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诩再次醒来时,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婴儿,看着自己那小小的身体,短胳膊短腿,王诩有点儿无语了。
更让他无语的是,自己竟然躺在了一圈鲜花编织而成的花篮里,这花篮被一根长满了绿叶的藤蔓,吊在了一株枝叶繁茂的大树的树枝下。
当他的目光扫过围在花篮周围的一群“人”时,他又被刺激到了,脑中又是“嗡,嗡,嗡……”的一阵闷响。
他看到,周围的这一群人,长得很奇怪,他们身材瘦高,皮肤如白雪一般白皙细腻。如果仅仅是这样,绝对不会让王诩觉得多么惊讶,最让他惊讶的是,这群人竟然长着尖尖的耳朵,宝石一样的紫罗兰色的眼睛,瀑布一般绿色的卷发。
他们的衣着,很像是中世纪欧洲贵族们所穿的哥特式的样子,整体色调呈现淡绿色,衣服上绣满了金色的花纹,那些花纹,简单而飘逸,感觉很神秘和典雅。
“精灵族!”这是王诩在看清楚他们的长相时,脑中闪出的第一个词汇,他又不是没玩儿过像魔兽那样的西方魔幻游戏,对于剑与魔法世界中的精灵族的长相,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难道?”联系到此刻变成婴儿的自己,而且又被一群精灵族的男男女女围在中间,王诩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自己又穿越了,而且可能是穿成了一个精灵!”
就在王诩全速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试图弄清楚此刻自己的处境时,他回忆起了自己在前世——洪荒世界,最后听到的那一声低语:“若无东皇钟,你已魂飞魄散,今借东皇之力,助你轮回,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不要让东皇钟落入巫族人之手,切记!”
“哦……”这句话使得王诩脑海中那乱糟糟的思绪瞬间就变得豁然开朗,他已经大概的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了。
如今的他只是个婴儿,精力持续不了多久,在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后,王诩疲惫的闭上了双眼,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诩是醒了睡,睡了醒,饿了就哭两声,然后,就有一名衣着华丽的人族妇人,把一种火红色的果子里的果汁,挤到自己的嘴里。
渐渐的,从周围叽叽咋咋的各种精灵族男女老少的对话中,王诩粗略的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
又过了一段时间,从那名人族妇女每天在自己耳边所讲的故事中,王诩渐渐的知道了一些如今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叫做洛伦世界,是剑与魔法的世界,自己的所在地,位于东部大陆北方的精灵森林。
而这个世界的西部,的确还有块西部大陆。
从人族妇女的故事里,王诩知道,西部大陆是属于人族和兽族的大陆,大陆的北部是人族的三个王国,南部是由兽族的无数个部落组成的庞大的兽族帝国。
而自己所在的东部大陆,则是由无数种族所组成的混乱地带,这里既有精灵族,也有矮人族,还有地精、巨魔、半人马等其余种族。
在东部大陆的南端,甚至还有个通向深渊的入口,在那些故事里,王诩听到,深渊中住着很多“邪恶”的恶魔种族。
东部大陆与西部大陆之间,是无尽之海,想要从西部大陆来到东部大陆,即使是乘坐最快的地精之船,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至少也需要半年的时间了,如果联想到无尽之海那惨绝人寰的暴虐气候,以及地精之船那逆天的价格,那么,若是真的想要穿越无尽之海,那至少也得用上一年的时间了。
又过了些日子,王诩已经基本掌握了精灵族的语言和大部分人族的语言了。通过对周围人类和精灵们之间对话内容的分析,王诩知道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
这一世,自己并不是个人类,也不是个精灵,而是精灵与人类杂交的后代——半精灵,自己的新名字叫做婓里奥·沃顿。
更神奇的是,自己的身份不仅仅是个普通的半精灵,而是精灵王卢卡斯·沃顿与一名人类贵族女子的后代。
三十年前,身为精灵王子的卢卡斯·沃顿,独自乘船从东部大陆的西海岸出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来到了西部大陆。
他在人类的国度里学习、游历、冒险了整整十年,在这期间,他认识了一名年轻的人类贵族女子,并且两人相爱了。
后来,他娶了这名女子为妻,并带着她回到了东部大陆,回到了精灵族的王城——元素之城。
十年前,已经活了三千多年的精灵族老国王寿终正寝了,在人类贵族女子的帮助之下,卢卡斯·沃顿成为了新的精灵王。
就在那一年,女子为精灵王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个长着精灵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虽然不是精灵王的第一个儿子,但是精灵王对他宠爱有加,这男孩儿也就是王诩在洛伦世界的亲哥哥——卡伊·沃顿,他比王诩大了整整十岁。
一年前,人类贵族女子再次怀孕,这次,她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个半精灵的男孩儿,一个长着人族样貌的半精灵男孩儿,这个男孩儿就是王诩。
对于动则两三千年寿命的精灵族而言,年过五十的人类贵族女子,已经到了她生命的最后阶段了,再加上她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几乎消耗光了她的所有精力,在王诩出生后不久,人类贵族女子就过世了。
爱妻的过早死亡,使精灵王感到痛不欲生,因此,他并不喜欢这个间接杀了自己爱妻的孩子,也不想看到这个儿子,怕看到这孩子就会让自己想起亡妻。
所以,精灵王并不像对待王诩的亲哥哥那样对待他,他只派遣了一些人类贵族女子生前的仆人来照顾王诩,也不太关心自己的这个孩子的死活,也许不仅仅是因为讨厌,还因为,在这个孩子出生后不久,他发现,这个孩子的身体是无法感知任何魔法元素的,对于把魔法元素当做宠物一样的精灵族来说,这个没有使用魔法能力的孩子就是个耻辱。
对于身体虽然只有一岁,而灵魂已经活了两世,已经不知活了多少岁月的王诩来说,周围的人们对自己是什么态度,他根本就不在乎,他活了太久了,经历过太多事儿了,早看开了,而且他明白,自己的目的是要回家,回地球去,这里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世界。
想要回家,难如登天,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实力,增加自己的力量,毕竟,自己的识海里不仅有个造化玉牒,甚至,又多了个东皇钟。如果说自己在拥有造化玉牒和东皇钟的情况下,却依旧没有办法寻找到回家的路,那自己就真的可以笨死在这里了。
尽管自己拥有了这两件混沌至宝,可是,如今的自己太弱了,弱到连召唤这两件宝物的基本实力都没有,所以,自己不得不首先提高实力。
从来到洛伦世界的第一天,王诩就能感知到周围的各种魔法元素,只不过,自己无法吸收它们而已,自己的身体唯一能够吸收东西就是灵气,可是,这个世界并没有灵气的存在,自己也无法凭空创造灵气。
在不停的摸索过程中,时间又过了五年。对于半精灵来说,他们的平均寿命虽然达不到纯种精灵那样的三四千年,但至少也能活个六七百岁了。
所以,对于周围的精灵们来说,五岁的王诩,仍然是一个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