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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架空也没用(2 / 2)

艾芬想到古时候重农抑商,商人是最被人看不起的。记得中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文章叫《范进中举》,文章里提到屠夫的女儿嫁给了连饭也吃不起的读书人范进,那也算是高攀。想起自己是商人之女,也算是粗鄙的被人看不得的。

其实艾芬心里很是满意这样的身份,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米虫生活啊,就这样让自己白白得到了。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不去高攀谁,做个再平凡不过的商人之女就好。也不去管他什么地方,什么朝代,什么皇帝。这些统统和自己一个平头百姓没有什么关系。就算皇帝轮流做,也不可能明年到我家。

可是想到古时候的皇帝都喜欢征战,再想起杜甫那几首著名的“三吏”“三别”,这样看起来,自己的人生岂不是也很没有保障?为什么是架空?这就是架空得不好了,不知道未来历史怎么演变,没有办法提前做躲货的准备呀。

艾芬想到后头实在没解,却发现自己竟然学起那杞国人杞人忧天起来!管他呢,就算是战乱抓壮丁,因该也抓不到自己一介女流头上来。再说了,历史都改道了,也就没有清军入关了。自己要做个平凡人过一辈子的平凡生活的愿望因该不算难实现。

艾芬打定了主意平凡地过一生,却发现要做个平常人也不容易。首先日常生活中就需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小心说话,谨慎做事,免得露馅儿。再其次还的要扮个小孩子,累得艾芬经常有豁出去当一次妖怪的念头。当然,最后还是怕死的恐惧战胜了冲动的念头,老实规矩地生活。

陈氏见艾定邦一有空便教女儿认字,教了不到一年,艾芬就能背好几首唐诗。心里多少生出些要和艾定邦互别苗头的想法来。可是女儿这么小如何教得针黹,厨艺,管家呢?

陈氏煞费苦心地想了很多天,决定还是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教女儿弹琴。可是就算学弹琴,女儿还是太小--起码手太小。不如每日得闲了先弹给女儿听,女儿听多了以后,一定会对琴产生兴趣的。等女儿产生兴趣以后,再教就方便多了。

正好现在到了月中旬的晚上,陈氏推开窗户,只见天空挂着一轮明月,银色的月光透过窗户撒进屋子里来,照着屋子里的一切事物都恍惚起来--朦胧中不如白日那样地真实了。月色弥漫在空气里,微风更是带来了黑夜香甜的气息,那是院子里的梨花开了。

顿时,流转而又灵动地音律,随着月光从陈氏手下犹如灵泉一般地流泻出来。盈盈地充满了整个房间,让艾芬朦胧中犹如置身于大海边,听着潮水卷起浪花拍打着岩石,看着一伦明月从潮水的尽头徐徐涌起,照耀着蓝澄澄的海面折射出一片银色的光芒,如梦如幻

很久很久后,艾芬才回过味来,这是《春江花月夜》!古人所说的“绕梁三日”大概也就这境界了吧?

前世艾芬和大多数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孩子一样,被父母送到少年宫学习某样技能,而艾芬学的是电子琴。艾芬不记得是在考七级还是几级的时候,自己就是弹的这首《春江花月夜》。可是一样的旋律在古筝下居然拥有和钢琴不一样的抑扬顿挫,柔光似水--犹如一幅动人的长卷写意山水画,完全地演绎出了“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诗情画意。

艾芬在佩服陈氏的同时便一下子喜欢上了古筝。陈氏心里也很激动,从女儿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来看,女儿是听懂了自己弹琴的!自己嫁给艾定邦后,虽然也经常弹琴给丈夫听,可是丈夫也不过只说的出好听不好听。至于哪里好听,为什么好听,丈夫却是不知道的。

虽然陈氏在众人看来,一直是温和而没有侵略性的,却独对艾芬要求严格。艾芬小小年纪,吃饭不能发出声响;坐凳子不能劈腿,更不能翘二郎腿;走路不能蹦蹦跳跳;要是东西掉在了地上,要蹲下身子去捡,等等等等

陈氏不知道艾芬前世学弹电子琴学了有七八年之久,只当是女儿在弹琴方面有过人的理才情。既然女儿有如此好的天赋,陈氏当然不愿意放过。只好经常和艾定邦发生抢人事件。

于是,艾芬的辛苦日子就来了:又要学认字,又要学弹琴,还要学规矩。居然和前世上学的感觉差不多了。艾芬虽然抱怨,却也因为自己又想学认字看书,又想学弹古筝,最后也只好自嘲技多不压身嘛。万一以后没饭吃了,除了替人写写家书,还可以卖个艺,唱个曲儿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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