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喜欢兔子血的吸血鬼。
陆白看着对方一脸享受的样子,心中总感觉搞错了什么。
戴蒙见陆白子在看他,举了下手中的杯子。
“你要来点兔子吗?”
陆白摇头:“我拒绝。”
“可惜了。”
说着,戴蒙右手捏住南希的项链。
“咔嚓”一声,他把宝石扣了下来,然后拿到杯子上方,右手握住宝石,使劲一捏。
于是一粒粒细小的红色颗粒落入血液中。
戴蒙闭上眼享受地闻了一下,然后昂着头将杯中的兔血一下灌入口中。
喉咙蠕动了两下,戴蒙感受到了血灵石的粉末开始进入身体的血液中。
世界对他的影响正在渐渐降低,等到将这颗血灵石的粉末吸收完毕,只要他平时减少战斗与消耗,他至少可以躲开世界的视线三个月,这期间不用再担心被剥夺力量。
现在,总算是完成了在这个世界重新初步立足的任务。
之后再去寻找其它血灵石,一直维持到世界允许他这样强大的存在。
戴蒙伸展了一下身子,感受着这种不守束缚的畅n,一时间心满意足。
“进食完成了吗?”
戴蒙晃了晃手臂:“嗯。”
“你之后准备干什么?”
陆白感受到戴蒙在吃下血灵石后,其实力提升了不少,或者说是稳定了身体状况,不再像之前那样萎靡。
这个时候,他所拥有的力量对人类而言已经有了足够的威胁。
虽然现在的武器非常强大,但吸血鬼的不死属性确实很麻烦。
像戴蒙这种先祖级别的吸血鬼,只要身体的一部分存在还存在,他就可以一直复活。
也许在来这里之前,他已经在某处留下了许多身体部位,以防发生意外。
吸血鬼本就是死后重生的种族,死亡对他们而言并不可怕,只是又要睡一觉,然后等待复活罢了。
陆白并不了解对方,虽然现在看起来挺好的,但吸血鬼毕竟是异族。
他又不是和孙一样,让陆白有一种天生的亲切感,心中总会有一些怀疑。
戴蒙并未在意陆白的猜疑,他说出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当然是去找兔子。”
等等!
你不该去找血灵石吗?
说完这句话,戴蒙又想到了什么:“最好是玉兔。”
“玉兔?”
听到戴蒙所说词语表达的意思,陆白格外诧异。
欧洲也有玉兔这个词?
“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可能已经灭绝了,哎!”
戴蒙叹了口气,心中有些可惜。
他回想起了两千年前,和别人做的一场交易。
当时有个职业是练气师的家伙,是来自一个叫地狱还是叫地府的地方来着?
戴蒙有些忘了,但那个不重要。
对方找到他之后,明确说出了想要他的一点血液去做一场实验,本来他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对方提出了用一群兔子和他交易。
雪白的兔子,晶莹的兔子。
一滴血一只兔子,当时戴蒙看到这些从未见过的兔子时,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对方很强大,并且有他需要的东西,戴蒙立刻就接受了。
为了获得足够多的兔子,戴蒙将全身百分之九十的血液都给卖了对方,只留下一部分维持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