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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波尔多兄弟会 下(1 / 2)

 “阿尔诺勋爵到!!!”

伴随着侍者拖着长长的尾音,贵宾室的大门洞开,一位带着白色羊毛卷发,看上去有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身穿黑色的燕尾服,高傲的拿着一根精致的手杖,慢步走入了房间里,而在他看到除了他之外的客人的时候,他棕色的双眼里顿时闪过了一丝不屑和怨恨,但良好的贵族礼仪还是支撑着他压抑住了心里的怒火,没有转身离开。

整个波尔多城的人都知道,这位阿尔诺勋爵是城主的外甥,在五年前来的波尔多城,从此就定居在这里,他的名声并不算太好,就想着时代大部分贵族那样,把欺压平民当成自己高贵的标志,偶尔兴致来了还会做一些强抢民女的混账事情,为此这浪荡公子没少被城主训责,但其实还有一小部分人知道一向吝啬的城主为什么会大度的允许一位花钱如流水般的远亲如此嚣张,这其中当然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不过我们还是长话短说。

阿尔诺其实就是城主的私生子,他也并非是五年前才定居波尔多的,其实从小他就生活在这里,只是在五年前选择了公开而已,坦白的说,这位勋爵大人其实是一个非常有心计的人,当然贵族的那些毛病他也都有,但他确实要比这时代的大部分贵族都聪明的多,这一点从他选择以股东的身份加入波尔多商会就可以看得出来。

尽管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将这一次加盟当做一次普通的投资,类似的投资他在别的城市还有很多,但就在波尔多商会从秘密渠道得到了治疗药水和其他药剂的独门配方之后,这原本只能算大型商会的商业集团便迅速的成为了一个区域性的巨无霸企业,而在这个时候,阿尔诺勋爵才真正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波尔多商会的身上。

他一直谋求成为商会元老会的一员,因为那样他才有掌握波尔多商会最深层秘密的机会,更进一步,他还想要代替文斯-波尔多成为商会的领导者,他坚信在自己的智慧带领下,波尔多商会,不不不,应该是阿尔诺商会绝对会一飞冲天。

我们先不讨论阿尔诺先生的智慧,也不提及他的远大理想,总之,这美好的畅想却因为洛尔福-帕尔斯-波尔多的存在而产生了一丝阴霾,原本他只是将帕尔斯当成一个愚蠢的小孩子,但从五年前开始,这个懦弱的小胖子进步的速度简直惊人,很快就达到了让阿尔诺勋爵不得不正视的地步,然后除掉帕尔斯的想法理所应得的出现了,于是在一个意外的时刻,阿尔诺的仆人带着帕尔斯的消息出现在了萨姆城,后面的一切都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但勋爵大人却万万没想到,那好命的小子竟然真的活着从九塔议会的手里逃出来了,而且还在他父亲的支持下,一手掌控了镶金玫瑰的所有管理权,这几乎让阿尔诺勋爵嫉妒的发疯,那哪里是一座酒店,那简直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啊!

不过贵族们的智慧也许差一点点,但论起狠毒,却远超这些商人许多倍,狂怒的阿尔诺勋爵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将他在其他城市和势力的中的人手全部调到了波尔多城,以地下帮派的名义到处袭击波尔多商会的产业,然后在商会例会中拉拢了一批小股东,强行将商会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南部和北疆的市场开发当中,他自己则利用这个机会成为了波尔多城及其周围地区的主管。

他就是要让所有股东看看帕尔斯是多么的无能,就是要用帕尔斯的无能来逼迫文斯-波尔多给他更多的权限,做出更多的让步,然后等到这小子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干掉他,以绝后患,然后接手他手里的一切,比如镶金玫瑰,比如那个叫温蒂的小高层。

事情原本很顺利,直到他收到了一封请柬,老菜的请柬,这是一个他绝对不敢忽视的家伙,曾经以一己之力肃清了整个波尔多城的底下势力,那段时间对于平民来说简直是少有的和平日子,但是对于和地下势力勾结很深的阿尔诺勋爵来说,简直苦不堪言,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来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手里的力量已经足以胁迫老菜倒向自己这边了,那毕竟可是足足五百多人,就算一人一把刀,那种阵势也足以让一个混黑道的家伙低头了,不是吗?

想到这里,阿尔诺勋爵骄傲的环视了整个餐桌一周,那些人,那些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家伙,他都认识,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小帮派罢了,等到今晚之后,这一切,都要向自己低头!

然后就在他坐下的那一刻,环形餐桌上,刚好处于勋爵对面的老菜开口了,这一刻,所有的交谈声,所有的歌舞声统统消失,整个房间里只剩下了老菜一个人低沉的声音。

“我原本以为你不会来呢,尊敬的阿尔诺勋爵。”

“真正的贵族不会拒绝任何挑战。”

阿尔诺举起酒杯,装模作样的堆着老菜点了点头,那种目空一切的形态立刻就让老菜想起了记忆里的那些自以为掌控了局面的大反派,而他越想越是觉得好笑,然后就真的笑了出来,那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猖狂,让阿尔诺的脸色变得铁青。

伊莱文一边脑袋,他用手杖支撑起了身体,然后看了看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及对面眼睛里充满了怒火的阿尔诺勋爵,这一刻,他突然觉得意兴阑珊,什么时候自己的档次已经降到需要和这些东西装模作样的地步了?

于是他索性举起酒杯,高声大喊:

“好了,各位,让装模作样的游戏到底结束吧!来人,把今晚最后的客人们请上来!”

下一刻,贵宾室的大门再次洞开,超过三十个黑衣黑甲的高大佣兵们两人一组,抬着一个个还在挣扎的破麻袋走了进来,然后在餐桌的侧面排成一排,他们飞快的解开那些麻袋上的绳子,强迫那些满脸血痕的家伙们跪在了地上,看到这一幕,先前到来的九位大佬心神巨震,有一个甚至直接从凳子摔到了地面上,但却没有一个人嘲笑他,因为其他的人也都战战兢兢的站起身,他们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有资格和老菜坐在一起。

而伊莱文在这时候却很不满意的喊道,

“怎么只有十个人?其他的呢?让他们跑了吗?”

“不不不!”

一个粗犷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所有的人都转过头,就看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个脸上带着黑色眼罩,身上涂满了红色战纹的野蛮人,还有两个面色冰冷,但姿色异常出众的半精灵女性这四个特殊的组合走入房间,他们除了野蛮人之外,都穿着及其正式的礼服和长裙,就想要去参加一场盛大的典礼一样,而那个野蛮人挠着脑袋对伊莱文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露出了雪白如刀一样的牙齿,

“杀得太顺手,结果忘了你的命令,不好意思,老菜!”

“好吧,下不为例!”

伊莱文朝他们招了招手,示意他们站在自己身后,然后丝毫不顾在场的其他人的脸色,拄着手杖有些艰难的走到第一个跪在地上的家伙的身边,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然后接过了身后的帕尔斯递过来的装满了金属定装弹的左轮手枪,然后清了清嗓子,用手杖拍了拍那家伙的脸,温和的问道,

“七天前,你的小弟在劳尔斯的钟表店里砍伤了两个波尔多商会的伙计,而且还打伤了钟表宗师劳尔斯先生,该死的,你知道我有多喜欢劳尔斯先生手制的腕表吗?你这蠢货让我失去了购买这个月最新式腕表的机会!”

“砰!”

低沉的枪声和刺鼻的火药味顿时充满了房间,紧随而来的就是让人作呕的血腥味,大口径子弹直接洞穿了这倒霉家伙坚硬的头骨,然后在他的脑子里爆炸,飞溅而出的脑浆甚至沾满了华丽的餐桌和几个人的衣服,但没有人敢伸手去擦,第一次见到人脑袋爆开的样子确实很有冲击力,但更让人惧怕的却是老菜的态度,他杀了个人,却和杀了只鸡没什么差别,反而看都不看那倒霉鬼一眼,拄着手杖又颤颤巍巍的走向了下一个人,那种淡然和冷漠无疑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想起了当初他是如何在一夜之间铲平了臭名昭著的“黑角”,以及他们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那里残留下来的可怕惨状。

“恩,接下来是你!”

伊莱文又看了看手里的纸条,然后慢里斯条的说道,

“就在昨天晚上,你带领着你手下的打手冲击了“猪与哨声”酒馆?混战中你失手打死了老汉斯,混蛋,你知道老汉斯制作的脆皮烤肉有多香吗?你知道我是多喜欢那道菜吗?在炎热的夏天,让老汉斯为我制作一份烤肉,然后搭配上一杯冰镇啤酒,啧啧啧,那种感觉,简直就像是天堂!”

伊莱文神经质的挥舞着手枪,反复的描述着那个不知所谓的老汉斯的烤肉是多么的棒,那样子活生生的就是一个疯子,终于,在胡言乱语了五分钟之后,伊莱文开枪干掉了那个已经瘫软在地上的胖子,又是一场脑浆和鲜血四溅。

紧接着是第三个,他因为杀死了老菜最喜欢的裁缝而被爆掉了脑袋,不过当他走到第四个人面前的时候,老菜将手里的纸条看了好几遍,然后遗憾的说,

“你和你的手下竟然真的没有做一件让我感到愤怒的事情,真有你的!”

这下就连伊莱文身后的帕尔斯都觉得这家伙将是第一个活下来的幸运儿的时候,老菜却直接开枪打爆了他的头,这一下全场所有的人再次呆滞,但老菜却只是将枪管放在嘴前吹了吹,

“可惜我很讨厌你的眼神,多么的桀骜不驯,多么的愤怒,真是太让人厌恶了。”

但伊莱文似乎很快就对行刑这件事失去了兴趣,在结束了第四个倒霉鬼的性命之后,他将手枪甩给了身后的帕尔斯,然后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低声问他,

“想成为波尔多城乃至整个大陆中部底下世界的皇帝吗?想参与到这场只有胜利者才能享受所有的疯狂聚会中吗?帕尔斯,我知道你是个有志向的人,难道你真的要在渥金教会里当一辈子守护骑士?得了吧,那种生活不适合你!”

帕尔斯还处于刚才那些赤裸裸的死亡的震惊当中,尽管在萨姆城里他也亲手结果了一条性命,但那毕竟只是为了自保,而现在,他觉得眼前的伊莱文让他有些陌生,他只是为了个人的喜好就杀掉了四个人,而且就算用屁股想,那些做下了错事的帮众也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这种对生命的亵渎让帕尔斯有些心惊胆战,但跟在伊莱文身后,他分明能看到那些佣兵和那些大佬们对于伊莱文的惧怕以及一丝丝扭曲的崇拜,那种掌控他人生死的感觉,让帕尔斯对于那个他之前从不想进入的世界有了那么一丝丝的幻想,于是他咽了咽口水,问道,

“我…我真的可以吗?”

“当然,你可是我的兄弟!我能做到的,你没有理由做不到!”

伊莱文满脸带笑的从口袋里掏出了满满一个弹仓塞到了帕尔斯的手里,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瞄准点,不过一击没打爆也没关系,加把劲,那只是个头而已!”

于是接下来的六个人便在屈辱,自责,悔恨和恐惧中被帕尔斯一枪一枪的爆了头,坐在主席上的伊莱文看的很清楚,那小子在开第一枪的时候还胆战心惊,甚至连呼吸都粗重了很多,第二枪竟然直接打歪了,甚至还引起了他背后那几个亡命徒的一阵哄笑,但从第三枪开始,帕尔斯就迅速进入了状态,苍白的脸变得红润,僵硬的动作变得流畅,粗重的呼吸则越加粗重,别误会,这是因为这小子变得兴奋了。

是的,兴奋!帕尔斯从未觉得取走他人性命会是如此愉悦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他意识到这些人都是被人刻意安排着,在某个他松懈的时候就会从黑暗中递出一把杀死他的匕首的时候,那种胆怯迅速被复仇的怒火所取代,直到最后一枪,他甚至有了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他不经意间就学着当初伊莱文的样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条白色手帕,略带厌恶的擦了擦手里根本不存在的灰尘和一丝不小心溅上的鲜血,然后及其自然的将手帕扔在了那倒霉鬼的尸体上,带着一丝胜利的笑容走回了一直看着他的伊莱文身后。

“做的不错,帕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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