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传来一个翻身的声音,接着,男人那慵懒的声音响起:“玫瑰呀,艳俗!”
什么?
纳尼?
廖新犹如受到了当头一棒,捧着他破碎的小心心,觉得空气都变了。
“为什么?”廖新有着好学好问的优良传统,开始追问。
小王子起身,走向酒柜,倒了一杯酒,坐在沙发,荡着酒杯,那表情,格外的妖孽。
“男人送花,十有八九都会送玫瑰,导致玫瑰越来越贵,其他的花无人问津。”
“这不是说明,玫瑰受人喜欢呗。”这个问题有些丢脸,廖新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大大咧咧的坐在楼梯,继续追问。
“不不不,男人为什么选择玫瑰,因为这个选择根本不用想,打一个电话到花店,一束玫瑰,送我女朋友,地址哪里哪里,诚意都没有,好不好。”
这么一想,还真的有点道理呀,廖新似乎被某人洗脑。
不对,他是自己摘的,可不是去花店里点的。
“大部分的女孩子,无法抗拒玫瑰的魅力,可是她们心里对玫瑰也没有哪里喜欢,有自己个性的女孩子,她们更喜欢一些清新的,如向日葵,桔梗什么的。”
“廖局,你要不要考虑订一束向日葵,我女朋友新开的店,只要199。”画风突变,小王子声音变得激情起来。
廖新听了半天,总算是听明白了,廖新一股郁闷之气,搁在喉咙处,不不下的,憋得难受死了。
“王梓齐,你给我滚!”
“老大,我开玩笑,你别急,小的这滚。”王梓齐挂了电话,仰天长叹,卖什么不好,你偏卖向日葵,容易吗他。
被小王子乱说一通后,廖新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