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胖子垂着头,声音都在哆嗦,此时他哪里还在乎轻薄的罪名,关键是采花大盗的名头……
眼见着焦恒远无计可施,他心底已经是六神无主。
而当受害女子上了公堂,根本无须辨认,只靠近看了一眼,她便惊叫着躲在官差的身后,“是他!就是这个畜生,就是他在巷子里掳走了我,就是他!”
“你冷静情绪,好好讲事情原原本本,细细说来。”肖文命人扶着她,赐了座椅。
女子苍白着脸色,早已经是泪流满面,一双美目充斥着恨意,“大人,我当时挣扎,曾经在他身上抓了一把,因为右手带了手链,所以链子上也带了血,一认便知。再有就是他身上的味道,因着我常年涂抹胭脂水粉,味道奇特,气味经久不散,只要仔细辨别,就能闻出来。”
女人的细小物件,有时候会成为最有利的物证。
经由对比取证,一切证据全部吻合,百口莫辩。
胖子吓得直哆嗦,面如死灰,一个劲去扯焦恒远的衣服下摆,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应,罪证确凿,谁也没有办法。
直到肖文惊堂木落下,“来人,给我绑起来,收押入狱。”
不,不……胖子惶恐之下,不知打哪儿来的力气,一下从地上冲了起来,抢了官差的刀,直接抓过堂中的林巧云,把刀横在了她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