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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凤爵又来买衣服4(2 / 2)

难道说自己进男装店买衣服的男人,都这么的……特殊吗?

还是说自己来买衣服的男人,其实都是没有女人的?

很明显嘛,如果有女人,肯定就有人帮他们买好衣服了。

林若曦坐在店里,直到下班,再没有碰到一个客人。

倒是小芳接班的时候,看到林若曦竟然卖了这么多钱,一双眼里满是羡慕。

她一个月能卖五万块钱,就已经是超级厉害的时候了,林若曦这销量,真的是牛了。

“我也是意外碰到一个需要参加宴会的人,他为了方便,一下子买了两套而已啦。”林若曦摆手。

小芳捧心,“那让我也遇到一个这么喜欢顺便的男人吧。”

林若曦抿着嘴笑,“卖个衣服而已,又不是选老公,干麻那么期待。”

小芳嗔瞪她一眼,“你懂什么,选老公也要选这样的,肯花钱,说明有实力呀。”

“那万一是个败家子,超级爱花钱,每个月都入不敷出怎么办?”

“这……”小芳犹豫,“说的也是哦。”

“你还是安心上班吧,我走啦。”林若曦跟小芳摆摆手。

“赶紧回家吃饭吧,路上水上心哦。”小芳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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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曦回家吃了饭之后,就拿个小本子算着。

“底薪六百,如果照这样销售的话,每个月能卖到十几万了。提成的话……四千五,加六百底薪……五千一!”

看着自己算出来的数字,林若曦被自己吓了一跳。

新月镇生活水平不高,东西也都便宜。

林若曦算着,自己吃的东西,一个月最多值个五百块钱,就算算上房租水电什么的,一年最多也就一万块。

她在这里住了四年,加上当初李哲救她回来,给她治病的医药费、营养费,也就五六万块钱。

照这个赚钱速度的话,林若曦一年就能把这些钱都还给李哲了。

林若曦咬着笔,看着窗外的河道。

偶尔有船在河道上面划过。

窗外的沿河小道上,穿梭着形形色色的人。

她的脑海里,闪出李大娘的话:阿哲啊,若曦年纪也不小了,你可要抓紧了。咱们家救了她,这几年也没少贴钱进去呢。

这些话,是林若曦无意中听到的。

她知道李大娘是个好人,也是真的很喜欢她,想让她做儿媳妇。

他们救了她的命,为她花了钱,又养着她这么多年,林若曦心里感激。

可是感激,并不代表就可以以身相许。

林若曦当李哲是哥哥,就像亲哥哥一样。

林若曦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喜欢什么样的人,但是她清楚的知道,那个人一定不是李哲。

既然她不可能嫁给李哲,那更要尽快赚到钱,把钱还给李哲。

李哲大林若曦两岁,已经二十七岁了。

在大城市没有什么,可是在小镇,二十七岁已经算是年龄很大了,再晚两年,连媳妇都娶不到。

林若曦更要早点把钱攒出来,李哲娶媳妇,肯定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但是……

林若曦垂下眼睛,看着自己在笔记本上写写划划的东西。

这两天运气好,才碰到个需要买衣服的男人。

但是这样的男人,她能天天碰到吗?

不过想到在店里跟凤爵发生的种种,林若曦摇头,小手抚着胳膊上起的鸡皮疙瘩,“还是算了,每天遇到那样的人,谁吃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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