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爷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粗暴的英雄,其技能核心就是先放e然后再开q,这也是信爷的一个小操作了,毕竟大多数人还是热衷于三个技能一起放的,真正的有去无回的英雄,一个纯粹的战士,战斗力爆表的战士,这就是信爷。
管他什么英雄呢,是战士就好,毕竟对于我们的秦风来说是极其的需要一个输出强悍的英雄,劫的话可能打人比较好,但是和黑暗之森的魔兽站撸还是不太好,信爷的出现成功的弥补了这一点,毕竟信爷的口头语是那么的叼:纵使敌众我寡,末将亦能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对于皮糙肉厚的敌人,信爷的破甲能力也是很强悍的,秦风已经开始沉浸在化身信爷冲锋陷阵的荣光中了。
有了斗气了,可以变身战士了,秦风准备出发去黑暗之森了,赵总管说的很清楚的,每周三只魔兽,这是定量,必须得有,完不成估计没有好果子吃,既然自己练了别人的功法,那就应该完成自己的任务,秦风同学从来都是真男人。
这次去黑暗之森肯定不能和上次一样,什么准备都没有,毕竟上次是误入的,所以这次去秦风打算做好充分的准备,起码衣服得备几身,不然就太尴尬了,还有一些水和干粮,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让自己慢悠悠的烤肉的,更何况这次是去打猎的,不能把猎物都吃了吧,如果打的魔兽比较大的话还得一趟一趟送回来。
总之就是把该拿的拿上,顺便去市场花了点钱买了一副弓箭,虽然说自己不会用这个东西吧,但是还是得做,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好像冥冥中有中力量驱使着他去买似的。
到了出发的时候了,让我们看看秦风的装备啊,外面一身兽皮装,也不知道是什么兽,身上背着一把弓,身后背着一壶箭和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几件衣服和干粮,腰间挂着他那把巨大的切肉刀,还有一个水葫芦,这也是他最近买的,里面灌满了水,脚上蹬着一双牛皮长靴,浑身拴束紧凑,秦风同学就准备出发。
门口的守卫现在和秦风也认识了,当然,仅限于见过,就是知道这货是伙夫,然后也没其他的,看见这货一身打扮准备出城,下意识地就问了出来。
“这是当了对外的屠夫了啊,去黑暗之森嘛吗?”
“是啊,这不是没办法嘛,没有功法,只能靠命来拼了。”
听到这,守卫深以为然,他们都是出身于社会底层,没有钱没有天赋,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命,修炼斗气需要功法,需要各种药物,而魔法师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入门需要的天赋很高之外,那就是烧钱的职业,没有资源当什么魔法师啊。
其实秦风也在心里想过这个问题,战士系统的开启和斗气的修行有关,那么法师系统的开启说不定就与魔法的修行有关,而当自己可以变法师之后就不太好隐藏了,因此有必要将之前的一个想法付诸行动了,那就是——变成什么就是什么,从今以后他将有各种身份行走于世间,他可以是杀人红尘中的刺客,也可以是冲锋陷阵的战士,还可以是身先士卒的坦克,也可以是令人尊敬的魔法师,在以后,他可以变身的英雄更多,他的身份就会越多,毕竟,英雄中还有很多的是非人的英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