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大黑了,饭菜做好后在锅里热着,烫好酒,摆好餐具,于常娟拿着手电第四次去胡同口张望的时候,杨建平的身影终于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精瘦的中年汉子穿着洗的看不出颜色的灰白上衣,袖口和领口的毛边像是在提醒着主人,这件衣服已经穿到极限了,旧裤子膝盖上的两个大补丁格外显眼,脚上单薄的布鞋脚趾处也快要磨破了。
杨建平给杨文妮的第一印象就是面有菜色,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在外面省吃俭用的结果。
就是这样一个憨厚老实的中年汉子,总是竭尽全力给家人最好的。
杨文妮有原主的记忆,她记得小时候她和弟弟等不及父亲回家,便时常跑到村口去等,于常娟怎么喊他们都不回家,只好拿着手电陪他们一起等。
杨建平每次从外面干活回来,就像变戏法一样,手里总藏着好吃的,或是几颗糖果、或是几块点心、或是几个水果,总能让他们喜出望外。
这次杨建平回来也不例外,他给娘仨每人带了一块布做衣裳,带了点心、糖果、肉和一些白面回来,带回了为数不多的工钱,可他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杨文妮看着一脸憨笑的父亲,千言万语汇成一句:“回来了,爸,先洗手吃饭!”
“爸,我妈和二姐做了好菜,我帮你烫了一壶酒。”杨文韬兴奋地道。
“明天才过年呢,今天先喝上了。”杨建平脸上挂着笑,那是离家归来后见到妻儿发自内心的宠溺的笑,从进门那刻那笑容就一直挂在脸上。
“孩子们孝顺你的,你就喝呗。”于常娟嗔怪道。
杨文妮第一次在于常娟的脸上看到一种小女儿的姿态,大概只有在杨建平面前她才会不自觉的流露出这种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