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地里,还有一个人接到了这个消息,顿时皱起眉头。
这个西装笔挺,带着黑框眼镜,一副金融精英派头的中年男人思索片刻,就掏出手机:“是我,行动暂停。”
电话那头:“不,詹姆斯。什么时候开始你来决定,怎样结束我来决定。”
詹姆斯面色不愉:“吉安娜把夜魔约翰叫来了,他不是普通的对手,轻视他的人都死了。哪怕互助会的斯隆加上二十个名号杀手,加在一起都没在夜魔手里活过一小时。”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嘿嘿冷笑起来:“我不是斯隆,也不是那些弱鸡杀手。”
詹姆斯懒得废话:“你去杀过斯隆的,记得吗?然后斯隆还活着,直到遇见了夜魔。”
电话那头再次沉默片刻,终于开口到:“我给你三天,调查他的一切情报。三天过后无论你说什么,我随时都会动手。”
说完,这人不等詹姆斯的回答,径直挂断电话。
詹姆斯扔开手机,揉着额头:“怎么办?这家伙越来越不受控制了。难道每次都要让老板给他打电话?”
既然无法阻止,那就帮这家伙杀掉夜魔吧!那样老板蚕食高台桌的计划会更容易。
他摇头叹息,重新拿起手机,开始行动准备。
路克这次到罗马,最大的改变就是光明正大。
夜魔约翰不再是之前那个普通杀手,他已用包括斯隆在内的数百条人命,告诉高台桌一个事实你们惹不起我。
三天之中,路克悠闲地在罗马游玩,似乎真是来度假的一般。
没同行前来送死,倒是有一大堆妹子来送菜。
可惜路克如今眼光越来越高,心态越来越平稳。
哪怕那些妹子中有好几个跟金妮和赛琳娜伯仲之间,也无一人成功跟他回酒店。
一来是麦克斯珠玉在前,相比之下这些妹子都“眼缘”稍差。
二来路克也不想牵连这些妹子。
现在,高台桌肯定想找到夜魔约翰的弱点。
即便这次用不上,那下一次可能就能用上了,几个普通女性的命对这些人根本不算什么。
傍晚,路克照例站在窗前拗造型装比,看着夕阳饮酒,还不忘摸摸自己的大胡子:“唉,人太帅也是一种烦恼啊。”
正在他自娱自乐,满足上辈子的那点恶趣味时,门铃响了。
路克挑挑眉,感到好奇。
他进来三天,除了酒店清洁人员没有任何人来敲过他的房门。
打开房门,看着门前的这个女人,他漠然问到:“什么事?”
女人:“帅哥,不请我进去喝一杯吗?”
路克退开两步,让出房门。
等到女人进屋,他关上房门转身,就见这女人已经走到客厅坐下,拿起茶几上的威士忌就给自己倒了一杯,口里还问到:“冰块在哪儿?”
路克示意了下冰箱的位置,一声不吭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这个女人也不客套,站起身扭动着腰肢向厨房走去。
似乎能感觉到背后路克的视线,她那腰肢扭动的格外诱人。
路克心中呵呵,毫无波动。
他看这女人,当然不是因为她容貌尚可,身材高挑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