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改革政令之所以引人瞩目,并不在于它多么复杂,而是因为秦代平民军功爵制的重新采用。军功爵制是秦代的主要制度,也正是因为这个制度的存在,秦国的民风彪悍,人皆好战,最终成为了统一七国的强国。汉代之后,因为在政治上就采用了黄老的清静无为,汉武帝以后又将主张“兵者,不祥之器”的儒家思想为治国思想,明显带有法家色彩的军功爵制就被废止了。这次益州改革,军功爵制被重新采用,刘宇也有他自己的考量。
首先是因为益州的征兵情况,在人口达到恐怖的近600万之后,益州十五万的部队数目不过是四十丁一的水平,即便是采用常备兵制度,这个征兵比例也未免太小了一点。如果要为以后的征战天下打基础,益州至少要积蓄有二十万精兵。不过刘宇并不认为可以肆意的加大征兵比例,毕竟这是有违民心的。有时刘宇觉得人民生活的改善也许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过于安逸的生活会导致百姓惰性的增加。历史上的荆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是大汉当时人口最多,也最为富有的州,但刘表一死,荆州马上就被曹操吞并,而荆州百姓竟然就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这一事实。这里面固然有荆州上层软弱无能的原因,但重要的是荆州的百姓们已经习惯了安逸富足的生活,根本就无意拿起武器去争战。
这种前车之鉴刘宇是十分重视的,所以加强民间的尚武精神以及对于益州统治集团的感恩心情成为了刘宇集团的首要任务,而这个任务反映在政策上,就是重新采用功民制。兵部设立后,刘宇就专门命令兵部派出大量属员往益州各地去宣传功民制。
益州的军功爵制基本上沿袭了秦代的精神,但首先在名称上发生了变化。刘宇的新政令叫做“公民制”。之所以采用这样的名字,并不是要效仿后世的那个公民概念,而是采用了“大道昌隆,天下为公”的出典,按照刘宇的说法,凡公民者,乃为天下尽心效命,得立功勋之人。既然是为了天下出力,那自然是为公而战,故而取名公民。
这个制度首先是把益州的百姓划分为三等,第一等就是公民,第二等就是平民,第三等是罪民。公民完全由平民阶层产生,罪民就算是立了功勋,也只能免除贱籍划入民籍。平民能够进入公民阶层有几个标准:一个是农民群体,如果想要成为公民,那就要做到所种田亩,产量连续十年居于本郡县之首,或者连续三年产量超过本州平均粮产;工匠想要成为公民,就要拿出新的对天下有功用的技术,同时这个技术要得到实践的检验;商人要成为公民,就要研制出新的热销商品,或者开拓出新的行商路线;而军人要成为公民,只需要积累军功,凡身经十战,斩首过二百者,皆可成为公民。
综合这几个阶层的标准,不难发现,这里面只有投身军务才能有更大的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公民。十战斩首二百,也就是说每战斩首数在二十,虽说也不见的很容易,但只要加强锻炼,而且作战勇猛,还是很有可能实现的。这里总是说成为公民有多么多么好,但成为公民到底有什么好呢?
成为公民的第一个好处就是能够从寒族一下子提升为士族。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三国时代还有两晋时代,政治一直是由士族阶层把持的,以九品中正制的实施为标志的门阀政治也成为了桎梏当时中国发展的毒瘤。士族不但在政治上享有特权,而且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也要比寒族高上一头,能成为士族,是当时每个寒族的遥不可及的梦想。
当然成为公民之后,不但在阶级上有质的变化,在待遇上也比普通的士族有更多的实惠。这个实惠是体现在农事方面的。公民分三等,最低的三等公民的家庭可以获得农田赋税减免一半,同时每月从官府领的一贯赏钱,但仅限于他这一代;第二等公民田赋免除三分之二,同时每月可在官府领得两贯钱的例钱,而且恩泽下一代;头等公民家中赋税全勉,每月领取五贯例钱,见州以下官员可立而不拜,见州府官员只行打躬之礼,而且恩泽三代。
因为待遇的不同,各阶层升入公民后的情况也都不相同,农、工、商三个阶层的人一旦升为公民,就是以二等公民为最低界线,而士兵升入公民阶级,只能是从三等公民开始。这样做既是为了刺激百姓的从军**,又能有效的保持军队的旺盛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