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和他做战友,是莫大的荣幸,做他的敌人,是无比的悲哀。”
想着这些天的经历,上官凤仪忽然在心中,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个家伙,还有什么是不会的么?”
正在天马行空、胡思乱想,却看见林羽鸿转过头来,向她呲牙一乐。
“凤仪妹子,是不是很崇拜我?叫声好哥哥,就教你两招。”
“呸,无耻小贼,想得美。”
两人正在斗嘴,忽然听见被火焰包围的塔楼上,传来一阵阵罗斯语的歌声。
音调苍凉,节奏凄婉,像奔放的伏尔加河,又像西伯利亚荒原上,呼啸而过的寒风。
上官凤仪侧耳听了一会,虽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觉得蛮好听的。
好奇地问:“他们在唱什么?”
林羽鸿介绍道:“这是数十年前,罗斯卫国战争时的一首歌,曾经让无数青年走上战场,不畏生死地奋勇杀敌,歌词是这样的。”
梨花开遍天涯,
河上飘着白纱,
喀秋莎站在岸上,
歌声就像明媚的春光。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
歌声飘去远方的边疆,
勇敢地保卫祖国吧,
喀秋莎的爱情,
永远属于他!
上官凤仪怔怔地听着,仰望高高的塔楼上,那一群在火焰中高歌的罗斯人。
“原来,不管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都有英雄好汉。”
林羽鸿拍拍她的肩膀:“小菜鸟,别瞎感慨,现在我给你上最重要的一课。”
说着,他来到塔楼下,抽出三枝钨钢破甲箭。撕下棉衣,包裹在前端,浸了汽油,点上火。
然后拎起三只20升的汽油桶,振臂一挥,高高地抛了上去。
弯弓搭箭,“嗖、嗖、嗖”,三枝火箭连珠发出。汽油桶在空中被引爆,化作天外陨星,急速坠落。
“轰、轰、轰”,随着油桶凌空爆炸,歌声立刻停止。转而是凄厉的惨叫,和垂死的哀嚎。
林羽鸿收了弓箭,来到上官凤仪的面前,正色道。
“这是生死战场,把你那套江湖上的玩意收起来,什么英雄好汉,我呸。”
“记住,把敌人斩尽杀绝,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敬意!”
自从和林羽鸿认识以来,上官凤仪从未见过他这么正经,看着他满脸肃穆的样子,真有些不习惯。
嘴里嘟囔着:“我……我只是随口说说,有必要这么认真么?”
林羽鸿乘上官凤仪神不守舍,诡异一笑,屈指弹出,正中她的脑门,然后转身就跑。
“哈哈哈,逗你玩的。”
“你……”上官凤仪淬不及防,又挨了轻薄。回过神来之后,追上去挥剑猛砍:“无耻小贼,你给我站住!”
虽然成功拔掉了黑石镇据点,但两人的行踪,也已经暴露。
当他们前脚离开镇子,走进丛林,天边传来直升机的轰鸣。
一串串冰雹般的子弹从天而降,打得匪徒们嗷嗷乱叫。他们自然不肯束手就擒,躲在掩体后,抄起枪械还击。你来我往,热闹非凡。
不过这一切,都跟林羽鸿和上官凤仪没关系了。他们让青龙驹将马匹带往山野,藏匿起来。自己徒步在林中穿行,向渤辽城挺进。
上官凤仪在密林和灌木丛中,小心翼翼、步履维艰的凄惨样子,林羽鸿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将自己的心得,教了她几招。
不愧是上官世家天赋最超卓的女子,上官凤仪仅花了两刻钟,就掌握了要领,行进速度大有长进。
两人边走边聊,上官凤仪忧心忡忡:“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不知道队长他们,会不会有危险。”
林羽鸿摇头:“应该不会,虽然老虎凳、辣椒水免不了,但活着的羽林卫,比几条尸首有价值得多。黑龙会可以用他们,向华夏政府提要求,比如交换战俘什么的。”
“至于那个眼镜宅男吴振,身为导弹工程师,是全世界都紧缺的人才。如果他意志不坚定,说不准现在正享受着伏特加、鱼子酱和罗斯妹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