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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逃跑神器(1 / 2)

 万灵空间召唤兽庞大的数量,随着虫后的进阶繁殖能力的上升,召唤兽个体间的问题已经可以忽略,整个召唤兽军团如何率领才是林尘凡现在必须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一个手指头掰不断一根木棍但五根手指头,相互配合却可以瞬间掰断一棍小木棍。当拥有的魔兽大军数量超过一定数目时,个体的力量已经无法影响整个局面,蚁多却实可以咬死象,但是如果是杂乱无章地进攻那么伤敌一百,自损八千的局面不是林尘凡愿意看到的。

因而如何提高召唤兽个体间的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身为七尺男儿身,在前世没有哪个男孩子会对沙场驰骋,指挥千军万马不感兴趣。

但在那个和平的年代,硫磺味的刺鼻硝烟早已经褪尽躯壳,化作了各种各样不见血,不出味的战争,或经商,或谋权,凡是个男孩子多多少少都会读一两兵书或军事刊物,何况身为品学兼优的林尘凡,平时在大学里没有倒卖东西就泡泡读书馆,不能说学富五车,倒也算博览群书了。

用兵之道,变化多端,不可拘泥一态。兵无常态,水无常势,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才是兵之王道。但变换多端的军团作战中,无论大型作战一块块兵种阵型的切换,还是小规模作战不同兵种的配合都离不开固定的兵阵。古代兵种间的交流传令问题已经可以忽略不计,毕竟所有的召唤兽都与林尘凡有精神联系,如臂使指。现在需要操练的仅仅是配合的默契,和攻击的效率。

训兵之道无外乎增强身体素质和实战。而最好的实战,林尘凡看向了身后巨大的马特玛咖巨木森林,那是一片最佳的战场。

狩猎开始了~

四天后,林尘凡站在巨木的树枝上,看着下方的战场,回忆着昨夜突然遇到的这群实力普遍有二阶以上的金岩蚁,这一只只长三米多的大家伙,外貌就像前世蚂蚁的放大版,不过每只都金灿灿的,而且个体实力和防御非常强。一只二阶中品的金岩蚁,一阶的嗜血虫根本破不开他们的外壳,就算二阶的嗜血虫在他们身上划开伤口,他们也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幸好这群力大无穷的大家伙没办法飞行,不然林尘凡估计要陨落在这些金黄色的巨大獠牙之中化成这一片森林的肥料。

从树上跃下,看着一具具嗜血虫的尸体,林尘凡并不是非常心疼,因为死亡的大都是一阶嗜血虫炮灰,在圣药灵泉的帮助下,万灵空间内的召唤兽们基本都已经达到了二阶,初步估算林尘凡已经有了近五百只只二阶巅峰的嗜血虫。奇怪的是所有的召唤兽,都卡在了二阶巅峰包括那几只青焰魔狼,除了原本二阶大圆满的虫后喝了圣药灵泉突破了三阶之外,其他的全都卡在二阶巅峰。林尘凡思来想去也只有自身实力过低,靠灵气积累已经无法让他们突破这一说法才解释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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