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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林肖温(1 / 2)

 夜幕降临后的京城,似乎比白天看起来更加活跃了,大街小巷灯火通明,夜市内,商贩的叫卖声络绎不绝,衣着光鲜亮丽的小姐公子们,有的围绕在贩卖首饰花伞胭脂水粉的摊位旁,互相讨论哪支发簪更衬自己的肤色,哪只珠花更适合自己哪件款式颜色的衣服,哪盒水粉擦起来能让自己更显娇俏可人,时不时还和能说会道,为了能吃上口热饭,嘴巴跟抹了蜜似的,铆足劲的夸小姐长得美若天仙,戴什么都是极好看的卖郎儿畅谈一番,说说时下新潮的造型,有的则是在猜灯谜卖书法字画的摊位附近流连忘返,时不时题笔作句诗,有意向同来的同伴,周边的姑娘,显示自己的诗豪才情,好求得一句舒耳的缪赞。

在这莺歌燕舞,欢声笑语,熙熙攘攘的气氛下,站得比雕塑还直挺儿,把黑夜披在身上,从头到尾都摆出一脸严肃凝重表情,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场,站在永定河卢沟桥上的陆忙忙显然有些格格不入。

但他并不在意周围人经过身旁时,朝自己投来的诧异目光,任由夜晚的凉风将自己难得仅在办事时穿上的长褂中山装的长衣摆吹得高高,只一手抬起,按住头上西洋黑礼帽,另一只手,则抱着黑色漆牛皮摊开一页的本子,锐利的双眸,依旧死盯着桥下,波光粼粼的水面,薄唇紧抿,似在等待什么。

时间一点点的开始流逝,转眼间已是后半夜。

但今日的京城是誓要做不夜城,夜市灯会非但没因为夜深而变得少人,相反,人聚集过来得越来越多了,尤其是放水灯的河岸边,拥挤不堪,吵杂声响彻一片。

场面混乱中,突然一大腹便便的妇人,左手高举着一顶荷花灯,小心翼翼的怕被周围人群给撞坏了,右手紧拉着目测大概七八岁左右,嘴角笑得咧到耳后根儿,一脸兴奋,走一步跳一步的小男孩从外围慢慢朝河岸边缘靠近。

见此,一直未有动作的陆忙忙脸上终于有了些表情,上下唇舔了舔,是紧张。

说起来这是林肖温在京城过的第一个元宵,以前在他们那穷乡僻壤的小山村每天能把肚子吃得饱饱的,天不闹大旱大灾,春天播下去的种子来年入秋时能有收获,拿出去卖,能多挣几个钱,就已经很不错了,哪里管得了今个儿是什么节,明日又是什么节的,只识得一个过年,更别说还给每个节办活动了,所以有些村民出趟县城回来时才总说城里人闲又会玩儿,吃个饼,煮个汤圆,包个米饭什么的都要给它个个分好日子,还取上名字,且都是些乍一听,八杆子都打不着,文绉绉跟戏文里台词一样的,听了让人鸡皮疙瘩起一片。

但林肖温却很喜欢,并且打心底儿里嫌弃村里男女老少因常年隐居深山,早已根深蒂固恪守古板的土包子性子,即便他也是怎么也弄不懂其中的意思,只习惯性仗着沾自己娘在自己那个除了会耕田锄地就啥也不懂,粗莽农夫的爹染上肺痨死后,依傍着有几分姿色,改嫁了京城一位负责守宫门的侍卫长,过上好日子,时常把他接过来随着同母异父弟弟一起上几日私塾,便觉得自己比村里那些傻大个花姑娘,有文化,见过世面,懂得多,有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傲气罢了。

古梅花一直将自家儿子拉至石阶处,左看右看,寻了个足够俩人站的空隙,才敢停下,转头垂眸,见从村里接出来,到坐马车来县城为止,一直耷拉着脑袋,整个一副没精打采模样,现在身上终于是有了些喜气的林肖温,松了口气,微弯身,脸上露出只属于为人母的慈祥笑容,边抬手帮着才几年不见,个子已经窜至她胸口的儿子,拢了拢松开了几颗扣子的东一块西一块补丁的粗布上衣,边同柔声道:“肖肖,今天是你的生辰,等过了今晚啊!你就九岁了,是个大孩子了,娘我,你也知道,我身上现在所有的钱那都是你应桂叔叔他给的,你的身份,用这些钱给你买礼物,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娘的难处……你应该能理解吧?要不是应桂他坚持娘一定给你买几件新衣服怎么都破成这样了……?”

即使她这个从苦日子熬出来,切肤体会得比谁都清楚,天天忙着生记,大热天暴晒着毒辣的太阳在田地里插秧,下雨天淋着雨也要守着庄稼,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一天舒坦日子的苦命孩子,即便是打赤条在雪地里走上一整天,粗生粗养惯,也是不会有什么事的,但还是生怕他着了凉,也在心里怪自己不能为他做更多,就连把他留在身边照顾,都无能为力,这才忍不住做了多此一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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