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感觉依然存在,李凡的眼光从那女妓身上移开,在人群中迅速的移动,但很快那种感觉便消失了。
“目标出现了!就是这种感觉,主人要找的人在哈城出现了”,虽然没有照片,没有相貌描述,但他知道,主人不会说错的,当那个要找的人出现的时候,奇怪的感觉就会出现。
他伸手在婴儿的红腮上轻轻触碰了一下,“你真是我的幸运儿”。
鲁子鸣穿梭在人群中,他身边的那匹马早已经不知去向,独自一人走到人流拥挤的街道上,向周围的人群打听着什么。
这是一座占地巨大的基地,原来的哈城早已经被废弃,变成了变异生物的乐园,除了军队和少数冒险者,没有人愿意再提起那座伤心的城市。
他已经在这座基地里住了一天,询问了所有能找到的客栈,向地痞、流氓、治安人员和店老板打听那两个外国人的下落,可是人海茫茫没有一点消息。他准备放弃了,也许两个普通外国人根本走不到哈城,这是一段地狱之路,不断的杀戮,死在他手上的变异生物多的已经记不住,那些贪婪者更是如苍蝇般如影随影,为了自己的食物,为了那匹独角兽,他已经不记得多少次挥动手中的剑,他已经麻木了,变得更加的冷血和残忍,不愿意多说一句话,用剑回答伸向自己的魔爪。
那匹叫踏雪的独角兽,是在与变异田鼠的战斗中受伤,是自己的血救了踏雪,然后它的头顶便出现了一根尖刺。也正是因为这根不应该出现的尖刺,让他凭添了几分危险和杀戮,但他没有放弃踏雪,也正是因为踏雪,让他摆脱了无数的追击,在生死线上一次又一次挣扎逃生。
也许这就是一种缘分,一人一马孤单的在草原上行走了二个多月,经历了无数次危险和磨难,最终到达了哈城。
“大哥哥,给点吃的吧”,一双脏兮兮的小手伸到了他的面前,那双渴望的眼神好像一根刺扎进了他的心里。
可是他并没有半点的怜悯,而是挥手打掉了从背后伸来的另一只脏手,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继续朝前赶路。
“站住,你这小子怎么一点同情心都……”,他的面前出现一个更邋遢的男子,披着一块恶心的麻布,敞着胸口伸手就抓。他很不喜欢被人当成猎物的感觉,背着一个破旧的登山包在街道上游荡,一眼就被认出是外乡人,这不是猎物是什么。
在末世,不论那里都没有安全感,在郊外,随时都会从各个地方冲出一批人,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搜出你身上的所有东西,要是你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那就更惨了,一顿暴打是免不了的。在基地里也是一样,到处都是贪婪的目光,尤其是看见外乡人,简直就是一头肥猪在向人炫耀,“快来抢劫我吧”。
这种目光在身上扫来扫去的感觉,多的已经让他麻木了,可是他必须要暴露在人群中,不断的、小心的提防来至各个方向的骚扰。
他不想杀人,可是却不得不杀人,就在邋遢男子伸出手臂的同时,他抬起一根手指在那男子的胸口点了一下,“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