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里像是进了一群苍蝇,想进来吃酒的客人瞥了眼就转头走了。
这是一伙大头兵,今个换了一身平常百姓的服饰,可耐不住大家受不了那股子悍匪气,更认识那个领头的年轻人张宪。
这小子才十七岁,家里就剩下一个老娘,打小啥坏事都干,家里端在桌上的鸡汤狗肉就不晓得是哪家的,还爱打架闹事,就没几个同辈的小子没挨过他的揍,连女娃子也打。上私塾没没多久就给李先生赶了出来,当时给他老娘拿着棍子追了整个镇子,被人当笑话说了好久。
他倒好,喜滋滋的逢人就吹嘘自家老娘身体好得很,再活个三十年没问题。
前年跑去当兵了,老娘哭得伤心,大家表面劝了几句,心里乐开了花,接下来有几年清静日子过了。不过到底心底里是会多一丝佩服,毕竟望北镇往南的这一片戈壁,谁不晓得草原那些塔克蛮子的厉害。曾经镇守军失守过一次,给一小队蛮子闯了进来,才百来个人,居然把县衙里三十多个捕头、五十多个武侯和两百多的府兵杀得就剩下三四个喘气的,虽然这一队蛮子死了个精光,却把那股子凶悍刻在了这些平明百姓的脑袋里。
一年过去了,现在这小子回来了,还带了一伙子兵油子,估计是拿了假期,回来省亲,听说还当了个伍长,也算是在这个穷酸镇子有了点声望。
至于李淳熙不欢喜,不想见他,那是另外有原因的。
以前一块儿玩耍,拿着些木刀竹剑,嚷嚷着要砍了蛮子的头,堆成京观,要比那烽台还要高,当个大将军,讨个水灵的婆娘。
现在倒好,人家都是个伍长了,自个还是个伙计,一直都兜在张宪的屁股后边,心里不得劲,也不晓得阿爷啥时候才肯让自己到军营领一套军服皮甲,可以把屋梁上的马刀挂在腰上。
酒桌上,六个人,三壶酒,满桌子油腻,看得李淳熙眼皮子跳。
张宪唤他一块儿吃喝,李淳熙笑着摇头,说:“哪有店家沾客人便宜的。”就没过去,一个人坐在柜台边,脚跟垫在账本上,嗑黄豆,看苍蝇,有人要酒了,李淳熙才动动身子。
这五个老兵不老,二十几到三十的年纪,不过在军营里待久了才被叫做老兵,手上肯定是沾过血的,藏在眼神底下的那股子冷漠让李淳熙不太舒服。
现在的张宪,李淳熙也能在他身上找到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有些陌生。
李淳熙摊摊手,摇椅往后压着,头后仰着平视一排排整齐的酒罐子,嘴里的黄豆忽然没了嚼头,直接咽了下去,有些干。
那边,张宪正和他伍里的弟兄手下说着那些战场上的能耐事,像什么一刀子把蛮子从髂下至上分成了两半,肠子撒了一地,心肝儿还在咚咚的跳,然后那个说得兴起的青年老兵就侧过脸,露出一条从耳根子爬到后腰的伤疤,这是那次换命留下来。
于是大伙儿齐齐大声说道:“好!”
张宪起身,一手抓住罐口,一手托住罐底,倒满了六只海碗,大口灌了下去,像是在解渴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