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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青梅煮酒论英雄(上)(1 / 2)

 并州刺史,真是一块好香的肉骨头,尤其前来宣读旨意的副使居然是高顺。

高顺这个人沉默寡言,在吕布军中是个另类。尤其是不贪女色、不贪钱财这两条,使得他在吕布军中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朋友,也交不下什么伙伴。唯一一个比较要好的张辽,最近也被吕布派到军中传授武艺,暂时失去了部队的指挥权。大家都知道这是对张辽的惩罚,谁让他擅自行动来着,这只军队只能有一个头领,那就是吕布。任何军事调动必须经过他的同意,违反这一原则,就等着被收拾吧。陈宫不清楚这一点也就罢了,可是张辽居然犯了,那就等着被冷落吧,毕竟张辽不是吕布的亲信,投靠到吕布手下才不几年,还没有得到吕布的充分信任。

张辽字远,雁门马邑人也。本是聂壹之后人,为了避乖辟怨,遂改张姓。张辽少年时便已举郡吏,后来并州刺史丁原因为张辽武力过人、声名远扬,特意征召他为从事,并命令张辽带兵往赴京都。到了京都以后,何进又派遣张辽往河北募兵,共得千馀人。张辽募兵尚未还京,而京中何进已因剿宦失败而死,因此张辽所领兵尽归董卓所有。董卓死时,张辽统兵归属于吕布,迁任骑都尉(相当于骑兵队长,地位略低于将后来,吕布为李所击败,张辽跟从吕布往东奔至兖州,为曹操所败后随同吕布退回河内。这样的一个人吕布虽然重用他,可是毕竟不怎么放心。

其实吕布最信任的人只有他自己,过去还有他的小舅子魏续,自从魏续战殁以后,吕布将手下众将的兵权上缴,每个将军平日里能指挥的只剩下自己五百人的亲信部曲。如果不是这部曲制是大家约定俗成、军中旧俗,必吕布也剥夺。不过听说曹铄已经在军中取消了部曲制。也许不久的将来吕布也照搬地。高顺知道自己不讨吕布喜欢,自己手下地七百陷阵营每次作战完毕,都被吕布委派给别人,过去时魏续,现在是侯成。谁让自己过去曾是丁原的亲信呢?这也怨不得吕布,换做别人也许早就把他给暗杀掉了。

随同吕布浑浑噩噩混了这么久,高顺家了,所以就向吕布讨了宣旨副使的差使。吕布本来不放他走,高顺说:“将军。我只愿回到并州,去九原、去雁门打鲜卑人、羌胡兵,中原的仗我打够了,这辈子不再迈步中原。”也许是九原一说触动了吕布,他起了自己曾被羌胡人虐杀的乡亲,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不过高顺只能一个人离开,不得带走军中任何亲信。高顺一口应承下来。于是很快随同宣旨大臣来到了林虑,见到了曹铄。

曹铄兴奋地简直要跳起来了,这个后世三国迷们最津津乐道的忠勇将领竟这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且按照官阶从属,正式成为自己的手下。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简直有点承受不了。本来他和南华囚仙就有打到并州去的打算。这圣旨只是锦上添花而已。但是高顺就不一样了,他曾经调教出东汉末年最最强大地步兵,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陈营。只要加以时日,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陷阵营都可能出现在曹铄帐下,这就像结婚十年没有小孩、老婆一体检发现怀了双胞胎一样。你说曹铄能不兴奋吗?

啥话也不说了。摆上香案领完圣旨,曹铄就欣喜异常地看着高顺。把那沉默寡言的高顺居然看出一身冷汗来。高顺紧张地握紧自己的战刀,双手青筋都绽露出来:“大人。请自重!我可没有断袖之癖,更没有龙阳之好!”

曹铄呸了一声,我也没有。我还有赵雨、王筱两个美女呢,怎么可能有那种嗜好!这是欣赏的目光,你小子怎么不懂呢?真浪费感情。啥话也不说了,杀猪宰羊,大口喝酒,大碗吃肉,今天咱们搞狂欢。

酒是个好东西,它能立即拉近人们的距离。高顺沉默寡言,可是并不表明他不能喝酒,尤其是这两年一直在中原打打杀杀,他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马上就要回家了,也许自己家隔壁的阿梅还在等着自己呢,到时候守卫着自己的家乡,也许自己也有两个胖娃娃,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叫爸爸。高顺来者不拒,美酒加佳肴,一杯又一杯。最后,在那些医护营女兵的撺掇下,居然和华雄比起酒量来,两人大醉。你倚着我,我倚着你,醉倒在校场之上。

曹铄轻轻抿了一口酒,他喝地和高顺喝的并不一样,高顺喝的是用消毒的烈酒上点水,酒劲十足,而他喝的却是用青梅酿造的新酒。他和南华囚仙两个人跑到院子里地小亭子里,架起一个小泥壶温上青梅酒,慢慢品尝。除了守卫在院子周围的黑衣卫士,一个外人也没有。率先开口的是南华囚仙,他一边喝酒,一边缓缓说道:“高顺不是吕布掺的沙子,可以重用。我观他说话间坦坦荡荡,正气十足,一个心里有事的人是不这么放心大胆灌酒的。”

“那最好不过了。这猛将不用实在是可惜。我准备先给他一个曲带着,和那萧山比比。”曹铄轻抿了一口酒,“老师,你觉得这圣旨如何?天上这么掉下这么块香喷喷的大馅饼?”(对南华囚仙,曹铄一直以师礼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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