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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对赌协议(2 / 2)

安航还游刃有余的向汪川递来了新的合作意向。

他把原本于幻海主动推动的汪川公司与川映的股份互换事项,加上了一份对赌协议。

原本股份互换大致是用汪川公司15%的股份换拆分后青川2%的股份,不考虑汪川自己对公司肯定会发展的飞快的预期,还是很厚道的。

因为他们给了汪川的总公司60亿的估值,这个估值偏高不少,毕竟汪川在山海音乐和n+1都是只有部分股权,两家公司起步也没多久。

安航在递来的意向中把股份互换改成了20%换成2%,按照他的说法,这是因为川映现在不会拆了,会直接换名成青川。三年后如果汪川公司能够实现全年营收不低于6亿和利润不低于3亿,则可以用12亿赎回汪川公司20%的股份,或者用15亿从他手上再买2%的青川股份。

如果无法完成对赌协议,汪川公司则需要再赔偿5%的股份给青川。

虽然计算估值的时候会带上山海音乐和n+1,但计算营收的时候,是只算汪川名下的总公司的,其中汪川的唱片业务完全放在山海音乐。

也就是要完成这个营收和利润,主要依靠的是汪川的片酬和代言,以及总公司旗下艺人和影视项目投资。

虽然相比较n+1完全掌握旗下虚拟偶像的所有合约,山海音乐的艺人除了唱片合约外,其它合约都授权给总公司代理,但不走流量路线的歌手,这部分营收也贡献不了多少。

作为对比,今年虽然还没结束,汪川公司的全年营收可以大致预期在1.6亿,这个营收计入了减持n+1的部分,利润则预期为5000万,除了正常开支外,主要是因为投资了《御赐小仵作》和增资山海音乐。

所以,汪川要完成营收和利润要求也不是没有捷径,比如突击把山海音乐或者n+1的一部分股份卖了,只要这两家公司没有在三年后被经营的卖不出价格。

不过,除了营收和利润的要求之外,汪川公司需要和青川在三年内高度绑定,三年内汪川公司的影视项目,青川无条件拥有50%的投资份额选择权,同时项目中至少要使用一半的青川艺人,而且在三年内,汪川公司要保证每年都会有一个5000万投资级别以上的项目上马,汪川至少需要作为主演参与其中两个项目。

安航递过来的对赌协议只是一份草拟的文件,里边的主要内容潘灵海和沈蓝都是知道的。

不过两人都表示了明确的反对。

就算汪川在三年后完成了对赌协议,也拿不出12亿的资金赎回股份,而且三年后青川的经营状况也未知,从外部找资金用15亿联合收购青川2%的股份也不一定合算。

娱乐公司的估值向来偏高,而且经营风险极大,青川、或者说川映虽然估值高,安家和于家也争的热闹,但实际上当前依旧处于勉强经营的状况。

这种级别的公司想要完全扭转现在的局面是很难的。

所以在她们看来,完成对赌协议对汪川的价值实际上聊胜于无。

而且虽然从长期来看,汪川公司的发展潜力很大,但三年内6亿营收和3亿利润也太难正常达到。

甚至安航还要在对赌协议里把汪川公司绑在青川身上,几乎等同于在干涉汪川公司的经营,这更是她们认为完全无法接受的。

影视项目中能使绊子的地方太多了,何况还是最关键的资金和人员部分,卡一下资金到账时间,或者艺人暴雷,都会让整个项目功亏一篑。

这种离谱的对赌协议,潘灵海和沈蓝都表示自己闻所未闻,都冷嘲热讽了一遍安航的迷之自信不知从何而来。

然后两人都在汪川的沉默面前,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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