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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法外狂徒(1 / 2)

 “我手上有两把枪,如果歹徒闯进来我可以开枪吗?”

“我不能告诉你可以开枪,但你必须保护你的孩子,采取任何必要措施做你该做的。”

这段对话出自911报警录音,报警人是位单亲妈妈,跨年夜当天有两个吸毒罪犯闯入这位单亲妈妈的家中试图抢劫。

这位18岁的单亲妈妈给三个月大的儿子怀里塞了个奶瓶,然后拿起去世丈夫留给给她霰弹枪走出卧室拨通报警电话。

整个通话长达21分钟。

通话期间单亲妈妈打爆了罪犯的脑袋,这里引用了与《不退让法》同等的《城堡法》,即在公共场合、家中有合理理由相信遭受致命威胁时,没有义务先撤退。

使用致命武器自我防卫就地反击,合理合法!

李知易人身安全先行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反击符合《不退让法》,这一点无可辩驳,只是在证据方面有些争议。

这也是警察在让他包扎好带回警局问讯的原因,而且他动用了枪,虽然没造成人员伤亡,但如果交代不清楚fbi上门有理由怀疑他的行为对国家造成危害。

“我是受害者,我现在很害怕,在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想说。”警局里李知易要死不活翻过来掉过去哼唧着要见律师。

那个给了他一杵子的王八蛋见他年纪小搬出fib这种鬼话吓唬他,还特么国家威胁,当年大四过海关时fbi把他拉到小黑屋里也是这么说的。

他当场跳脚骂娘老子读的是叽霸金融又不是材料科学,关老子干卵,你们怎么不去怀疑那些读莎士比亚的是间谍?

因为这话差点被遣返,但最终还不是过关了,他李某人也是吃过见过的!

“你最好老实点,我们会通知你的家人。”警察呲牙咧嘴警告道。

两位询问笔录的警察对李知易这幅滚刀肉的模样没什么好办法,这家伙着装打扮明显是有钱人,他们也心知肚明李知易是受害者。

天然的敌意让他们顺手为难李知易不成问题,但不会因此给自己惹上麻烦。

李知易闻言瞬间后腰上的伤口不疼了,小心肝也不害怕了:“我要见律师,你们别想恐吓我的家人。”

他之所以没第一时间给父母打电话就是怕他们跟着担心。

“你的父母会给你叫律师。”

“我有权……”

李知易说道一半询问室房门被打开,挂着金杠的警督带着两位西装革履满满精英范的律师走了进来。

不待警督出声领头的消瘦白人老头律师声音低沉道:“瞧瞧你的人都干了什么好事,我的当事人受伤了居然会被要求在这种该死的地方讯问,野蛮人。”

“我不管你是谁,说话客气点,不然我会考虑控告你侮辱警务人员。”黑警倒驴不倒架,表面上依然强硬。

白人老头无视他径直走到李知易面前伸出手:“李先生您好,我是世达律师事务所旧金山办公室合伙人jj约翰逊,裴琳让我替她向您问好。”

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被称为“华尔街最强律所”,这听起来世达应该是做金融业务,比如投融资、并购重组、上市审批之类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世达的金融业务很吊,但其实他们在刑事业务领域也常年保持美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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