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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一地鸡毛,随风远去(2 / 2)

王小蓓,第一次发现生活在身边的人,也可以唱歌这么好听。她尝试卸下耳机,听着这样美妙的旋律,去写作,从最初无法投入到慢慢的开始享受。她发现,自己的生活变了,从无声到有声。从一地鸡毛到满屋鸡血。

房间成了乙臣排练的场所,成了老陈的练琴房,成了曦哥的连歌房。

这一夜,王小蓓提前交了剧本,坐下来想与他们聊天。

小宇坐在旁边玩手机。

王小蓓没想到自己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离婚了,单身妈妈,今年27岁。像是在自我介绍,又像是在让对方了解自己。

谭曦按照王小蓓的套路介绍自己:我26岁,音乐学院毕业,在国外留过学,参加过全国各类歌唱比赛,也拿了不少奖,但是我想成为真正的歌手。

老陈说:我94后,小时候就喜欢弹钢琴,后来考大学的时候,想报考音乐学院,可父母不同意。虽然父母离婚多年,可是在我考学这件事情上,他们惊人的意见一致,于是我就考到了音乐学院旁边的,石油大学。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继续痴迷音乐。

轮到乙臣,乙臣一边拨弄吉他弦,一边说:我是97后,音乐学院表演系即将毕业。我爸爸妈妈的婚姻非常传奇,离了合,合了又离。

小宇不知道是否听懂他们谈话,他一边哈哈大笑,一边说:我叫姜小宇,三岁,没有上幼儿园,我妈妈是作家。

他出卖了王小蓓,因为在此之前,他们都不知道王小蓓是作家。

当他们听说眼前坐着的是一位年轻有为的作家时,先是不可思议,接着喜出望外。可王小蓓是洞察力极强的人,她从曦哥的目光里看到了失落,从乙臣眼睛里看到了惊喜,从老陈眼睛里读出了认可。她知道,虽然都是同一时代的几个相貌与才华各一的男孩,但是他们的思想是极富差异性的。

老陈,瘦高,鼻梁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很少笑,但是每一次微笑都略显真诚。而且每一次说话的时候,都能让王小蓓感觉到尊重。

曦哥像极了韩国的影星,有演技,有情商,皮肤白净的像煮熟脱壳的鸡蛋。可是他是南方人,并没有那么魁梧,却因为白净,丝毫看不出像26岁的人了。

对于王小蓓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大概是乙臣,很简单,他腼腆,可爱,年龄小。像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双眼皮,眼睛非常好看。有着王小蓓父亲才有的那种经典的三七分。而且他虽说看起来小,却从不会表现的很幼稚,主要是看起来也很勤快。

多年来王小蓓养成了善于观察周围风吹草动的习惯。这三个男孩,王小蓓看第三眼的时候,就基本能看懂他们的生活。

可毕竟她刚离异,依旧没有走出婚姻阴霾的她,没有太多喜悦,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以后你们不要在外面吃饭了,那么年轻,饥寒不稳,对身体不好。以后我做饭给你们吃。

王小蓓说完这句话,自己都觉得心虚,过去在家里,她很少愿意做饭。偶尔母亲过来帮忙,偶尔婆婆做饭,更多的时候,她都会带着小宇下楼买着将就。

乙臣带王小蓓去后街菜市场,据说每一个大学都会有一个后街。后街居住的也都是青年男女,只是音乐学院的后街有所不同,这里的街道涂满五颜六色的五线谱,房屋外的瓷砖设计也都跳跃着音乐符号。

王小蓓跟乙臣走着,乙臣拉着小宇的手。

后街真是一个繁华的地方,这里大部分门店都是在校生与他人合股,或者干脆他们毕业不舍得离开母校,留在这里开店。王小蓓虽然也读过大学,可她从来没有感受到有音乐的世界会如此富有诗意与激情。她在心里嘲笑自己,这几年白活了。

买完菜,乙臣跟着子穆走了,王小蓓回家做饭。

这是非常困难的一顿饭,没有太多灶具,只是简单买了电磁炉跟一个炒锅,一个电饭煲。买回家以后才发现,调料也不全。于是小宇在家里玩托马斯小火车,王小蓓,又把需要的材料写在便签上,拿着去超市一一置办。

晚上,谭曦提着啤酒,老陈带着朋友,乙臣,子穆竟然都来了。他们说,为了欢迎这位远道而来的作家,所以要庆祝一下。

王小蓓还在想,这么多人,那得做多少菜,而且她基本也不会做菜。

子穆听到敲门声,起身去开门,接着一个年轻的男孩,大包小包拎着东西进来了。他刚进门就热情跟王小蓓打招呼:小蓓老师你好,我是陈浩,听子穆说你是作家,我赶过来凑热闹。我是子穆店里的合伙人之一。

子穆与王小蓓是老乡,大家开始喝酒、闲谈时王小蓓才获悉。令王小蓓欣慰的是,子穆竟然也在写小说,可是他并不是一个自由撰稿人,而是薰沐咖啡馆,薰沐烧烤店的老板,92后,小年轻。

小宇端着橙汁学着大家的样子开始碰杯,王小蓓看到儿子开心,自己也莫名兴奋。于是她面对着眼前这几个青年男女说:朋友们干杯,让那一地鸡毛,随风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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