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他。在结界,他身上全是血迹,白衣被鲜血染红。看样子他伤得不轻。
明知他不是仙,也不是族人,却想要救他。可他身上魔族的气息真的很浓很浓,骨婆婆说过,灵蝶生性善良,见人受伤不能不救。可他
走近,发生他美得惊人。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男子。心里一想:“这么美的男子死了多可惜?虽然他是魔界的,万一他不坏?”
于是我便出手救了他,灵蝶圣谷一直与魔界敌对,我不敢将他带回谷中,于是带着他偷偷的来到了人间。
那是我十六年以来第一次出谷。带着他走在人间的大街,那儿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奇,不像在谷中,除了修炼就是修炼,我寻了一个荒废的寺庙,他疗伤。我废除半身修为,只为给他疗伤。
我还记得他醒时对我说的话:“是姑娘救了我?姑娘不是人,是灵蝶?”我满脸疑惑,他怎么知道我不是人?开口询问到:“公子怎么知道我不是人?”他慢慢悠悠地开口说道:“想必姑娘知道我是魔界的,姑娘可知,灵蝶对我们魔界的人有天生的吸引力,她们身上的味道带着淡淡的花香味,灵蝶珍贵无比,而她们的对我们来说是大补之物,吃了修为能大大的提高。”我满脸通红,脚一直在发抖:“那么公子会吃掉我吗?”“姑娘是在下的救命恩人。自然不会。”听到他这样说,我不安的心马上回复了平静。
我得之,他叫魔煜,魔界三皇子,那被奸人所害。
之后我与他过着平淡的日子,像极了一对平凡的夫妻。随后与他在人间就这样成了婚。没次他都能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串糖葫芦,揉揉我的头发,对我说到:“阿蝶,喜欢吗?”我总是会轻轻的点点头,接过糖葫芦便开始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