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开头说些什么好呢……先说一下本训发生的时间吧,第九训是十二月底这段时间,然后第十训是过年也就是13年的2月10日,所以第925训就是13年1月左右的时间。而且12年到13年的冬天应该是暖冬吧,所以何南也就不用戴围巾了……啊……突然之间感觉好无趣啊,就连开头凑字数都没有动力了,原本打算着凑个一千来字的,现在想想还是算了吧。对了,隔壁已经正式进入《浊酒应几盏》的收尾阶段,原本打算想一个逆转大布局的,不过实力有限,貌似想不出来呢,所以就将就着用以前使用过的小逆转算计了。)
那天,缘分来得太突然,几乎没有前奏……
傍晚,我正站在街头发传单,突然从身旁传来一个略显犹豫的声音。
“你……是何南吧?”
纳尼?作为一个标准的大众脸,走在路上被人认出来的几率应该堪比天文学的彗星撞地球的概率才对,可是这家伙虽然不确信,毕竟还是认出了我,叫出了我的名字。
此时此刻,我心中唯一的想法是——“喂!老板,给我来一打彩票,我可是分分钟要中五百万的男人!”
咳咳……稍微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回过头,好奇地看向那个喊出我名字的人。
对方是一名扎着马尾的——大男人!而且体型略胖,姑且不论那让无数搓衣板少女泪目的胸脯和挑战着皮带柔韧性的肚腩,光是那双下巴就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这货是一个胖子。
我搜寻零零碎碎的记忆,自从死后重生以来,我的记忆就完全没有恢复的迹象,像是那种虚拟作品里睹物激起回忆的剧情完全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哪怕我遇见过去颇为熟络的死党,我也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他们对于我而言和陌路人没有差别。
所以了,就算这个胖子很可能是我过去的好友,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更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哦,对了,毫无疑问的是,这货是个胖子就对了。
“那个……你是……”
“我啊,王胖子!跟你小学时候一起玩的那个大胖哥。我比你大了四岁。”
“呃……”
尼玛啊,如果是初高中同学那倒还好说,特么的你提起小学森时代的事我怎么记得起来啊!还有啊,小学生时代的我难道长得很突出吗?这都能被你记上十几年,到了现在还能认出我来?没可能的吧!
“好吧,王胖子……”我话还没说完,这胖子就狠狠拍了下我的肩膀,这货一身肥膘,但是却不是虚胖,好歹手臂的肌肉比我发达得多,这一掌下来,拍得我生疼生疼的。
再拍几掌我的肩膀该不会骨折吧?
我了噶擦,这是在逗我么!一个普通人咋手劲这么大!
“什么王胖子,你小时候可一直叫我胖哥!”
“胖……胖哥?”我略显迟疑地回应。
“没错啦,兄弟,我们真是好久不见啊。”
呃……好久不见归好久不见,但是……大佬,我真的不认识你诶……当然了,不是说我和你不是朋友啦,只是,我没有那个记忆,懂么?
我此刻只想立刻摆脱这个自来熟的热情胖子,赶快把传单发完,不曾想这家伙一把夺过我手里的传单,豪迈地说道:
“嘿,兄弟,你发这些做什么,那些人又不会看。”
不……即使不会看,但是我还是要发啊……如果随便乱扔的话,我还要不要工资了?原本打工就累,尼玛你别来捣乱了成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