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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蚁族 开拔(1 / 2)

 商队开拔,浩浩荡荡的队伍挺进兹田道。

城镇外的田野,有一处高高的土堆,站在那里能看到整个商队的全貌。

数不清的黑点组成一条长长的黑线,在坑坑洼洼的土地上扭来扭去,极为难看。要是这是只军队,战斗力又该多么可怜。

灰头土脸的陆亦鸣就站在土坡上,遥看远方。

同他一起站在那里的是那天的假小厮,这都过去十多天里,假小厮还是一身仆役的装扮,令人怀疑他的身份到底是真小厮还是假小厮。

“我都说你不用来了,这不是好好的。”假小厮一脸你看我猜中了吧。

“她走了,把镇子上的幻术解开吧。”陆亦鸣大改之前的穷酸样,不容反抗的尊威决定着一切。

“好来!”假小厮可是一脸开心,终于可以回去了,再不回去,大帝就能把给他吃了。

擅自离开岗位这么多天,还好军队有梓罗看着,要不然唐正国非要以死谢罪不成。

撕去伪装,身体不知扩张几倍大,浑厚的手臂一挥,大义凛然的气息顿时张裂。一层一层光圈冲去迷离在小镇人们内心的欲望,渐渐的,他们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浑身顿时轻松,似乎淡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来?不记得了,莫名其妙!

活动了下快生锈的身体,唐正国舒服地吐了一口气,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好。二姐的法阵厉害是厉害,就是太难受了。

同样撕去伪装,妙龄的可儿,一眼风情。

连天妙与雷家众女眷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她喜欢穿暗淡的衣服,灰褐、墨黑样样都是她的最爱。这种癖好也许与她的职业有相当一部分的关系。

曾经雷家还不是人族第一的时候,许多大家都在嘲笑连天妙男不男女不女。只有白宁玉知道她这么做的原因。

不为别的,只为迎合他。

曾经的杀手生涯让白宁玉得罪了很多人,他不可能像其他人一样穿着鲜艳,随意逛街走动。只能窝在一个阴冷的角落里,时刻躲避四处而来的暗刀。

只要是在暗杀领域成名,他的名字必定在暗杀榜名列前茅!

即是最强的杀手,也是最肥美的猎物。

任何人都逃不了的定则,连天妙跟了白宁玉之后,她放弃了鲜艳的红绸,将妙龄的年华隐藏在臭哄的水沟,灰衣如何,破烂又如何,没有什么比他更重要。

一直到今天,哪怕雷家成了人族第一大族,连天妙也没有改变穿衣的风格,正如她依旧深爱着白宁玉的内心,从不动摇!

“你回去吧。”

唐正国一愣,听这意思还要跟啊!

“三姐,你快饶了我吧,繁儿自己没问题,她都多大了,二十好几还照顾不来自己!”

“你四十好几了,也没见梓罗为你不再上跳下跳。”

“那不一样!”唐正国服了,怎么说不两句就要牵扯到梓罗身上来。

“怎么不一样,人家跟了你快三十年了,怎么还想耗下去!你个夯货。别说三十年,就是五年,女人有多少个五年。人家就那么贱,非你不可!三十年的时间还让你忘不了那个女人!”

唐正国不语,沉下去的眸子里面可谓是波涛汹涌。

连天妙替唐正国决定不了什么,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打醒他。

“多想想吧……”

再无话音,连天妙的身影遁寻而去。

如果事情能用一句话说清,也许唐正国就不用这般左右为难。他该改变吗,为了一个她,他改变了三十年。现在还是为了一个女人,他再来一个三十年?

没有人会教会唐正国什么是正确的的答案,自己的人生只能自己一个脚印一个坑。或许……或许……

唐正国想当然……

……

长长的商队要走一整天的旅途才能到达目的地——旱池城,精明的商人要精打细算。

偏僻的小镇没有直接通向兹田道的传送阵,只有到更大一级的城池才能通过传送阵直接到达兹田道。

虽然小镇上有到旱池城的传送阵,可这一大家子传送过去,再传送到兹田道,两趟的传送要花多少钱!

辛辛苦苦跑这一趟,赚来的钱全花路上了,那怎么行!

只有累一点,走到旱池,再传送,那省下的钱一大把一大把。

更何况小镇离着旱池顶多一天的路途,又耽搁不了什么事。

思来想去,商人觉得这是一个最好的办法。

于是乎浩浩荡荡的商队就在今天早晨开拔!

随行的大小马车数不胜数,上面装载的东西五花八门。有自制的酱料,还有赛过磐石的棉花,数不清的水果瓜菜,更甚至还有罕见的黄金青铁,绝世的丹药符箓。

只从外围观看定能了解商人的财大气粗。

在堆积成山的财富下,为保安全,商人更是下了血本,请来三个佣兵团作为护卫。

每一只佣兵在附近都是名声大噪的人物,有他们坐镇还怕什么妖魔鬼怪!

不同的佣兵团分布在商队不同的方向,资历最老,最有经验的在队伍的正前方开道。

另外两只分别在商队的两侧,时刻警惕不敢大意。

而断后部队则是由商人从自家护卫里面挑选的能才。可别小看这些小厮。从小商人不惜血本的培养,可造就了他们一身的好武艺。

车队的最后面跟着三辆马车,大小不一的马车虽然体积差了很多,但是模样一样。

也许是为了防止有人从外表上判断出谁最富贵。

最大的马车行在最前面,全身灰褐色颜色,再配合着体态渐老的棕马,一看就是穷酸的样子,不知道从那里租的一辆,拉来充场面。

仆役驾驶着马车,平稳运行。但里面的人儿自从上路后,就没待在里面一次。

脸皮厚颜无耻的男人骑着白马,打扮的清新俊逸、品貌非凡,整个一骚包的样子,围绕在第二辆马车四周,时刻听令。

男人是商人的儿子,也是这次商队的总把头。他的任务很简单,看好商队有条不紊成功到达兹田道。

以后的事情就不归他管了,有他老子跑前跑后,男人就是想管也插不上手。

这次的旅途,男人本不愿前来。在他的认知里,像这样的商队一定是又无聊又浪费功夫。

还不如在家睡懒觉呢。

可谁知出发的前一天,他就被告知,此次大小姐也要跟随一同前往!

这代表着什么!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干柴烈火,早生贵子!

一瞬间的词语接龙在脑海中一溜烟出现,如此绝佳的机会,简直就是老天送来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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