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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人1 漂世之旅(2 / 2)

除此之外,我也庆幸父亲并不因我喝酒而责怪。

“喝吧,男人喝酒很正常。”父亲这么说。

我对此有些不以为然,便如此纠正道:“男人不喝酒的也有很多,但作为旅人,当然要喝酒。”

对的,传闻宫如静就是嗜酒如命,在学会喝酒的我看来,酒与剑并行,皆是旅人。

宫如静也是用剑的。

醉酒提剑,旅人风流,浪荡天涯,心穷玄黄。

何等快意,真是绝妙。

旅人就该是这样子!

后来。

后来。

后来。

一百个日夜,我终于觉得我剑法有成,因为我已经可以凝出剑气,斩断巨石了。

——

那天下着大雪,父亲坐在屋外,披着蓑笠对雪而饮,我看了他的背影,感觉出莫大的苍凉与悲戚,好像我不认识他,而他也只是给我一个背影,传递给我悲伤的意境。

我本是想过去跟他同坐的,但忽然生出一种莫名的畏惧。

我已是灵师,强烈的直觉告诉我,父亲还是父亲,但他深藏着的,恐怕是我永远猜不透的。

“过来坐。”父亲回头,对我笑,他眼角的皱纹灵动着,像飞鱼。

我便过去。

“父亲,我有话说。”我忍住内心莫名的躁动,语气淡淡的说,然后坐在他身旁,跟他一起看雪。

父亲咳嗽两声,拿过了我手里的酒壶。

“好久没喝过酒了。”他说。

拧开盖子,抬手仰颈就是咕咚一口浊酒入喉,父亲畅快地叹口气,又啧啧数声。

“张铁匠是个好人呐!”他赞叹道,“让你白吃了那么多酒。”

我厚着脸皮呵呵笑着,“我也帮他不少忙呢。”

“帮忙?没你的时候,他就做不成活儿了?用得着你?哈哈哈!”父亲大笑,从他嘴里喷出的热气酒气很快融进寒雪。

我只能随着他干笑两声,“也是啊……”

“我已经废了,但你不会。”他摩挲着满是伤痕的手,“我现在只是感伤,感伤将来我死了大概没有人为我立碑。”父亲的眼睛锃亮,仿佛雪中碳。

“那……”我噎住了,心中钝痛。

“不过无妨,这村邻都是好人。”父亲笑道,一点看不出伤感的模样。

“张铁匠这酒,比某些所谓好酒,更有滋味。”他又喝了一口酒,然后把酒壶递给我,“记着,以后不管怎样,都回来看看。”

“嗯。”我重重点头,“父亲,你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例如……曾经?”

“曾经?”他像是在问自己,“有什么好说的……”

他忽地回头,疑惑地看着我,像是预知到了什么。

“不是有话说么,说吧。”

我低下头,“我想,雪停后……我就走。”

他伤痕累累的手一颤。

静默良久,他道出一句:“我想到了的……你下定了决心就好。”

人生而有灵,常有预料,但哪怕做出准备,临近一刻,也未尝能云淡风轻。

情也。

——

我叫染剑华,我出生在碧荒西南部的紫色公国,神落历1330年,我十四岁。

在那年的一个大雪骤停疾风乱嚎的凛冽早晨,我带着剑与信念离开了那个我生活了十四年的小村落。

除了父亲,没有人为我送行。

按父亲的说法,安安静静的就挺好,免得你这个兔崽子将来不成才白白让乡亲邻里抱希望。

我觉得这话不对,因为我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旅人,但我同意安静地离开。

临别一刻,我本以为父亲会看着我的背影直到消失,大概这就是所谓亲情最具体的最佳的也是最简单的体现,没想到当我迈开那么短短几步然后回头的时候早就没了父亲的影子——大概是回屋睡觉了。

切——!

唯一的遗憾,是父亲终究还是没有说关于他以前的只言片语,剩下的,就全是兴奋。

广阔的天地——我来了。

我开始向东走,那是重岳王朝的方向,而生我养我的紫色公国则是重岳的附属国,据父亲说,我们那个村子离重岳西境不是太远——比较而言。

我很期待,宫如静曾在《重岳》一书中这样说:山,极目尽处全是山,无穷无尽;武,连刚学会走路的女童都喜好持木刃玩耍;野,崇山峻岭,多有名胜古迹怪物连连,野趣非常;酒,辛辣厚重,尤其以土法酿造的穿肠阳炎和宫廷秘酒醉千秋为其中顶尖;而食物者,丰盛至极,山水之间,美食无处不在,同时重岳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境之内生有极少乱骸且几乎无法根除的国度。

一直以来,我所生活的那片地域,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说起来,我还没有见过山的样子呢。

啧啧,这样的国度,确实比了无生趣的紫色公国要好的多,想起紫色公国,我唯一能提起兴致的就是传说中深得国主陛下宠溺的紫桓公主,人们都说她风华绝世,是谪仙子——不过仔细想想,也不过只是一个人而已,等我踏遍碧荒,想来什么稀奇古怪惊为天人举世无双精妙绝伦在我眼里也都稀松平常了。

于是乎,我深为自己的远大志向而感动,而对紫桓公主的憧憬也被这种情绪冲淡了不少——也许这也是一种另类的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吧。

东行的过程中,我路过很多村落,也走过了几个小城市,见到了太多世态炎凉,也感受过人情冷暖,也品尝过了很多种或好或坏的酒,总之,我依靠着我和我的剑,倒也能勉强过活。

对!勉强过活!勉强过活……

“勉强过活”四个字听起来很狼狈,但我知道,我作为一个刚刚上路的独身旅人,能勉强过活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旅途中,我看到了好几个比我混得惨得多的旅人了,而且他们的岁数都比我大多了,更有甚者,一个提着破碗的老乞丐,说他曾经就是个旅人,大好风光没见多少,却连回家的力气都没了……

其实我也心知肚明,我比他们强的最大原因,就是我是个灵师,虽然我大概处于碧荒所有灵师的最底层,但相对于占总人数绝大多数的普通人而言,我也是高高在上的,只因为我是灵师,而哪怕是最差劲的灵师,那也是灵师,与普通人有天壤之别。

在普通人眼里,拥有着奇伟的灵力的灵师,有着凡人无法抗拒的力量,宛若天神。

尽管我能勉强过活,但有时候我也只能靠偷去谋取我想要的东西——那就是好酒。

因为好酒的价钱太贵,我哪怕能挣到足够的钱,可也不想在同一个地方花费太多时间,我是个旅人,还有无尽的风物等待着我呢,岂能在一个地方驻足过久。

人生一世,谁又能保证自己清明来去呢?我比起那些无恶不作的强盗恶匪或者奸佞贪官之流可要善良多了好不好!我常常这样说服我自己,然后就这样,美酒一壶一壶下了肚,也没背负太多罪恶感。

而依旧存在着的良心让我从来不在一家可着劲儿偷,好吧,更多也是害怕惹恼了人家。

某个囊中羞涩时候的夜里,我偷偷睡在某户人家的柴房或者说杂物间的时候,便想,等哪天我也被世人所熟知称颂的时候,一定睡在谁家就是谁家的荣幸,喝谁的酒就是谁的光耀!

而且我也一定要像宫如静一样写书,记录下这世间所有的繁华与荒凉,而当我的生命走向终结的时候,我一定要找一处高山流水白云悠悠或者随便一个风景瑰丽放眼无限的地方作为我最后的埋骨地,我想这样我的灵魂也能日夜欣赏世间广阔。

必须接受无数的艰难险阻,这是旅人的宿命,而旅人看到无数的非常物事,也是很愉快的事。

我能一直那样勉强过活游行天下,相对于万千旅人而言,其实已经算得上是不赖了。

好也坏也,相伴而生。

不过好景不长,大概在外半年左右的时间,我在临近重岳王朝边境的时候遭遇了一只可怕的大鸟。

只能说真是倒霉!

那只大鸟真是好大啊,足有十丈长,通体银白,趾爪锋利,眼睛亮亮的像两盏灯,不用说,此鸟已经通灵,有了灵力,少说也得活了百年了。

大概是看我孤身一人好欺负,它呼地就扑了下来!

猛烈的罡风刮得我睁不开眼睛,我被它带动的大风刮的晕头转向,一个踉跄就跌倒在地。

完了!这只鸟刚才只是逗逗我,因为它只是把我扑倒,而没有动用它那看起来可以分金裂石的爪子。

可我却连它表演性的一扑都承受不住。

它的力量太强了,强到了纯粹而没有技巧的扑击,便可以逾越凌驾我的剑术,让我自修的本领甚至没有施展的机会。

我没命的往前狂奔——这里荒无人烟,距离下一个城市应该还远。

一股绝望的情绪流淌,我大感不妙。

想起午餐时候我是捉到一条小腿般粗的蜥蜴饱餐一顿的,那蜥蜴鲜美的味道我现在都还回味无穷,没想到此刻我却要成为一只大鸟的口粮。

真是太不幸了!

我拔出剑来,准备那只该死的鸟再扑下来的时候说什么也要给它留下点回礼!

身后一声怪叫,刺的我耳朵生疼,一阵飓风吹得我脚步都快了——那种控制不住的快。

来了!

我猛地向前一个翻滚!正面朝上,凝聚一身灵力于剑刃之上,剑气白光,一闪而过,嗤——

一长溜儿的金铁颤音嗡嗡地响着。

我痛麻的手哆嗦着拿着崩了刃的剑,剑上有一丝血迹,成功了——应该是劈到了它的交趾处,但是,好像没什么用……

那只银白的大鸟——不,应该说是猛禽!

那只猛禽大概是没料到我这样弱小的家伙都能对他造成创伤,于是不再留手,愤怒咆哮着回旋俯冲下来。

那飞速变大的身形与比我的身体还大的坚不可摧的利爪昭示着我与死神的距离越来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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