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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治理匪患(五)(1 / 2)

 燕王接到桃花源剿匪的奏折之后震怒异常,他没有想到如此严重的匪患竟然隐瞒了他好几年。最后下了谕令不用等到秋后问斩,以军法治罪就地处决。本来被判充军发配的都被燕王改判成了斩首示众,一时间桃花源的城门口血流成河,我也赢得了“祖阎王”的称号。</p>

匪患如此严重得有人负责任,桃花源原县令和州府尹就成了背黑锅的主,所谓“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大臣纷纷上书揭露他们两个人的罪行。结局可想而知,这两个人被判腰斩弃市,三族充军。</p>

腰斩可以是非常残忍的一种刑罚,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p>

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p>

腰斩这一刑罚于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p>

当然也有靠腰斩发迹的牛人,秦末楚汉相争,韩信离楚投汉,还是个无名卒时,因犯军法当受腰斩。一同被处死的十三个人被斩之后,轮到了韩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大呼:“上不yù就天下乎?何为斩壮士!”当时正好是夏侯婴做监斩官。</p>

夏侯婴是刘邦的发,后来跟随刘邦起义凭战功封为侯。夏侯婴听闻此言,被韩信的勇气和豪壮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仅没有杀他还将他推荐给刘邦,韩信的发家史从此开始。</p>

处罚完他们之后,就该我了。因为我属于“先斩后奏”“下属犯上”都是官场大忌,考虑到我此次几乎是彻底根除桃花源匪患,于是就给了一个“功过相抵,原职留任”的决定。虎子一个劲的可惜,我也觉得有些失落,熬了这么多夜,背后挨了这么多骂最后和没干一样。最高兴的当然是陈先生,他又为江山社稷尽了自己一份力。</p>

在等待新县令上任的时候,我暂时代行县令职权搬进了县衙。我开始住的地方是县尉的衙门,县尉和主簿、典史的衙、宅一起,分布于县衙后部中轴线两侧。前边到了县衙的大堂,大堂后面的中轴线上是官员办公的场所,叫二堂,别人要进二堂,是要向门房禀报的。在一个衙门里,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为签押房,这是私人的办公室或事务室,官员可以用来阅览公文,也可以和他的亲信幕僚商谈,无论是在上午例常的办公时间,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随意的工作时刻。</p>

二堂是知县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的退思、憩之所,又称“退思堂”、“省观堂”等。由于它是一个过渡xìng的建筑,因而相对较,也叫“穿堂”、“川堂”、“过堂”等。二堂后一般有宅门,将南边的外衙与北边的内衙分开。</p>

宅门内为三堂和知县廨,二者有时合而为一。三堂又称“后堂”、“便堂”,在一些县它是仅次于大堂的建筑;知县廨又称“正衙”、“知县衙”。三堂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之所,有些事涉机密的案件和不便公审的花案,亦在此审理。内衙中一般还有住宅、书房、花厅、后花园等,为知县的生活区。官员可以在这里品茶、更衣和读书;三堂东西两边院落里住着官员的家人;三堂的后面是后花园,为官员和家人的游玩场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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