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其成亲的那日,天很蓝。</p>
回宫的路上,骑在马上的刘邦脸上带着一丝悠远之色看着远处的天边,这种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就像太阳从西边出来一样令人奇怪。</p>
我坐在马车中,透过竹质帘布茫然的看着路两旁的住宅、商铺以及来往的行人。心里却在想着审食其在看到腰带上那个“叶”字时,眼底掠过的那抹无法用语言解释清楚的情绪。那瞬间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播放着,让我很快就记不清楚他牵着吕淑的手,一步一步走向庭堂时,嘴角微含的笑意。</p>
车马突然顿住,我一怔,只见车帘一掀,刘邦探进头来,笑道:“老坐在车里也闷得慌,今儿天气这么好,且又难得有闲,咱们索性自己四处走走去。”</p>
“呃……”我惊异得不禁张开了嘴,人却已经被刘邦牵着手拉下了车。</p>
立定之后向四处一看,原来跟随在身旁的士卒竟都已不在了,刘邦手里牵着两匹马,冲着驭车道:“你也回去吧,和陈大人说一声,我和王后不过两三个时辰就回来。”</p>
“是。”那驭夫诺了一声,扬鞭赶着车径去了。</p>
刘邦向四周看看,满足的叹了气,道:“总算是都打发走了,这一天到晚身边都是跟着人,粘粘叽叽的实在是不爽。”说着将手中的一条缰绳递给了我:“咱们今天想逛哪儿就逛哪儿,就图个痛快。”</p>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呆呆的接过了缰绳,牵着马跟在他地后面。</p>
一路上,刘邦很有兴致的一家家逛着街上的店铺小摊,只轮到掏钱的时候,却有些傻眼,他如今身边哪还会放钱,脸色变来变去,最后突然笑了起来,“妈的。当年老子没钱的时候,想买点东西是做梦,再在发达了,居然还买不了。”</p>
我笑了一下。从袖内摸出块碎金子递给他。</p>
他揉了揉鼻子,接了过来,咕哝道:“到底还是要用你的钱。”说着,把那块碎金子往矮桌上一拍。吼道:“掌柜的,切五斤狗肉,打十斤酒。”这路边野摊,哪见过这个。切肉的老板眼睛立刻有点发直,将油手在身上胡乱一擦,冲过来将碎金子先抓到了手里。笑道:“是是。客官您稍等。酒肉一会就给您上来。”说着,极其敏捷地冲了回去。下刀如飞,片刻间,将两盘堆得高高的白切狗肉送到了桌上,又不知从哪里掏了一碟子蒜末,两大坛浊酒,这才陪笑道:“两位客官请用,小店的狗肉虽是上不得席面,却也是远近有名的。”</p>
刘邦挥挥手,把掌柜地赶了开去,自己抓起两只陶碗,重重的放在了他和我的面前,咚咚倒满了两碗酒,抬起来一饮而尽,才长出一口气:“过瘾过瘾,有年头没尝这个味了。”说着伸手抓了块狗肉蘸着蒜末塞进了嘴里,呜呜咽咽地冲我道:“你也吃啊。”</p>
“好。”我点头,四处看了看,找了双竹筷,夹了块碎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说实话,狗肉这东西我向来不太感冒,火气太旺,稍稍吃几筷子,腹中就像燃着一团火似的烧着人难过,若是再蘸上蒜泥,那就更是又热又辣得让人吃不消。</p>
“倒是我忘了,你向来就不怎么吃这东西。”刘邦看着我吃得勉强,摇了摇头,慢慢把酒碗放了下来,叹了口气:“想当年我小地时候,馋得瞧见块石头都想啃,有块肉就是过大年了。记得有回和卢绾去偷人家鸡吃,结果生生被他家的狗追了三里路,最后卢绾的腿上还是被咬了一口。嘿,从那时候,我就开始喜欢吃狗肉了,它咬我,我也咬它,咬得它骨头都不剩。”</p>
大约是因为我嫁到刘家的时候显得太过富贵,所以刘邦不太喜欢和我讲他小时候地事,今天主动聊起来,倒是第一回。刚想听下去,他却又不说了,只一碗一碗的灌着老酒。待两大坛酒尽,人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大笑三声:“痛快痛快!”一边笑,一边踉跄着向外走去。</p>
我可没有扯住他地力气,只能牵扯着两匹马,一路跟在他地后面。</p>
刘邦酒兴发了,胡乱扯开了衣襟,光着个胸脯子在街上晃悠。他那外衣原是蜀锦地,一等一的好材料,现在沾得又是油,又是酒,又是脏污,已经快跟抹布差不多,惹得满街地人都侧目而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