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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两件神器(1 / 2)

 什么是神器?</p>

神灵所用的装备、武器就是神器,拥有远胜于寻常装备的强大威力。但是,神器稀少,尤其是经历了神与魔神之间的战争,神器的数量就更少了。辛云天和落花飞雪说她一下拥有两件神器当然是开玩笑的。</p>

落花飞雪将两样东西放在桌上,一一展现出来。</p>

阿拉丁神灯,这件内部具有一个小世界并且能够改变世界流速的绝妙道具,此时是一片灰色,名字都是灰的。也就是说,这玩意儿从今以后已经再也没有任何用处了,里面的小世界或许存在,或许已经崩碎,但无论如何,随着阿米尼亚的死亡,这个神灯已经没有用了。</p>

从这一点上来说,辛云天和她此次的任务算是失败的。</p>

另外一件所谓的‘神器’就是这把神剑,阿拉丁之剑。这把武器倒是依然可以使用,但原本是一件神器,只可惜在过去的战斗中跌落了一个品质成了史诗品质,而在城主府中,落花飞雪和约瑟夫手中的魔法杖硬碰硬了一次,这把剑的品质再次跌落了一个台阶,成了暗金装备。</p>

六十三级的暗金装备其实也算是顶级装备了,利用星辰石升级一下,足可以用到八十级。而且,这把阿拉丁之剑所附加的特效也相当不错,击退效果,有一定的几率将玩家击退。击退和眩晕不一样,眩晕是所有附加效果中最好的效果,可惜任何意见武器所附加的眩晕效果触发几率都很低很低。</p>

其次,吸血、击退这种效果也都十分不错。所谓击退,就是将对方震得倒退几步,让玩家重新占据主动。击退不仅可以将对方与自己的距离略微拉开,让玩家有时间调整自身的战斗节奏,如果碰到魔法师的话,同样可以打断对方必须站着使用的法术。</p>

击退效果固然不错,但是在辛云天看来,这把阿拉丁之剑还是有所缺憾。阿拉丁之剑并非阔剑、巨剑,而是一把长剑,论手感比前二者要轻得多。对于狂战士来说,阔剑、巨剑这种沉重的武器才是他们的首选,毕竟剑身再沉重,他们的力量属性足够握得住,而且凭借着武器的重量还可以在近战搏斗时略占一丝上风,配合击退效果,那就更是极品。可惜的是,阿拉丁之剑是长剑,重量略逊一筹,虽然有击退效果,但并不完美。而对于剑士来说,长剑比较适合敏剑士,而对敏剑士来说,他们在战斗中以连续技为主,接连不断的攻击是他们杀敌的窍门,他们讲究的就是一气呵成。如果途中突然出现一次不可预料的击退效果,那就不是给他调整节奏的机会,而是给对手反击的机会了。所以,击退效果又不是特别适合敏捷士。</p>

当然,除了这点缺憾之外,这把阿拉丁之剑的攻击力、附加属性都是十分不错的。</p>

落花飞雪将它替换下自己原来的装备,笑道:“非常不错的一把神剑,可惜啊,不再是神器了。”</p>

“这要是神器的话,游戏公司非得疯掉不可。一个赤炎城,史诗装备还没有一件呢,居然连续出现了三件神器。”</p>

落花飞雪眼睛一亮,似笑非笑的看着辛云天:“这么说来,剑潇潇手中的武器真的是神器咯?”</p>

辛云天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双眼一翻,说道:“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说是那就是吧。”说着,他打了个哈欠,跟落花飞雪说了一声就下线休息去了。虚拟游戏虽然可以让玩家保持浅睡眠,但是如果长时间得不到真正的睡眠也熬不住。</p>

辛云天此时已经熬了一个通宵,再不下线休息几个小时的话,第二天可就没办法继续熬下去了。</p>

下线睡了三个小时,辛云天就被电话给吵醒了,原来是有人要租房的。小君妈妈留下的那套房子一直丢了两个多月,一开始是因为辛云天还有东西没有到手,所以无法出租,后来虽然在找租客,但是见了几批人都觉得不满意。虽然房子是老房子,但他也希望能够遇到几个不错的租客。</p>

他原本打算就将房子空着,不过楚晓君执意要租出去,好歹也能补贴一点家用,辛云天也就只能听她的。</p>

他赶去和房客见了个面,然后介绍了一下房子的情况,也了解了一下对方的情况,知道是一对刚刚出来工作的小夫妻,这种人一般来说会比较珍惜自己的房子,尤其是他们打算一下就签三年的租房合约,更不会胡乱弄坏家中的东西,比那些独身或是合租的小年轻要靠谱得多。</p>

辛云天和两人签完合约,收了钱后就把钥匙给了他们。当他下楼准备回家时,就看到有个家伙刚下出租车,往这边走来,两人打了一个照面,都愣了。</p>

“千年老妖?”</p>

“暮辰?”</p>

两人都有些无语的看着对方,几乎同时开口问道:“你怎么在这里?”</p>

辛云天郁闷道:“我还想问你呢,我家就住这儿啊,你呢?你不要说你也住在这儿,嘿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可没见过你啊。”</p>

千年老妖郁闷道:“我是住这儿啊,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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