我一样在伊顿上学,他们花了不少工夫想把他培养成个绅士,战争结束之后,他在伦敦也很活跃,很乐意开派对邀请朋友。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只知道他会买单。这个人无聊得让人受不了。你知道,很古板,特别客套,因为太怕自己哪里做错,反而会让你觉得不舒服。他每身衣服都像是头一回穿一样,而且都显得小了一号。”
一天早上,全然没有预警的卡洛瑟斯打开他的《泰晤士报》,把目光投向追踪名流的版块,发现有一桩婚事定下来了。女方是圣厄斯公爵的独女伊丽莎白,男方是约翰·威尔顿-伯恩斯准男爵的长子詹姆斯。他惊呆了,给贝蒂打电话,问这新闻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她说。
他太讶异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贝蒂继续说道。
“今天午餐会,他把家人带来和父亲见面,应该沉闷得紧,或许你可以在凯莱奇请我喝杯鸡尾酒给我提提神吧,好吗?”
“几点钟?”他问。
“一点。”
“好,到时见。”
他先到了,看着贝蒂走进来。她的步点很轻盈,就像是腿脚忍不住就要跳舞一样。贝蒂脸上带着微笑,整个人都因为能活在这美妙的世上而欢喜不已,眼神里也闪耀着这种喜悦。认出她来的人们低声议论着。凯莱奇的这个休息厅美不胜收,但略显肃穆,卡洛瑟斯真的感觉贝蒂把阳光和花香带进来了。他没有心思先问好,说道:
“贝蒂,你不能这么做。这件事绝对不能发生。”
“为什么?”
“他太糟糕了。”
“我不觉得他糟糕。我觉得他还挺好的。”
服务生走来,他们点了要喝的酒。贝蒂用那双美丽的蓝眼睛看着卡洛瑟斯,眼神里居然同时天真烂漫又满是柔情。
“贝蒂,他是个可怕的暴发户啊。”
“唉,别说傻话了,汉弗莱。他一点也不比任何人差。我觉得你就爱用出身来看人。”
“他这么无趣。”
“不是,他只是不怎么爱说话。我要找的丈夫太才华横溢了也不好,我觉得杰米作为背景很好,他外表英俊,举止也文雅。”
“我没法相信,贝蒂。”
“别犯傻了,汉弗莱。”
“你还要假装你爱着他吗?”
“否则就有些失礼了吧,难道你不觉得吗?”
“你到底为什么要嫁他?”
她淡淡地看着卡洛瑟斯。
“他有的是钱,而我快二十六了。”
至此话也说尽了,他开车送她到了姑母的家门口。婚礼很盛大,通往威斯敏斯特圣玛格丽特教堂的路边上,观者摩肩接踵,两位新人收到几乎每个皇室成员的贺礼,蜜月是在新郎父亲借给他们的游艇上度过的。卡洛瑟斯申请派往国外,就去了罗马(他傲人的意大利语果然是这样学成的),后来又去了斯德哥尔摩,在那里当使馆参赞,他的第一个短篇小说也是在那里写的。
或许是这个婚姻让英国的民众失望了,对于贝蒂他们的期望远不止于此,又或许只是一个已婚女子再年轻也引发不了大家对于浪漫的绮思,总之,她从公众的视线里基本消失是不争的事实。你再也听不到多少关于她的消息了。结婚没多久,就有小道消息说她怀孕了,又没过几日,就说孩子没了。她依然在社交圈活动,我想她依然会和她的朋友见面,但已经不会再去做那些耸人听闻的事情了。有些名声有瑕疵的贵族会和艺术界那些骗吃骗喝的人混在一起,不但时髦,而且显得自己有文化,此类趣味低下的团体中已经很少见到贝蒂了。大家说她过起了安稳日子,开始好奇她和丈夫相处得如何;很快他们就知道了,威尔顿-伯恩斯夫妇相处得不太好。流言说杰米酗酒了,又过一两年,又听说他得了肺结核,和贝蒂去瑞士过了两个冬天。然后就有消息传来,说两人分居了,贝蒂去了罗德岛。这地方也选得奇怪。
“肯定会把她闷死的。”贝蒂的朋友们评论道。
她们中有几个时不时会去陪她一段时间,回来之后都赞赏岛上的迷人风光和休闲生活,但寂寞也自不待言。贝蒂那么聪颖、有活力的一个人,居然心满意足地定居在了那里,让人捉摸不透。她在岛上购置了一处房产,除了几个意大利官员,她谁都不认识,也的确没有人可以让她去结交。不过贝蒂似乎全心乐在其中,这让来探访她的人很困惑。只是伦敦的生活非常忙碌,大家的记性都不好,很快就不再担心她了。贝蒂被遗忘了。在我遇到汉弗莱·卡洛瑟斯几周之前,《泰晤士报》上有条讣告,说詹姆斯·威尔顿-伯恩斯爵士,第二代准男爵,去世了。他的弟弟继承了他的爵位。贝蒂一直没有孩子。
她结婚之后,卡洛瑟斯还是会和她见面。只要他去伦敦,两人就会一同用午餐。贝蒂有本事让分开很久的两个朋友就像昨日才见过面一般,所以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任何陌生之感。有时候她会问卡洛瑟斯什么时候结婚。
“你岁数也越来越大了,汉弗莱,你不知道吗?再不赶快结婚,你就要变得像个老姑娘了。”
“你觉得婚姻是件好事?”
这句话有些伤人,因为他和所有人一样,都听说了威尔顿-伯恩斯夫妇相处得并不好。不过贝蒂的回答还是惹恼了他。
“总体上的确如此。我想,一段婚姻即使不如意,可能也总比不结婚要好。”
“你明明知道我是绝不会结婚的,原因你也很清楚。”
“哦,亲爱的,你不会现在还假装仍旧爱着我吧?”
“我的确还爱着你。”
“你真是蠢到家了。”
“我不在乎。”
她对着卡洛瑟斯微笑,依旧是那种半是戏谑、半是柔情的神色,每次让卡洛瑟斯的心里都是一阵幸福的疼痛。说来也怪,他居然能把这种感觉几乎限制在心的一角。
“你很讨人喜欢,汉弗莱。你知道我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但即使我单身也不会和你结婚的。”
等到贝蒂和丈夫分开,自己住到了罗德岛上,卡洛瑟斯就见不到她了。她不再回英格兰,但两人的通信一直没有断。
“她的信都写得很棒,”他说,“你几乎可以听到她的声音。这些信跟她本人很像,聪明、风趣,没什么要紧的话,但看事情又那么通透。”
他曾提出要去罗德岛上住几天,但贝蒂的意思是最好他还是不要去了。他明白其中的道理。所有人都知道他爱贝蒂爱得痴狂。所有人都知道这份感情依然还在。他不清楚威尔顿-伯恩斯夫妇分开到底是什么缘故,或许他们之间闹得很僵。贝蒂可能觉得卡洛瑟斯出现在岛上会对她名声不好。
“我第一本书出来的时候,她写了一封迷人的信给我。你知道我那本书是题献给她的。她很意外我居然写得这么好。每个人都赞誉有加,这也让她非常高兴。我想能取悦她是那本书让我最快乐的地方。说到底,我不是个职业作家,你也知道:我并不怎么看重文学上的成功。”
这人太蠢了,我想,而且还不诚实。他的书好评一片的时候,他以为我没注意到他那副志得意满的样子?这一点我并不怪他,那种得意再自然不过,但他又何必费这么大力气不承认呢?可话说回来,享受声名带来的快乐,他多半也的确是为了贝蒂。终于他有看得见的成就可以献给对方了。捧到贝蒂脚边的不只有他的爱,现在还有他卓越的文名。贝蒂也不再年轻,今年三十六了,她的婚姻,她的寄居他乡,改变了一些事情;她身边不再围绕着追求者,公众的追捧给她头顶戴上的光环也消失了。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再那么遥不可及。只有他这么多年来深爱不渝。在地中海角落里的一个小岛上,贝蒂把自己的美、妙语和待人接物的优雅无止境地埋藏于此,这也太荒唐了。他知道贝蒂是喜欢自己的。她不太可能对自己的长情无动于衷。而现在,他知道自己所能提供的生活对贝蒂是有吸引力的。他决定了,要再次求婚。七月底的时候,他应该就能请假离开。他写信给贝蒂说,放假了准备去希腊,如果她愿意见面的话,他就在罗德岛住上一两天,听说意大利人在那里开了一家非常好的酒店。这个想法提得很随意,体现了卡洛瑟斯得体的语言艺术;长年在外交部工作,他必然明白凡事不能突兀。他从来不会主动将自己置于某种进退维谷的处境中,一旦有必要,他总是可以老练地收回提议。贝蒂发了封电报回来。她说汉弗莱能去罗德岛真是再好不过,他当然是要住在她的家里,最起码待半个月,并且要他告知是乘哪一班船到罗德岛。
他从布林迪西搭乘的蒸汽船驶近罗德岛时,天刚破晓,港口里是一派齐整、迷人的景致,而卡洛瑟斯已经激动难耐。他一晚上没有合眼,起得特别早,看着太阳从夏日的海面上升起,罗德岛从晨曦中不可一世地浮现。蒸汽船才抛下锚,小船就从岛上纷纷驶来。舷梯降下,汉弗莱倚着栏杆,看到医生、港口的官员、酒店的向导朝那里涌去。他是这个航班上唯一的英国人,再明显不过,上到甲板上的一个男子立即就朝他走来。
“你是卡洛瑟斯先生吗?”
“是的。”
他正要微笑,准备握手,但转瞬间就察觉出面前这个男人虽然和自己一样是英国人,却不是一个绅士。他表面上还是客气非常,但不自觉地一举一动都有些许生硬了。当然卡洛瑟斯没有说这些,但这个场面我在脑海里看得太清楚了,不用多想也描述得出来。
“夫人希望你不要介意她没有来接你,船到得太早了,离我们住的地方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当然不介意,夫人身体还好?”
“很好,谢谢你。行李到了吗?”
“到了。”
“你可以告诉我是哪些,我就让他们搬到小船上去。海关那里不用担心,我都已经打点好,这样我们就可以直接出发了。你早餐吃过了吗?”
“吃过了,谢谢你。”
这个人对H的发音也不是很讲究。卡洛瑟斯好奇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你也不能说他粗鲁,但的确有些随便。卡洛瑟斯知道贝蒂在岛上有一大片地产,或许这个人就是替她打点财务的。他似乎很能干。吩咐搬运工的时候讲着一口流利的希腊语,等他们到了船上,船夫抱怨他给的钱不够,他说了句什么话,船夫就笑了,耸了耸肩好像就没了意见。行李经过海关的时候,那个人和官员们握了握手,他们就直接通过了。一辆巨大的黄色轿车在明媚的阳光中等着他们。
“你开车送我吗?”卡洛瑟斯问道。
“我是夫人手下的司机。”
“哦,是这样。我刚才还不知道。”
他穿得不像一个司机,白色的帆布裤和网球衫,没系领带,领口打开着,头上是一顶草帽,光脚穿一双帆布面的塑料平底鞋。卡洛瑟斯皱了皱眉头。贝蒂不该让她的司机穿成这副模样开车。但他天没亮就得起来,这一路开去别墅也的确不凉快,这倒是事实。或许平常他是穿制服的。卡洛瑟斯赤脚是六英尺一英寸,司机没有他这么高,但也不矮;但他肩膀很阔,身材比较宽,所以看起来偏矮壮。他并不胖,只是有些发福,看上去就是那种胃口很好的人。岁数不大,三十、三十一左右,但已经隐约看得出日后肥胖的趋势。现在看去他算是一个健壮的男子。一张大脸晒得很黑,鼻子又短又厚,神情总觉得有些不乐意,短短的金色一字须。有些意外的是卡洛瑟斯朦朦胧胧总觉得见过这个人。
“你跟着夫人已经很久了吗?”他问道。
“怎么说呢,算是吧。”
克洛瑟斯的态度又更生硬了些。这个司机说话的方式让他有些不自在,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可以把“先生”两字省了,恐怕是贝蒂纵容了吧。在这些问题上不加留心的确是贝蒂的做派,但这肯定是失策。有合适的机会他会提醒贝蒂的。他和司机的目光接触了一下,几乎可以肯定对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卡洛瑟斯想象不出自己身上有任何好笑的地方。
“那边就是骑士们的古城了吧。[11]”他指着一些修有雉堞的城墙,淡淡地说道。
“没错,夫人会带你去的。到了夏天,这儿的游客多得不得了。”
卡洛索斯也不想表现得太难接近,他觉得自己若要更友善些,不妨提议坐到司机的旁边去,而不是一个人坐在后座。正要开口时,这件事已经由不得他了。司机让搬运工把行李都放到后面,自己坐定在方向盘后:“上来吧,我们这就走了。”
卡洛瑟斯在他旁边坐下,车沿着海岸一条白色的道路往前开去。几分钟之后,周围望去就都是旷野了。他们都没说话。卡洛瑟斯有点故作庄严,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司机容易没规矩,他不想给这样的人提供机会。他自诩有种威仪能让低阶层的人记得自己的身份。他心里有个不失讥讽意味的严厉想法:用不了多久这司机就会称呼他为“先生”了。但那天早上气候怡人;白色道路的两侧,有时是橄榄林,有时是农庄的白墙和平顶,很有东方风味,叫人神驰。贝蒂正在等着他。他心里的那份爱意让他对整个人类都更友善了一些,点烟的时候他觉得递一根给司机倒也不失慷慨。说到底,罗德岛离英国那么远,而这个时代讲究的已经不是等级分明了。司机接受了馈赠,把车停下来点烟。
“你带了烟草没?”他突然问道。
“带了什么?”
司机的脸拉长了。
“夫人发电报让你拿两磅普莱耶海军烟丝[12]来的;所以我才搞定海关,让他们不要开箱检查。”
“我根本没收到那份电报。”
“真见鬼!”
“夫人要两磅的海军烟丝来能有什么用?”
他语气变得倨傲起来,刚才司机那声粗话让他厌恶。这家伙还用余光扫了他一眼,卡洛瑟斯分明从里面读出了不敬。
“我们这儿弄不到。”他简单地解释了一句。
他很像是有些恼火,把卡洛瑟斯给他的那支埃及烟丢了,重新发动了车子,一脸阴沉,不再多言。卡洛瑟斯觉得自己努力与人为善证明是个错误。余下的车程,他没有理睬这个司机,用起了他在大使馆里惯用的态度。他在那里做秘书的时候,每回有英国民众前来求助,他都会摆出这副派头,屡试不爽。车子沿山路攀登了一会儿,到了一段长长的矮墙边上,司机朝一扇打开的大门转了进去。
“我们到了吗?”卡洛瑟斯喊了起来。
“六十五公里的路,开了五十七分钟。”司机说道,突然微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好牙齿。“考虑到路况,开得还真不赖。”
他按了两下汽车喇叭,声音刺耳。卡洛瑟斯激动得透不过气来。他们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橄榄树林,停在一幢矮矮的白色房子前,房子占地很广,贝蒂就站在门口。卡洛瑟斯跳出汽车,亲吻了贝蒂的两侧脸颊。有一时半刻他说不出话来,但下意识里注意到了门口还站着一位有一定年纪的男管家,穿着白色的帆布衣服,另外还有两个男仆,穿着当地男子特有的硬褶白短裙。这些下人看上去不但气派,还很别致;不管司机如何疏于管束,至少贝蒂的家里还是符合她的身份,有文明社会的样子。他由贝蒂引着穿过宽敞的门厅,四周是刷白的墙,卡洛瑟斯大致看得出家具都很漂亮;然后他们就到了客厅。这个房间同样宽敞,屋顶不高,墙壁也刷成了白色,让他一下在奢华中又觉得十分舒适。
“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一眼从我这房子望出去的样子。”她说。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好好看看你。”
贝蒂穿了一身白,手臂、脸孔、脖子,都晒得很黑,眼睛比他以往见过的都更蓝了,牙齿白得惊人。她看上去状态好极了,不但苗条,体态也美。头发烫卷了,指甲也修剪得很精致。因为悠闲地生活在这个浪漫小岛之上,卡洛瑟斯还曾一度担心她会不再保养自己。
“你看上去真像十八岁,贝蒂,我一点都不骗人。这是怎么做到的?”
“活得幸福。”她微笑道。
听她这样说,卡洛瑟斯心里忽然一痛。他不希望她太幸福。他希望自己能给她幸福。不过此时贝蒂执意要带他去露台。客厅有五扇落地窗通向那儿,露台之下,橄榄树林覆盖着陡峭的山坡一路延伸到海边。小小的港湾中泊着一艘白色的船,在平静的水面上投下倒影。视线再一转,远处小山上有希腊村子的白色屋舍,背景是一块壮观的灰色险崖,上面有中世纪城堡的雉堞。
“那是当年骑士团的一个要塞,”她说,“今天晚上就带你上去。”
这场景实在动人,让你忘记呼吸。平和之中又有种特别的生命气息,你被它打动之后,不会只是想凝视、沉思,而是按捺不住要做些什么。
“烟草你没忘吧。”
卡洛瑟斯大吃一惊。
“恐怕你要失望了,我没收到你的电报。”
“可我不但给大使馆发了一封电报,还给怡东酒店发了一封。”
“我住在广场酒店。”
“太烦人了!阿尔伯特会气疯的。”
“谁是阿尔伯特?”
“开车送你那个人。除了普莱耶他什么都不爱抽,但是他在这里买不到。”
“哦,那个司机。”他指了指下方那个闪闪发光的小船。“这就是你跟我说的那艘游艇吗?”
“是的。”
贝蒂买的是一艘大型的地中海轻帆船,加了个发动机,整体修缮了一番。就是开着这艘船她航行于希腊群岛之间,向北最远到过雅典,往南到过亚历山大。
“如果你不着急走的话,我们可以带你出海,”她说,“既然来了,应该去看看科斯[13]。”
“谁替你开船呢?”
“当然我有一整班的船员了,但主要就靠阿尔伯特,他对于机械之类很在行。”
不知道为什么,听她又提起那个司机,让卡洛索斯隐约有些不舒服,怀疑是不是贝蒂把太多事都交给他处置了。一个仆人权力太大总不是好事。
“你知道吗,我总觉得自己在哪儿见过阿尔伯特,但就是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