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年二月,帝亲征噶尔丹,公随驾。四月,噶尔丹仰药死。五月,返京。十月,遣公往扬州,敕建史可法祠。
四十年,受命纂修《古今图书集成》。
四十四年正月,丁母忧。
四十七年三月,受命纂修《康熙字典》。
五十二年四月,受命纂修《周易折中》。翰林院编修戴名世作逆书当凌迟,同党方苞等当斩。公具表求宥,帝然之。
五十三年七月,御史陈汝咸疏言公与前朝余党有私,宜付有司询问。帝谓公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公视危墙,疾往趋,何也?”对曰:“以天朝之威葺之。”公常行安抚、说降、教化之事,故有此说,帝亦不以为意。十月,乞休。不允。固辞。
六十一年正月,以公为大学士。冬月,帝不豫,密诏公曰:“朕近感心神俱废,势将不起。皇二子胤礽,以其母故,二立为储,实乃碌碌之辈,深失朕望。皇四子胤禛,刚毅威烈,有太宗之风,欲立为皇太子。然其鸟喙薄情,狼顾机深,实非朕愿。他日祸起萧墙,手足相残,公当以此诏废之。另立何人,公可自决。公自为摄政王,辅新君十年。朕此生有公为友,实乃幸事。他日公驾鹤西来,当再旦夕偕乐。”帝崩。
雍正三年四月,川陕总督岳锺琪等发年羹尧罪状。腊月,命公会zj巡抚李卫收年羹尧。下议政大臣、三法司、九卿会鞫,命公主理。以疾辞。
五年,江宁织造曹頫坐事当诛,公具表求宥,免死,籍没。
十年,乞休。允之。帝赋诗嘉曰:“两朝密勿重元臣,南平吴越西定秦。钟鼎功名悬日月,丹青事业画麒麟。”
十三年八月,帝不豫,诏公曰:“皇考临崩,教朕与诸兄弟以父事公,言公薨,当谥文正,不意朕先公而去。公本致仕,皇考复召公以辅朕,朕方感为君之乐。皇四子弘历,欲立为储。朕观朝中诸臣,无可托者。朕不敢复召公如皇考,愿公为帝师,教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朕寿祚短浅,以其四目皆无,治国、平天下如无源之水而。公耄耋之年,而朕有所请,实感不安。愿公受托,朕当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