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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疯癫(2 / 2)

王国光成了一条落水狗。他被社会逼到河边,慌慌张张跳入水中,入水的姿势不对,被水呛了个半死,好不容易爬到了岸上,晕晕沉沉,疯疯癫癫,变成没有作为的废物。

2014年初夏的一个黄昏,人们都忙着走路回家,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粗壮的吼叫,循声望去,但见人行道上,一个中年男人骑着自行车,挥舞手臂,缓缓行来,他上身穿白色衬衫,袖子挽起,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气质像坐办公室的知识分子,他胯下的自行车,擦得铮亮,正与他的扮装相符合。此时,他右手握住车把,左手举过肩头,做出一个挥拳用力的动作,如同一个运动员造型。嘴里不断地大喊:“耶!耶!”,那声音似从胸腔中挤出,带有愤懑,带有失意,完全是一腔宣泄的呐喊。过路的人们纷纷抬头观望,街边开店的人们也走出屋子,察看这个行为怪异的男人,一个胸脯丰满的女人半笑半疑地问同伴:“这个人疯了?”旁边一家美容院的女理发师站在门口,惊愕地望着他,自言自语道:“他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王国光疯了吗?

他自己也不知道,反正他觉着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挥挥手,喊一喊,心里痛快些。看见别人惊异目光,他也觉着奇怪,那些木纳纳的人,走路匆匆忙忙,装有满肚子心事,有什么必要?没必要伪装设防嘛!做人得像他,活得心胸坦荡,该吼就吼,该叫就叫。

他经常保持这种状态,成为街道上的一道奇景,渐渐人们习以为常,看到他,总报之一笑,口里念叨:王圣人又出来啦!

人们怎么说,他都当作耳旁风,在他的意念中,他不去讨好这个社会,自己想怎么活就这么活。

入秋后的一天,蔡红来三原参加一个保险业务交流会,晚饭后,她从酒店出来,独自上街散步,经过一片居民区时,恰遇王国光骑车挥拳出来,一眼就认出他。她看到他半疯半真的状态,脸色大变,赶紧躲进一条巷子里走了。她怕他看到她,纠缠她,给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人在病态当中,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王国光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脑子一根筋,认死理儿,没准儿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来。蔡红现在仍然单身一人,她不乏找到合适的男人,有的是时间挑选,这世界两条腿的毛驴罕见,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

这个社会人们不缺吃不缺穿,缺乏一种亲爱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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