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儿很少有按月发工资这么一说,享受这种待遇的都是七流八流小角色,和“星”字不沾边儿,在公司里更像个职工,而不是艺人。
稍微有点潜力价值的,或者是科班出身的签约艺人,基本都是签约金加年薪,除了这两项死工资之外,为了鼓励艺人进步,公司还会将艺人平时创造的收益与其进行分成。
新人出道一般是没有分成的,公司还不能确认新人的实际价值,签约金和年薪已经是很大的风险投资了。
但只要新人体现出了自身的话题性、吸金能力和潜力,一般的公司都会比较慷慨。
小台湾影音山中传媒,为潜力新人开出的分成起步价是通告营收的一成,收自各方合作单位和粉丝对艺人的额外赠礼,艺人可以视情况接收,但要将所收赠礼价值的一半,以现金的形式上交给公司,如果艺人愿意,也可以从来年的年薪中预先扣除。
难怪现在想当艺人的比想当官儿的还多呢,纪委比娱乐公司狠多了,收到的东西全得上交……
说到这里,有一道深度逻辑思维题需要大家做一下:请问,如果女贪官在性贿赂中怀孕了,那么按规定,这个孩子到底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组织?
咳咳~说回正题。
对于一出道就大热的新人,公司一般还会开出更高的分成比率。这是保险手段,热门新人必然会引起同行的争抢,有不少公司都非常愿意替艺人支付百倍的违约金,新人的签约金都不是特别高嘛,只有通过重视和重奖,才能留住新人,这也是很多新出道的艺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膨胀傲娇的原因。
我们这一期新人中,最快的已经出道一个月了,在公司的巧妙运营下,都收获了一些关注和话题,其中以花魁一枝独秀,文氏兄弟紧随其后。
三个人毫无意外的都和公司签了分成合同,开始赚“计件工资”了。
花魁在短短一个星期时间里,就收到了广告、代言、综艺节目、网络直播、客串嘉宾等等一大堆的合同邀请。公司忙的都不敢给她出专辑,不敢让她演电影了。
花魁和公司进行了一番仔细的删选,从这些来自外围的合同中选定了一切档次够高,又符合花魁人设的签了下来。
合同一签定,活儿还没干,钱就先下来了。急着付款是为了给花魁一个良好的印象,增加未来合作的可能,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个顶着新人光环的天后巨星!
文氏兄弟的情况没有花魁那么夸张,和其他同期新人比就要强很多了。他俩的大热是因为公司劝动了二人,公开了自己异能者的身份。在综艺节目中,动不动就亮出狼人姿态进行互动,强烈的反差萌为这对30多岁的小奶狗吸引了大批幼年和中老年粉丝,就是说除了主流的追星群体之外,基本都被他俩吸粉了。
巧妙的策划一下子将最不容易受娱乐圈把控的娱乐边缘人群吸收了进来,等于是为公司开辟了一个巨大崭新的市场,小奶狗组合的地位一下子就上来了。
这两个以配角跟班二傻子形象出道的新人,仅仅在三期综艺节目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两档综艺节目的长约大咖,和一档综艺节目的主持人!小奶狗组合的二次元周边更是大热,同人的动漫作品也进入到了筹备阶段,公司打算投资搞一个超越《熊出没》的顶级ip。
我还在等待着公司方面正式出道的通知,花魁已经签了四成的分成,文氏兄也拿到了夸张的三成分成合同。
一个月期满,当三人都拎着巨款,按惯例向我交保护费的时候,我的半边儿身子都麻了。
这是脑血栓半身不遂吗?并不是!这是嫉是妒是不愿接受!
我哼哼唧唧的玩手机刷微博,眼皮都不抬,用搭在桌子上的脚,把花魁放在上面的一袋子现金往旁边踢了踢,酸溜溜的说:“以后拍戏的道具别往我这拿,把我家当剧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