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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要这铁棒有何用?(1 / 2)

 接下来的几天,曲军上课听讲,下课写作业,回家后忙于《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的“翻译创作”,这部作品全书8万字,哪怕不动脑子的当个搬运工,写字也能累得手抽筋。

当然了,真正的翻译家不会像曲军这样赶工,一部8万字的作品搞上两个月三个月的很正常,对他们来说,文学翻译是基于原著的“再创作”,必须精雕细琢,务求严谨。

曲军却只求短平快。

八十年代早期,是文学翻译野蛮生长的黄金年代,一方面市场需求极其庞大,大多数家庭还买不起电视机,也没有后世的电脑和手机,年轻人玩不起别的爱好,一茬一茬的变成文学青年,或者附庸风雅的伪文学青年,随便拉出来一本外国文学翻译杂志,每期都有几十万的销量,堪称这个年代的“顶流明星”。

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期,文学翻译的环境非常宽松,社会上有很多人觉得外国的月亮更圆一些,华夏的本土作家必须在国外获得一个三流四流的文学奖,才能在国内出头,外国作家却自带高大上的光环,如果得过诺奖或者诺奖提名的外国著名作家,绝对被当成大文豪来崇拜,翻译他们的作品,很容易投稿发表或者出版实体书。

另外在八十年代早期,华夏还没有版权法,没有版权局,也没有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在版权、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这一块,华夏实行的是另一套游戏规则,版权之类东西都属于国家,不应该被某个人私自占有,更不应该用来赚钱牟利,外国作家的文学作品既然已经公开发表,也是属于全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财富。

简单一句话,规则不同,观念不同,时代不同……

现在根本没有“盗版”这个概念,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不需要取得原著作者的同意,也不需要分给他版权费。

无论在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都无可指摘。

这是一片蓝的发黑的蓝海,前途和钱途一片光明,不好好的参与一下,对不起脑袋里的随身图书馆。

曲军一直奋战到星期天晚上,用掉了几本稿纸,终于完成整本的《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其间很小心的没有被父母发现,写完的稿子都放进抽屉里锁好,免得给自己找麻烦。

但是曲峰和他住一个屋,实在避不开,被他发现了这个秘密。

“写什么呢?这两天看你一个劲的写。”

“写小说。”曲军言简意赅,不想说太多。

“写小说?写小说你应该向我请教啊。”

曲峰却来了兴趣,从靠着的床头直起身来:“我初一就写过一本小说,书名《五侠七义》,主人公和我一样叫曲峰,其他人物也是我们班的同学,对了,这里面还有你呢,不过4岁的时候就被邪派魔头杀掉了,后来我给你报仇,把魔头一家杀得鸡犬不留……”

曲军停下笔,转身看着曲峰问道:“我才4岁,邪派魔头为什么要杀我?”

“要不然他是邪派魔头呢?坏人杀好人还要理由吗?”

曲峰露出“你连这个都不懂还写个球的小说”的鄙视表情,重新往床头上一靠,又举起手中的《环球文学》杂志:“写小说不是那么容易的,好好学习考大学才是正路,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打你的小报告,反正咱爸咱妈都没有读书的遗传细胞,你考不上大学,当工人也是一辈子的铁饭碗。”

在曲峰想来,曲军写小说就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中二病发作,三分钟热度后,很快就会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不用大惊小怪的当成一回事……

夜色深沉,曲峰已经睡着了。

曲军把手稿仔细检查了两遍,确认没有错别字,装进一个牛皮纸信封粘好封口,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藏压岁钱的塑料皮日记本,取出五毛钱。

平信只要8分钱邮票,但是8万字的稿子肯定大大的超重,而且还要寄挂号信,五毛钱不知道够不够,曲军又拿出两张一毛的纸币。

哎呦,竟然有一张品相不错的“红一角”,这个肯定不能用掉,收起来再换一张。

“红一角”纸币在十年特殊时期被大量的回收销毁,物以稀为贵,后世里成为钱币收藏界的珍品,虽然没有大名鼎鼎的80版猴票值钱,也升值了几万倍。

随随便便就能碰到一张“红一角”,让曲军不由得感慨,对重生者来说八十年代简直遍地都是宝,赚钱的机会不要太多,唯一有点难度的,只是怎么挣第一桶金。

投稿《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算不上第一桶金,充其量只是挣个买桶的钱。

看看时间,离12点还有一阵子,曲军调出脑海中的《中学英语常用单词和短语》,对照晚上9点后才属于自己的英语小词典,逐字逐条的认真研读。

这两天忙着“翻译创作”,没有太多的时间刷这,但是因为找对了方法,获得经验值的速度并没有变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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