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在电影产业上,属于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对于像约翰这种独立制作人而言,发行公司那就是绝对的王者。
而发行公司之所以能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主要在于他们拥有强大的宣传能力和广阔的发行渠道,更重要的是这种资源,不是随便用点钱和人脉就能建立的。
否则乔治·卢卡斯也不会像求爷爷求奶奶那样,求着20世纪福克斯和派拉蒙帮卢卡斯影业发行《星球大战》和《夺宝奇兵》了。
而斯皮尔伯格和史蒂夫·乔布斯,也不会为梦工厂和皮克斯忍气吞声的求迪士尼的发行渠道。
难道史蒂夫·乔布斯、斯皮尔伯格、乔治·卢卡斯他们三个人没钱?没有人脉?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所以发行公司真不是靠钱或者关系就能建立的,它需要时间的积累,以及庞大的资金投入和广阔的人脉关系才能建立得起来。当然如果像约翰这么有钱,直接用钱砸,买下七大中的一家或者二线的任意一家发行公司,那就另当别论。
新线电影公司拿走了1566万1628美元后,约翰最后拿到手的只剩下5327万0516美元。
但这5千多万美元还不完全属于他,他还需要支付给i公司15%的电影打包费,也就是799万0577美元。同时还要支付给南希2%的个人服务费,也就是106万5410美元。
在好莱坞只有顶级经纪人才能年薪百万,而南希以一个初级经纪人的身份拿到了顶级经纪人的收入,这都全靠《偷天情缘》大卖,否则像她这样的初级经纪人根本拿不到这么多钱。
在支付完i和南希的费用后,约翰还需要支付给普华会计师事务所10%的项目费,也就是523万7051美元。紧接着还要支付给律师事务所5%的项目费,也就是266万3525美元。
支付万这些费用后,约翰还要拿出100万美元支付剧组人员和演员最后三分之一的薪水和奖金。
在好莱坞,不管是剧组人员还是影片的演员,前期他们只能得到薪水的三分之二,最后的三分之一要等到电影下档才能收到。而奖金也同样是规定好的,电影只要大卖,那约翰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发放奖金。
所有的人员费用支付完后,约翰还要纳税。美国的税收非常复杂,他在美国待了21年也没弄明白。不过他不用操心,因为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早已经替他算好应缴金额,他只需要交钱就好。
最后约翰按照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算出的金额,向美国税务局缴纳了612万美元的税。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窃富济贫,收入越高需要缴纳的税也就越多,所以约翰也只能乖乖缴税,谁让他挣得多呢!
而约翰在扣掉所有的费用后,5千多万美元也只剩下了2919万3953美元。如果再减去1千万美元的电影制作成本和1千万美元的发行费,那他最后只能获得919万3953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