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耐哼了一声道:“那还需要解释吗?我的表哥就是他用车子撞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整天躺在床上动也不能动。最可气的就是你弗斯特,比起弗郎西斯其实我更想杀你。”</p>
克拉克非常不理解,立刻问道:“分明撞伤你表哥的人是弗朗西斯你为什么更想杀弗斯特呢?”</p>
戴尔耐解释道:“当时就是弗斯特坐在了副驾驶上,而且我表哥记得非常清楚,他们下车的时候满身的酒气。如果这一可以被证明的话那我表哥的赔偿绝不止这一钱。但是弗斯特为了逃避责任所以谎称那天他们没有喝酒,就是因为这个最强有力的证据被弗斯特吞进了肚子里,而且黛西也买通了当时所有的陪审团,判定是我表哥违反马路行人条例才导致了这场车祸,所以我表哥只得到了5万的赔偿。虽然医药费也不需要负担,但现在我的表哥拿着5万元根本没办法生活下去。弗斯特,你就为了那一的责任也不愿意实话,你刚才还厚颜无耻的你看不起弗朗西斯,我更看不起你。”</p>
在美国有明文规矩,酒后驾车是吊销驾驶执照3年,处3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允许保释。而乘坐饮酒后司机所开的车同样也会处以1个月以下的有期造型或拘留。而且如果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车祸,基本开车的司机是可以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也就是,横穿马路的人撞死也活该。</p>
也许这样的规定并不是非常的公平,不过很人xìng化。而且这样的法律公布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人敢违反交通规则了,因为被撞死了那是自己活该,可以不得到任何的赔偿。当然大多数的时候受害人也会得到一些赔偿,而且赔偿也不低。因为害怕麻烦,而且是非常大的麻烦。但也像弗朗西斯这样只赔偿5万,但受害者也不可能不接受。虽然一直在想办法打关司,但因为没有弗斯特的证言,所以肯定赢不了。</p>
像这样的法律一般发达国家都在使用,比如英国、法国其中最强势的应该算是新加坡。新加坡是全世界居民素质最好的国家,就是因为那里的法律太过严厉,基本上不会有人违反任何一条法律。曾经一个美国人因为‘在公共场合涂鸦’鞭刑。看似并不重的刑罚,不过这是要比地狱还痛苦的一件事情。</p>
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大概半英寸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xìng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疼痛难忍。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p>
这个美国人打一鞭子之后在监狱里休养了3个月才进行第二次行刑。一共仅仅只有3鞭子,这个美国人用了9个月才完全承受下来。当时的美国总统出面向新加坡求情也毫无用处。</p>
接受过‘鞭刑’的人都会一句话“我想,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新加坡了,因为它在让我领略了天堂般的繁荣和富庶时,也让我体验了地狱般的痛苦与酸楚”</p>
这在一上完全可以看得出来,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完全是由法律的强度和执行力来判定的。</p>
此时所有人都了解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而且同时都向弗斯特递过去一种鄙视的眼神。黛西的脸sè其实也并不好看,当时如果没有她的话这件事情根本就不会这样。她是完全以财力将这件案子给摆平,但是她真心的不想让弗朗西斯不高兴,所以必须要这样做。不然的话弗朗西斯要被终生吊销驾照。一个男人不能开车那他的人生也会减少一半的乐趣。</p>
但是黛西知道自己确实做得不对,其实应该多给他一赔偿的。但是自己已经花了很多钱了,而且关司也已经胜利所以没必要再花这些钱。作为一个商人,黛西的信条就是这样,以最少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利益。不过她也想不到,这竟然就是弗朗西斯被害的原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