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科幻灵异>神狐大人桃花多> 番外(三十五)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番外(三十五)(1 / 2)

 谭芊芊看起来有些情难自制,男人的嗓音却平淡得多,“当初,我是依照父母之命,来履行婚约,你爹嫌贫爱富,看我不起,我也不屑与之。只是在谭府之时,你对我尚可,后来我出谭府,你还派人多方寻我,并将自己的私房钱赠与我,让我去做些生意,这般知遇之恩,我一直记得。真觉得,娶你这样的女人,做妻子,倒也不错。”</p>

虽然,当初那钱他也没有收,但他感念她这份情谊,反正也没有喜欢的人,所以,即使不是很喜欢,她若愿意,他愿意给她一个安定。</p>

谭芊芊听到这里,心里也很庆幸。她其实,没有当众追夫的勇气,私奔什么的,也是万万不敢的。只是,当初见这男子第一眼,就是动了心的,后来他走了,也确实舍不得,这才悄悄派人寻找。给他钱,也是想让他做点生意,来日出人头地,说不定还有那么点机会。哪晓得,他做什么不好,偏偏去做了山贼……</p>

齐天又道:“今天我来这里,最后问一次,你愿不愿意跟我走,若是不愿,此事便就此罢了。若是愿意,我这一生,当只娶你一人!”</p>

闻言,谭芊芊有些犹豫,也有些心动。</p>

她贪慕齐天的俊酷,又舍不得韩溪的家世,真是左右为难。</p>

这个男人,无疑是她喜欢的类型,只要他富有那么一点,也不需要像她家一样有钱,自己都能下定决定跟他走了,偏生,他是个山贼,她可不想跟着他去山里做个贼婆娘,弄得个被人嘲笑,六亲不认的下场。而且,整日生活在山里多无聊啊,那些个名贵的胭脂水粉,山珍海味,都不是那么容易能享受到的了,她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被全豫州城女子所羡慕嫉妒的千金小姐了……她觉得自己无法忍受那种生活!</p>

平心而论,她喜欢韩溪远不如眼前这个男人,齐天身上有种神秘又危险的气质,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冷酷又迷人。这是她们这些闺中小姐从未见到过的,就像是一个散发着蛊惑气息的未知空间,能带给你前所未有的刺激。</p>

只是,她是个安逸惯了的人,或者说,被养在笼子里久了,吃不得苦,很怕踏出去之后,过的还不如以前,她一定受不了。</p>

山贼无疑是个高危的行当,一不小心,她就得和他一起锒铛入狱,甚至人头落地。</p>

每每想起这样的下场,她就浑身冰冷,这也是,她迟迟没有回复齐天的原因。</p>

韩溪,无疑是个适合过日子的男人,除了不能带给她最初的怦然心动,这个男人,拥有者天下少有的风采,嫁给他,不但能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还能极大地满足她的虚荣心,她还是以前的她,甚至比以前过的更风光。比起那枯燥的山寨生活,还要时时提心吊胆,嫁给韩溪,是多么明智的选择。</p>

只是,想起他那句作罢,她心里又觉得好不甘心。</p>

这是她真心喜欢过的男人,如此地优秀,日后就要属于别的女人,她真的很不甘心。</p>

良久,谭芊芊才低声开口,“阿天,三日,能给我三日的考虑时间么?三日后,我会派人送信给你,告诉你,我的答案!”</p>

即使是拒绝,她也不想这么快来到,就让自己在这个男人心里,存在得更久一点吧!</p>

若是,两个男人都能属于她,那该多好,就不用左右为难了……</p>

也许是怕被人发现,谭芊芊很快便离去了,只是走的时候,依依不舍。</p>

谭芊芊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之后,千凰显出了身形,正考虑找个什么借口,和这个人男人攀点交情,就听得屋子里传来一声冷喝,“谁!”</p>

千凰本能地一偏,一枚冷金属暗器破开木门的蜡纸从她颊边擦过。</p>

这人还真是敏锐,危险得如同一只猎豹,千凰暗道一声好险,眼前的木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千凰抬头,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和这个冷酷的男人打了个照面。</p>

见到他的第一眼,千凰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凝滞了,不为别的,就为他的长相,居然长的跟弑天一模一样,也许是眼眸为黑色的关系,也许他身上还没有明显的魔气,他看起来要正常许多,也没有如当初一般,给她一种要命般的残忍嗜血。</p>

不过,弑天依旧是弑天,这张脸,她化成灰都不会认错。</p>

真的是你!千凰动了动唇,却发不出声音,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干涩。</p>

在此之前,虽然已经做好了和他相遇的准备,却没想真的这么快相见,而真的相见了,这种冲击感又是如此强烈。</p>

也许,他带给她的伤害,真的是太深了!</p>

刻入了骨髓,渗入了血液,想忘都忘不掉。</p>

当初,恨之入骨的噩梦,如今,要被唤醒了么!</p>

说不清是害怕还是激愤,也许还有点别的,千凰死死瞪住他的脸,感觉身子有些发抖。</p>

对面那人,显然不认识她,见她这个样子,有些莫名其妙地问道:“我们认识吗?”</p>

这句话问出来很冷,其实,他的心里并不平静。</p>

就在刚才,见到这个少女的第一眼,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什么擭住了,一种难以难以逃离的宿命感席卷了他,让他在恍惚中,有一种错觉,自己的命运将和这个少女纠缠一生,这种感觉,既然是心痛又甜蜜的,真的是很诡异。</p>

这句话似乎提醒了千凰,心里却有些懊恼!</p>

是啊,就算他是弑天,他也已经转世投胎,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一刻也不是魔神,还没有掌控她生死的能力。不能像上辈子一样,将她玩弄于鼓掌之中了。</p>

如今,掌控主动权的人,不正是她么!</p>

她还在这里畏手畏脚个什么劲啊,应该抓紧时间,做好该做的一切啊!</p>

至于弑天,他们恩怨,从某种程度上,已经结束在上一世了。</p>

他死在了她的手里,欠她的债也还清了,如今虽然是个凡人,日后肯定还是要强势回归的,她也不打算再和他纠缠下去,若无必要,还是少与之结怨了!</p>

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呢!</p>

千凰灿然一笑,神态却很正常,也没有故意使用狐媚功夫勾引对方,只坦然地说道:“我想跟你谈笔交易!”</p>

“我不是生意人,不做生意!”弑天的反应很冷酷。</p>

闻言,千凰嘴角一抽,这人平时说话都是这么冷么,真不晓得,除了他冷酷俊美的容貌,谭芊芊还喜欢他哪点?千凰皮笑肉不笑道:“此生意非彼生意,是关于您的意中人谭芊芊的。”说话间,向内瞥了一眼,道:“不请我进去坐坐么?”</p>

弑天皱了一下眉头,还是让开了身体,千凰如泥鳅一般灵活地钻了进去,生怕了对方反悔似地。</p>

两人面对面地坐着,平复了心绪,千凰看着那张久违的容颜,再一次感叹,弑天真的长得很好看。</p>

他黑发及腰,浓郁纯粹的颜色像是凝聚了极致的黑夜,有几缕挂在肩头,柔顺如海藻。五官精致到一种极端的地步,肌肤显出一种健康的白色,唇色却很鲜亮,也许是天性使然,那隐在长睫下的瞳仁,即使是黑色的,看的久了,她仍旧能从里面探出一点儿魔惑而幽暗的味道。</p>

这样子,谁又能说他是一介武夫呢?这样子的人,无论放到哪里,都是天生吸引人眼球的生物,贵族还是尤物,取决于你一念之间。</p>

不过,鉴于他身上发出的那种压死人的气势,恐怕没人把他当做那种可以亵玩的尤物吧!</p>

有的人,即使风光不再,霸气,犹存!</p>

千凰突然想起上一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尚是少年模样,最是蛊惑人心的年纪,又长的那样雌雄莫辩,看见她的第一眼,便是笑,一个散发着致命诱惑的笑。</p>

这人,笑起来可以是一个绝顶尤物,不笑的时候,就是个天生霸主。</p>

可惜,她从未真正见过他的乖顺,体会到的都是他的阴险和无情。</p>

见对面那人不说话,齐天主动开口,“有话就说,说完就滚!”</p>

千凰瞬间回神,视线落到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在心里叹了口气。</p>

一直以为,创世神和妖孽只有一步之差,莲镜如此,弑天如此,尚翎却是天地中唯一的变数,他善良美好的就像是一个虚幻的泡沫,一戳就破,无迹可寻。</p>

所以,亿万年来,为之牺牲的,第一个,永远是他!</p>

弑天给她的印象,一直都是邪气而魔惑的,有着一半妖孽的特质,原来,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简直冷的掉渣,好好地说话,特么的会死啊!</p>

虽如此,千凰无视肌肉的抽筋,仍旧露出一个完美的假笑,“看得出来,您是个很惜时的人,那么,我就长话短说了!事实上,我和韩公子两情相悦,只是因为门第之见一直不为韩家二老所喜,中间又插入了一个谭芊芊,此事弄得我焦头烂额。而今,我知道你中意谭芊芊,而我又中意韩公子,不如我们二人合作,各取所需,一箭双雕如何?”</p>

“怎么合作?”齐天眉头一挑,眼底有一抹深沉之光。</p>

千凰兴致勃勃道:“以谭小姐的性格,肯定不会违抗父母之命,跟你私奔的,但我知道,她是真心爱你的,难道,你忍心让一个爱你的女人忍痛嫁给别人,遗憾终身吗?”这话说出来,千凰真的很想吐,但还是得说,“我知道公子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所以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对不对?”</p>

这时,齐天打断,“说重点!”</p>

“哦哦哦!”千凰连番点头,酝酿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他们的婚期就在十日之后,这十日,我们两人要想让他们各自回心转意,那是不可能了。所以,我们不如来一招偷梁换柱,等生米煮成熟饭之后,他们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p>

“偷梁换柱?”</p>

千凰继续慷慨陈词,“我请高人算过了,那日会有一场大雨,届时狂风乱作,你再派手下搅合一番,场面一定很混乱。这时候,我坐着花轿从另一个方向过来,说实话,我功夫也很不错,可以在混乱间将新娘神不知,鬼不觉地换出来,并让她乖乖地睡在花轿里。到时候,我就坐着韩府的花轿嫁入韩府,你也可以抬着你的美娇娘回到山寨,岂不两全其美?”</p>

她自己就是高人,到时候心随意动,想想让大风什么时候刮,就什么时候刮。</p>

闻言,齐天望住眼前眼神冒光的女子,嘴角勾起一丝莫名的弧度,不似笑,反倒有一种危险的味道,“的确是,两全其美!”</p>

千凰的注意力却被他的话语吸引住了,眼睛一亮,道:“这么说,你是答应了?”</p>

齐天沉吟一阵,道:“我可以答应你,但是,我有一个条件!”</p>

千凰急切道:“什么条件?”别说一个,十个我都答应啊!</p>

“在此之前,你得跟我回山寨,届时,花轿得由山寨出发,去往城里。否则,我怎知道,你不是诓骗与我!”</p>

“好吧!”千凰讪讪地点头,话说,这做山贼的真够谨慎,倒也情有可原,千凰站起身道:“请容我回去收拾一下东西!”</p>

齐天打断道:“不必了,山寨里什么都有,少不了你用的!”</p>

千凰迟疑道:“可是,我还要跟朋友交代一下!”心里却道,要不要这么小心啊!</p>

齐天反问,嘴角似笑非笑,“难不成,你还想联络韩公子?既然已经决定这么做了,就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否则,让他看出了端倪,你辛辛苦苦想出来的计划,不是全白费了?”</p>

千凰想想也是,不过,心里还是有些惋惜,就这么一走了之,韩溪会怎么想她?</p>

似看出了她的不满,齐天又道:“若是你实在想与韩公子告别,那便修书一封,我派人送去!”</p>

闻言,千凰立即亮晶晶地看着齐天,心里真心觉得,转世后的弑天,人还挺不错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面冷心热?</p>

千凰就在客栈里给韩溪写了一封信,大致意思是,她有事要离开一下,可能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了,祝他新婚愉快。</p>

最后这话,说的有些赌气意味。有她搅合,他的新婚,怎么可能愉快!</p>

她已经将话说的这么明白了,他还不冷不热,又不给她一个交代,也真让人生气。</p>

所以,她要晾晾他,让他知道,自己是被他气走的,看他会不会紧张她。</p>

一想到他追悔莫及的样子,就觉得大快人心。</p>

不过,也有可能,他什么感觉也没有!</p>

不管怎么样,反正这人最后也只能是她的,大不了,在新婚之夜将他就地正法了!她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不介意使些小手段,非得让他低头不可。</p>

千凰就这样跟着齐天去了风狼寨,寨子建在风狼山顶,从山上,可以将山下的各大要道看的清清楚楚,中间还隔了一层密林,成了很好的防护罩。似乎还在林子里设了五行八卦,走路七弯八拐的,看似杂乱无章,仔细推敲,却又有些规律。</p>

果然是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怪不得韩太守攻了这么多年都没个结果,最后也只能放之任之。</p>

不过,让千凰纳闷的是,韩溪不应该一点办法也没有啊,唯一的解释是,他不想踏这趟浑水。也是,以他的性格,若非迫不得已,哪里愿意卷入这样的纷争。风狼寨几百口人,真要打起来,也是作孽。何况,齐天也并未做什么伤天害理,罪大恶极的事情,犯不着赶尽杀绝。</p>

千凰并未遮掩容貌,也并未掩饰性别,到了这个严重缺乏女人的山寨,几乎成了一道绝丽的风景。那些个少贼们,无论老少,个个伸长了脖子往她这里看,巴不得将眼珠子都黏在她身上。</p>

长这么大,他们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女人,也许,这一辈子,也未必能见到比她更美的女子,看着真是赏心悦目啊!</p>

因着她是和齐天一起走进来的,那些人再怎么痴迷仰慕,也不敢离千凰太近,反倒是顾着老大的威严,看她的目光,都带了一丝敬畏,看向齐天的目光,却更加狂热了。</p>

瞧啊,这就是他们的老大,多么的本事,居然娶了一个比谭家小姐更美的女子做他们的压寨夫人,豫州城里的男人们,就羡慕嫉妒恨去吧!他们这些手下,也跟着沾光啊!有这么个美人,虽然是不能冒犯的夫人,每天看看,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p>

接下来,齐天给千凰引见了风狼寨的另外两位当家。</p>

一个是书生样的温十,另一个是长相粗犷的孟宽,分别是寨子里的二当家和三当家,性子一个温和,一个爽朗,人倒是都挺不错的,对她也很客气。</p>

只是在看见她和齐天一起走进来的时候,都有些惊讶,齐天给他们介绍说,自己是他的朋友,这两人就更惊讶了?</p>

貌美如花的——朋友?</p>

这种惊讶,不仅是对千凰过分出众的外貌,更是对她和齐天的关系。</p>

看来,齐天在外面真是没什么朋友啊!或者说,他极少与外人交好,更别说堂而皇之地带到他们的老巢来了,她绝对是第一个!至于谭芊芊,本来是有机会的,但是,被她拒绝了!</p>

孟宽是个藏不住事儿的,心里好奇,嘴上马上就交代了,他问千凰,与齐天是怎么认识的?</p>

千凰笑着反问,“你与他是怎么认识的?”</p>

孟宽的脸色,就有些扭曲,说当时和齐天是不打不相识,结果是他输的很惨,躺了一个月才得以下床,现在右手的两根手指还用不利索呢!</p>

闻言,千凰嘴角抽了抽,看来,那厮还挺能打的呀!</p>

也是,山贼头子么,不打又怎能服众?也不知道当初吃了多少苦,才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成为今天一呼百应的老大?</p>

千凰发现,自己真的是心软了,居然还会在这个时候心疼齐天。</p>

仔细想想又释然了,他现在是齐天,不是弑天,就算是一个寻常人,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也是值得人同情的吧!</p>

然后,千凰发现,齐天的生活真的是很规律,很枯燥,很单调。</p>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