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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回】孟玉楼爱嫁李衙内 李衙内怒打玉簪儿 (孟玉楼爱嫁李衙内 李衙内怒打玉簪儿)(2 / 2)

玉楼嫁李衙内,处处与嫁西门庆前后过程对写,以为玉楼一吐数年郁郁不平之气。玉楼两次再醮,都是情动于中:当初嫁给西门庆,是看上他“人物风流”;如今同意嫁给李衙内,又是看上他“一表人物、风流博浪”。这种感情的结合,与书中许多为图财谋利而成为西门庆情妇的女人不同,自然使人的身份抬高一等。又,玉楼比西门庆大两岁,比李衙内大六岁,陶妈妈的确老实,只知道担心衙内知道了不喜欢,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薛嫂出主意说:“咱拿了这婚帖儿,交个过路的先生,算看年命妨碍不妨碍。若是不对,咱瞒他几岁儿,也不算说谎。”薛嫂两次捣鬼,第一次害了玉楼,第二次却成就了玉楼,作者的态度十分复杂。下面紧接卜卦先生为玉楼算命,似乎是在说人各有命,虽然有许多人为的机心阴谋,却无不成为命运的工具。因此,薛嫂的说谎,包括她前后两次分别对西门庆和李衙内所引用的俗语——“女大两,黄金日日长;女大三,黄金积如山”,都导致了十分不同的结果。

玉楼嫁人,在西门庆死后第二年的四月十五日。至此,西门庆的五个妾都已分散干净。这五人之中,属玉楼的命运最好。玉楼的后半生再次从算命先生的预言里说出:“丈夫宠爱,享受荣华,长寿而有子。”在《金瓶梅》所有的女性里面,这实在是上上签了。玉楼的这次婚姻,是《金瓶梅》这部极其黑暗而悲哀的小说里面最快乐的一件事。

为了写足这份快乐,作者特意以两件不甚快乐的事陪衬,既从侧面写出李衙内与玉楼的情投意合,也符合“好事多磨”的俗语。这两件事,一是下一回中陈敬济在严州对玉楼的骚扰,一是此回之中,衙内为了玉楼而卖掉原来的通房丫头玉簪。这个通房丫头,也就是陶妈妈所说的“只有一个从嫁使女答应,又不出众”者,怪模怪样,相当富有喜剧效果。这么一个富于喜剧性的丫头,是为了轻松一下本书后二十回荒凉沉重的气氛,但主要是为了衬托出玉楼婚姻的幸福。这个丫头,是衙内先头娘子留下的,长相丑陋,为人怪诞,对新娶的玉楼吃醋不已,每天指桑骂槐,最后自己求去,于是被衙内卖掉。张竹坡别出心裁,认为作者写这么一个人物,是以玉簪象征“浮名”:因为玉楼镌名于簪,则簪于玉楼是一名字。玉簪儿的名字,确是别有深意,但以玉簪象征抽象的浮名则未必是作者本心。观玉楼在娘家时,排行三姐,并没有这么一个名字“玉楼”,是到了西门庆家之后,才“号玉楼”,而玉楼送给西门庆的簪子上面,的确镌着“玉楼人醉杏花天”的诗句,则玉楼之号,由此而得。如今衙内怒打玉簪和赶走玉簪,都是一个具有讽喻性的手势:玉楼在西门庆家所受的郁闷不平之气,全都随着“玉簪”之去而烟消云散了。使女玉簪又是衙内先妻留下来的,又时时提起李衙内、甚至玉楼从前以往的一段不快遭遇,那么玉簪的被卖,使得衙内与玉楼都能够完全摆脱旧日生活的阴影,可以一起无牵无挂地开始新生。

玉楼的床曾被西门庆陪送给了大姐,至此,月娘便把金莲的螺钿床陪了玉楼。这张床,在第二十九回“潘金莲兰汤邀午战”中细细地描绘过,当时盛夏时节,金莲在床上午睡,西门庆来了,两人“同浴兰汤,共效鱼水之欢”。这一段话,在此回末尾,衙内嘱咐玉簪烧水要和玉楼洗浴一段,几乎一字不差地再现:我们才知道金莲与西门庆二人热情似火的做爱描写,其实一半是为了玉楼。作者若云:玉楼与李衙内之相亲相爱,恰似当初西门庆与潘金莲,但是因为是夫妇的情爱,是没有造下罪孽的情爱,是专一的情爱,更是胜似当初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也。

然而金瓶作者最可人之处,在于全不把李公子浪漫化:我们看到他在书房因读书而睡着,也看到他从前收用的丫头是如此丑陋可笑的角色。《金瓶梅》是成年人的书,因为它写现实,没有一点梦幻和自欺,非常清醒,非常尖锐,然而对这个悲哀的人世,却也非常地留情。

人多因作者写玉楼有几个白麻子而视玉楼为姿陋,这是不了解美人有一点白玉微瑕才更加动人。我们看作者当初描写玉楼的丰姿时,特别写她身材修长苗条,“行过处花香细生,坐下时淹然百媚”,俨然是一个富有魅力的、端庄而妩媚的女子。但是作者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写玉楼嫁给李衙内时已经三十七岁——在以女子十五岁为成年的时代,居然有一个男性作者公然写他笔下的美人是三十七岁,这不能不视为一个革命——也说明作者是一个真正懂得女人与女人好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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