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忆起来,后来的那段日子真的是我人生最幸福的时光,比漆黑的过去幸福,比悲伤的未来幸福。也可以说,我之后的人生也一直活在那段短暂的岁月里,从未前进过。
每天放学我不再像具没有灵魂的尸体一样,神情倦怠地收拾好书包在所有人离开后才走出教室,而是像普通男生一样在下课铃声响起的瞬间抢着第一个冲出学校。他们奔跑的理由,有的为了饿了一天吃到家里美味的饭菜,有的是为了去占领路边的游戏场地,有的只是单纯地精力过剩想要奔跑而已。而我奔跑的理由,是想见一个人。
只要想到在公园小小的蜗牛屋里,那个画画的女孩安静地坐在那里等我,她的眸子里,手中的画笔尖,画纸的正中央那些闪闪发亮的光芒在等待着我,我就会忍不住加快脚步。
某一天跑过街边的橱窗,我吃惊地停下来看玻璃上映照出来的自己的脸,竟然有着和同龄的孩子一样的明亮笑容。
但是我并不感到讨厌,因为我知道,此时的我感到很幸福。
生活在黑暗和光明中的人都是无法感知幸福的。前者陷入绝望,后者不懂珍惜。唯有追逐着生命里那唯一一丝光芒的人,才会为每一次触碰到它而感到受宠若惊。
而那个女孩,对我来说就是那样的一丝光芒。
突然降落在我面前,将我从绝望的深渊里引向幸福的光芒。
幸福幸福,之所以“幸”字在前,是因为它最终还是出于幸运吧。
能在原本注定黑暗的人生中遇见如此美丽的一丝光芒,我的人生何其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