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就滚,有什么了不起的。”在公房院坝麦草堆里睡了一个晚上的庞宇,在第二天掏红苕被庞小凤发现的那个时刻,他突然不想再看到家人的脸,尤其是不愿意再看到父亲,看到他那凶神恶熬的样子。
满身是伤的庞宇漫无目的地在公路上溜达,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去找自己的跟屁虫李明华了,固然翻窗入户这种行为不好,但想想李明华背着自己偷拿粮票的事更是可气,而且你拿就拿了还往我身上泼脏水,可恨!可恶!可气!
想想父亲,想想李明华,庞宇觉得这里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随即就沿着脚下的这条路往县城的方向走去,他明明知道这条路很远,远到庞家院的许多人到老到死都没有去过,但是无路可走时也就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身上没有钱,路上也很少有车,那时候不管到哪差不多都全靠两条腿步行,即便是受人欢迎的电影放映员也不例外。要是谁能坐上个“突突突”冒烟的拖拉机,那脸上洋溢出的全是幸福与自豪的滋味。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话恰好可以用来形容当时庞宇的处境。本来天气晴的好好的,可转眼间就乌云密布,一阵风过,豆大的雨点便从天空倾泻而下。很快庞宇的衣服湿透了,再加上肚子里缺粮,浑身瑟缩的他感到此时竟然比冬天还要寒冷。
“反正包括老天都不想让自己好过,那么这条贱命也就随它去吧。”庞宇这样一想反而了无牵挂,他没有用手擦抹肆意敲打在脸上的雨水,而是目不斜视,仿佛拼尽了全身力气迫使自己一步接着一步的向前挪动。
“怎么了,小伙子,这么大的雨,赶快到车上来。”一辆有遮雨棚的人力三轮车“吱”的一声停了下来,庞宇看见车主不停向自己招着手,才迷迷瞪瞪反应过来。
“小子,今天算你运气好,要不是单位派我给乡下送点东西,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看你咋收拾。”司机边用力蹬车边扭头跟后面车厢里的庞宇说话。
“我要回县城,你是要到哪里去?”
“我也去县城。”
“那里有亲戚吗?”
“有的。”
……
庞宇随口敷衍着对方的问话,因为自尊,他没有告诉对方自己为什么离家。
“还好,雨停了,我这还有点事,前面不远就是县城,你走过去,大约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司机停下车对庞宇说道。
“嗯,麻烦你了。”庞宇赶紧回答,眼睛里充满感激。
“没事,去吧,到火车站就等于到县城中心了。”司机挥手说道。
腿脚有点发麻的庞宇再次伫立两边都被无限拉长的公路上,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也不知道今晚的落脚点在何处!
一户农家过去了,又一户农家过去了,几排红砖黑瓦的房子也一步一晃的落在了庞宇的后面,直到看见前面渐次密集起来的灯光,才真切地感受到曾经那么渴望一见的县城,现在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自己眼前,庞宇在酸楚与激动相互交织中更加加快了自己前行的步伐。
“请问,火车站怎么走?”庞宇见人就问,因为他想要找到县城的中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