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快醒醒!,你快醒醒啊!”小腊肉猛然拍我,迷糊中我又睁开眼睛。
“快醒醒,我们该走了。”
我先楞了一下,眼前黑黢黢的一片,我只听到了他的声音,并没有看到他的人。
“l,你在哪里?”我向他喊了一声,他本来就生的黑,这大晚上倒也适合打掩护,我甚至都有些羡慕了。
“我在这里!”突然一道亮光从洞口边瞟过,我总算瞧见了他。
我迈过去从洞口边上看向外面,街道上荒无人烟,根本就没有灯火照亮。
那些侵略者的军车时不时的路过,上面载满了各种大头兵,开路的是一辆装甲车,漏了把机枪架在车顶。
只要发现情况,一梭子弹就立马招呼过来,瞬间就能把我们撕成肉片。
“走吧!我们离开这里。”
这个破地方我也不想再呆下去了,现在已经是晚上7点左右,这些大头兵就算再厉害,也要生火干饭。
这两天打下来,基本已经没有多少漏网之鱼了,所以,他们的节奏已然没有刚来的时候绷紧了。别人我不清楚,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能喘气。
离开破楼,我与小腊肉来到底下,摸黑的顺从墙角一步步走去。
利用街头人行道那些障碍物遮挡,只要他们没有用高科技,自然不会发现我们两个小孩。
“汪汪汪!”
好吧,我把它给忘了。
“快过来!”我立刻从身后抓了小腊肉一把,不过似乎是我想多了,就算别人发现,也会先发现我,毕竟在黑夜里,他就是道成型的隐形人。
我俩俯下身来,蹲在广告牌的背后,我探出半边脸去瞄了眼。
那是一只大狼狗,估计站起来比我还高,它被绑在前方百米左右的铁门旁,身上穿有防弹衣,是只典型的军用猎犬。
现在的我还是刚入世的菜鸟,此时还不知道怎么对付这玩意,所幸不是再冲我们吼叫,而是两个大头兵在逗它玩闹。
我们是从东面来的,昨天早上是被几个民兵开车拉来的,一路上我仔细的认路,我不想再回到那个鬼地方。
于是我打算向西面摸去。
“l,我们应该去哪里?”是的,我既然会征求他的意见,可能是我年少胆怯,心中虽然有了主意,但主见性还没那么成熟。
他想了想,抓了抓脑袋,不用说我都能从他表情里看出答复。
“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这才符合逻辑嘛,他才多大呀?估计十三岁都没有,如果他真知道要去哪里,那才是真见鬼。
“我想去西边,你要跟我走吗?”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就确定他一定会点头同意。
因为如果是他先说出口,我也会点头,总之不管去哪里,总比留在这里好。
就这样,我俩人各自拖着把ak74,子弹算是压满的,一发未出。
虽然我不知道怎么鼓捣,但我知道这玩意能杀人,所以即使有好几斤重,在这种疲惫和饥饿的状态下,我也不敢把它扔掉。
我们没有傻到去喂那条大狼狗,趁着四下没人时,我俩一个飞步跑到对面街道。
这是一条小镇上的商业街,楼层最高也就只有几层楼,比起大城市来,差别不是一点两点。
虽然如此,但房屋十分密集,大部分都是平房为主,典型的热带地区。
白天热的要命,晚上却又冷不着边,站在街角里,空气里还时不时的传来一丝血腥和硝烟的味道。
但此时,已经有把狙击步枪在瞄准我的脑袋,或许他是想一枪干掉我们两个吧,因此并没有着急开枪。
一把消音“sks半自动狙击步枪”架在几百米外的楼顶上,枪托后面的迷彩服男人是趴着瞄准的,这样的平稳度更加可怕。
sks半自动最早是出自前苏联,曾在二战时期,大量投入欧洲战场。